完。
这篇小说竟然写得很紧张刺激,节奏也好,悬念也罢,能吸引白殇殇一直看下去,可是看到最后,她心里直发堵,这是什么玩意儿?!
她倒是看的出来,度他山确实有想表达的,关爱老人嘛,可这小说真是没头没脑,颠覆了她对商业小说的所有概念。她从来没有看过类似的故事,具体剧情让她来写,可能三行字就写完了,但度他山长篇大论写了将近一万字!
白殇殇觉得很不满意,她睡前看小说可不是为了看这个的。她打开新绘网看了会儿小萌文,但再也看不下去了,关灯睡觉。
第二天起来,徐静之吓了一跳:“你这是在干嘛?”
白殇殇顶着SK-2面膜:“昨晚没睡好。”
她有女朋友的尊严,皮肤状态不好是不能让男朋友看到的。
“给我也来一片。”
白殇殇给他敷上,顾自低头摆弄手机。
徐静之又问:“你这是在干嘛?”
人类的本质不好说,徐静之的本质一定是复读机和牛皮糖。
白殇殇愣了一下,有些难以启:“想给我爸妈买个保险。”她爸妈是二线城市的中产阶级,有养老保险,但她今早起来以后就觉得不太够,她知道这是拜谁所赐。
她转身问徐静之:“你觉得度他山写得怎么样?”
“牛逼!”
“他哪里牛逼?”
“这我哪里知道?!”徐静之只是一个读者,比最轻浮的读者好不了多少。
不想白殇殇点点头:“确实。”
初看之下,她也觉得度他山不怎么样。但是她一早起来,脑袋里全是她昨晚看过的篇章。度他山写得平平无奇,但后劲着实有点大。他的题材根本不是她喜欢的,他的人物也全是卖煎饼的,扫地的,最有传奇风范的就是一个偷车贼,但偏偏白殇殇都忘不掉。她能区分开他的每一个丽丽。
白殇殇不是徐静之,她是职业作家,不寻常处必有妖。她当天跟徐静之一起到了连城,找了台电脑,打开度他山的博客,仔仔细细看了一天,越看越触目惊心。
她想,庄墨眼睛确实狠毒。
和徐静之不同,她是职业作者,虽然以趣悦市场作为自己的写作信条,但那不意味着她没有审美。稍作分析,她就能够看出度他山平平无奇的文本下可怕的实力。
她想到一句苏轼的话,特别适合度他山:“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
他几乎没有任何短板。
在叙事技巧这一项上,他随心所欲、炉火纯青,他所尝试的表述已经远超一般通俗小说,而是站在纯文学最前端,在探索新的表达边界;
他博闻广识,科幻、奇幻、悬疑、探险、恐怖甚至于爱情小说都有过尝试,不是只会写乡土文学;
行文看似普通,看不出特意修饰的痕迹,但文从字顺,很有后劲;
如果说以上的几点,白殇殇觉得自己努力一下也许能够上,那接下来的几点,她就觉得,纯粹是老天爷赏饭吃。
度他山心理描写极强。人物塑造极强。感情剖白极犀利。
男作者一般人物塑造都很弱、很土,也不会写心理戏,这一方面是女作者更占优势。白殇殇自己就很善于写感情戏,恋爱中的男女会有很多心理活动值得深挖。
度他山就不一样了,他什么人的心理活动都挖,普遍人形总是能引起读者共情,所以他每一篇文都好看。这也是导致他的所有“丽丽”都不会互相混淆的原因。
而且,他真的写每一篇故事,都在表达他自己的想法,白殇殇服气了。他昨天晚上跟她说那番话不是杠,至少他自己就是这么做的。
白殇殇回去的时候喋喋不休地跟徐静之讲度他山的小说。
“你之前不是说他平平无奇的吗?”
“是平平无奇啊,扫地僧也平平无奇。度他山凭借他目前的实力去写一篇类型化的商业小说,没有任何问题。这种人不火,天理难容。”
“你也别只顾着看文,老头子给我们派活了。今天晚上我们去参加慈善晚宴;明天一早去参加Z大的捐赠仪式;下午飞凤河村做公益大使;后天回来还要和欧·米斯特先生吃个晚饭……数不清了,你准备一下。”
白殇殇知道自己理应高兴的,她这下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了,一脚踏入上流社会。
可是,度他山这么有实力,尚且全职码字,自己离他差远了,却要把大部分的时间花在另一重身份上。那她要猴年马月才能赶得上他?
第28章
庄墨这段时间焦头烂额,网络上关于白殇殇的新闻层出不穷,每一条都能波及到新绘网,好处和坏处都十分明显。好处是他不花一毛钱打了不少广告,坏处是网站的评分因为她一个人掉了3颗星,不少读者因为她的缘故删除了APP。
工作不顺意,感情也不顺心。自从任明卿觉察到他的情愫之后,就跟他疏远了。
原本庄墨体恤他的身体,每天早起陪他一起去散步遛狗,那个晚上过后,他就拒绝了,说这样的健身方式不适合他,顾自把后院枯黄的草坪给犁了一遍,开始种田,什么萝卜土豆西红柿,大蒜玉米小青菜,每天早晚都呆在后院,沉默寡言地伺候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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