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子元看她一眼,眉头紧皱着,欲要转身出去,女生却突然想到什么似的,开口道:“你是……来找这间房之前的住客么?”
叶子元眼睛一亮:“他叫林锦。”
“……你等等,”女生说着转身往卧室去,“我前段时间收拾屋子,在衣柜的夹缝里面看到了一本日记本,写得挺厚的,有几页被撕开,然后又用透明胶粘起来了,估计很重要才会这么做吧……我想应该是上一位租客的,所以就收了起来,既然你是他的朋友,拜托你帮忙转交一下。”
她将日记本递了出来。
陈旧的封皮,边角甚至卷曲,褶皱,里面有很多页显然是被撕开过的,如女生所说,又被透明胶粘起来,一丝不苟,不留丝毫缝隙,整本笔记本被写的满满当当,连字迹都密密麻麻的。
扉页上写着林锦的名字,还有一句话——
光明是指引前路的唯一方向。
作者有话说:好尴尬!!!刚刚不小心发现了之前某章有我修文的时候写的批注哈哈哈哈哈,居然一起复制过来了。 所以宝宝们我可以求大家不要大意的帮忙捉虫么!!我自己看总是下意识的忽略那些虫,嘤嘤嘤
第三十七章
叶子元坐在阶梯之上。
老小区一贯是处于黑暗之中的,即便安上了声控灯,再无人开口跺脚的时候,安静的憩息着,并不会亮起来,恰好是这样的黑暗,能够让人更加沉下心去感受。
借着路灯极其微弱的光芒,可以看清楚笔记本上的字迹。
林锦写字的姿势与常人不同,他是用无名指搭着力,茧子长在无名指上,但写的字却意外的漂亮潇洒,上高中时常常办手抄板报,上大学时被老师强迫参加书法比赛还得了第一名。
大家都说,林锦的笔锋不像他这个人,他的字写的凌厉且潇洒,人却温和疏淡,丝毫不露针芒。
叶子元也一直这样以为。
其实他一点都不了解林锦。
自以为是的兄弟十多年,直到前几个月,他才发现,林锦此人也是凌厉的,只是他将凌厉和针芒深藏皮肉之下,即便是他叶子元,也从未窥得分毫。
而又直到今日他才发现,原来他一直以为的这个兄弟,竟早在十多年前,就曾经在日记本上对叶子元写下过,诸如“我喜欢你”这般的字眼。
虽说那时他的用词更加含蓄,也更加文艺一些,但那些情,即便如此,还是轻易泄露出来。
叶子元开始是怀疑,与不断的否认,直至到最后看到他写下的那句话。
2013年2月5日
斟酌再三,还是决定不留在上海,去北京。喜欢一个人总归是要付出些代价的,既然代价我已经付出多年,也不差这一次了。
年少时候,时常觉得,像我这样的人,恐怕不会爱上谁,可正因为太过于缺少保护,时常自己一个人迎面风雨,才能被他所吸引吧。
我甚至觉得,倘若多年以后,他为人父,找到一个愿意与之携手终生的人,我仍然记挂着那年冬天,他对着我说的那句话。
不怕,有我在。
从极小的时候,我就盼望着有一人能同我说这句话,曾经我以为是父亲,可他终归离我和母亲而去,又觉得是母亲,可她连生活都疲于应对,对我从来只有“要求”和“必须”,甚至是责怪和打骂,我知道她是爱我的,但我和她彼此都不懂彼此。
我本来不再奢求有人站在我的面前,却出现了你。
我似乎从未跟你说过喜欢,道过爱,那就在日记里泄露一下我的小心思吧。
叶子元,我爱你。
希望我们彼此都不要辜负彼此。
他的拇指从“我爱你”三个字摩挲而过,不知道怎么,突然想到了2009年的夏天,他问林锦“你觉得,男人和男人能在一起吗”。
时间过得太久,叶子元早以为自己已经记不清楚那时候的林锦是怎么回答的了,可春去秋来,当蒙上灰尘的时间猝然拉开帷幕,那灰尘也就一点一点的被抹去,灌满热气的夏季,逐渐在眼前呈现。
林锦撇过头来,很惊讶的说:“你脑子里不想着高考都想些什么呢!早恋都不允许了,更何况是男人和男……”他压低声音,很是警惕一般,“更何况是男人和男人在一起?世俗能够容忍么?我看你是有病吧。”
十多年的时间过去了,叶子元这才发现,原来那时候的每一个细节,他都记得一清二楚。
林锦微皱的眉心竖着三条杠,拽着他的手指纤细,指甲修得圆润。
摆放在桌面上的试卷林锦刚刚做到第二页,那是一张数学试卷,是他几科之中最吃力的一科。
他的眼神里,闪烁着的是不赞同,甚至有几分震惊。
他还说他有病。
叶子元看着那本日记,蓦地笑了笑,低声道:“林锦,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病的?”
笑着笑着,眼泪就从眼角滚下来,叶子元狠狠的揩了一下,低骂一声:“靠。”
林锦加班到晚上七八点,索性在外面吃了饭,又去看了场电影,电影结束时已经是凌晨了,他一边琢磨着电影情节一边往家走,丝毫没顾时间。
第二日是周六,反正可以睡个懒觉,晚上几点回也就无所谓了。
林锦租的房子和母亲租的房子紧挨着的,是隔壁的一个单元,回去是一条路,走近单元门的时候,林锦才抬头看了一眼,七楼的灯早就已经关了,估计那个姑娘已经睡着。
52书库推荐浏览: 九鲸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