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沛阳扒拉开两个抱枕,防止他憋死:“有什么可丢人的。就算你失业了,一分钱都赚不到,不是还有我么,至于用枕头闷死自己么。”
林喻从棉花里抬起头,眨了眨眼,长睫毛软软地垂下来,盖住了两颗湿气漉漉的深黑色瞳仁。
他一吸鼻子,说:“可是,我想赚钱养你啊。”
这眼神看得郑沛阳心下一软。非常软。
他贴近身子,凑上来飞快地啄了口林喻柔软的嘴唇,舌尖擦过嘴角:“那就算我包养你吧。”
林喻愣住了,看着他的表情懵懂,眼睛里全是氤氲的水汽。
郑沛阳伸出两只手指,勾起林喻瘦削的下巴,轻轻捏在手心:“嗯,长成这样,我也不吃亏。”
第二十二章
路思齐的电影总共分为两部分。错过再重逢,辗转了几十年的时间跨度。单论剧本不过就是破镜重圆的俗套故事,但路思齐的戏,向来擅长在细节处打动人心。
任朗有事没能出席第一日的开机仪式,发布会结束之后,林喻在后台遇上了另一位主演,女主角梁梦琪。
梁梦琪比林喻出道晚个一两年,拍谍战片出名,因着以前扮演的都是特工之类的角色,给人的印象太高冷,林喻这种程度的自来熟都不敢轻易搭话。
化妆间里沉默好久,梁梦琪主动问他:“你和孟萧呈的那个节目录完了么?”
林喻惊讶:“寰宇信号?你也知道我们这个节目啊。”
梁梦琪说:“怎么可能不知道,在微博上这么火,我每周都在追的。”
林喻说:“可是前几期收视率都不太好啊,我还以为没人喜欢看这种动脑子的节目了呢。”
梁梦琪眨眼:“我喜欢看,我还喜欢看郑队长呢。”
这时候,身后哪里忽然冒出个响亮的声音:“我也是!我也是!”
林喻回头一看,孟萧呈不知道什么时候趴在了椅背上,举着手插入话题:“是在说郑沛阳教授么?我也喜欢他!”
林喻现在一看见孟萧呈就想起那晚楼下的画面。他面不改色地翘起椅子,把人从椅背上掀了下去。
梁梦琪不知道为什么,脸色也有点奇怪:“麦香村,没人问你喜不喜欢,别瞎喜欢。”
孟萧呈坐到她旁边,撇嘴:“那你也别瞎喜欢,你也没机会了。”
这两人看上去很熟的样子,林喻后来才知道他们大学是一个班的。另外,麦香村是孟萧呈的黑称。
梁梦琪朝孟萧呈瞪眼:“我有没有机会要你说!”
孟萧呈有理有据:“别想了,你哪有我和郑教授熟!据我观察,郑教授喜欢白痴美人那一类的,你还不够白痴。”
边上的林喻默默翻了个白眼。
胡说八道。什么白痴美人,郑林林最喜欢的,明明是他这样的阳光大帅哥。
第一天的拍摄拖到很晚,林喻回房收拾好已是深夜,来不及和郑沛阳视频,就拍了张大床的照片发过去:“这个床有大又软,想和你一起睡/可怜。”
郑沛阳回复:“家里的床更大更软,我一个人睡得很舒服。”
林喻:“等我回来了一定能让你更舒服的/可怜。”
郑沛阳:“今天累么?”
林喻:“不累!虽然忙到很晚但是很开心!今天还看见任朗来片场了,他都是一条过的,台词好厉害啊!梁梦琪和我搭得也挺好的,女神就是女神,一点也不怯场,比我冷静多了。对了,下午孟萧呈还送给我了一个超大的哈密瓜,嘿嘿,好甜好甜,特别好吃!这个季节的瓜应该很贵吧,我下次要记得请他吃蛋糕。还有化妆师,看我脸太干给了我一瓶很贵的面霜,这也得记着,让方矜给她再买一瓶新的……”
太傻乎乎了,傻到不忍心打断他
说了好长一通,事无巨细的,最后总结道:“我们剧组,都是些大好人!”
郑沛阳问他:“那导演呢,不是说路思齐拍戏很折磨人么。”
林喻想了想说:“路导演啊,是有点凶巴巴,总是骂人。但其实每天收工,他都是最后一个离开片场的。说他严肃,其实比谁都更加有耐心才是。多好啊,导演这么认真,演员也会更加认真。”
“嗯。”郑沛阳心想,果然是属于林喻的回答。
无论什么时候,无论遇见什么样的人,他挂在嘴边的都是些这样的感受。每棵树苗都在经迭光照与黑暗之后才会枝繁叶茂,可林喻的世界,好像白昼足够漫长,足够他收纳看到的每一处美好,存放自己的善意。
“对了,林林啊,”林喻突然问他,“你是不是,喜欢白痴美人?”
“……”郑沛阳疑惑了一秒,“什么?”
“孟萧呈上次信誓旦旦说什么,郑教授就是喜欢白痴美人一类的,”林喻自己也莫名其妙,“他肯定对你有什么误会,我就说,怎么会有人喜欢白痴啊。”
这话林喻听不懂,但郑沛阳好像是懂了,几乎要藏不住嘴角的笑意。
“当然不喜欢,”他一字一句,慢慢说,“因为我只喜欢笨蛋,你这样的笨蛋。”
“……嘿嘿。”
这话听起来也不像好话,林喻有点懵。
可在他反应过来之前,屏幕上的自己,已经弯着眼睛笑了起来。
片场的早晨,林喻都是最早到的一个。因着家里有个时间观念严格的郑沛阳,近朱者赤,他在这方面被熏陶得不错,干什么事儿都不会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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