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大一点的?”
“哦,你要什么大型犬,我们这儿有图册,我给你看照片。”
店员领着阿羽去柜台那翻图册,册子里印制的是她们拥有的宠物犬的类型。
翻了几页,阿羽的目光落在一种白色的犬身上。那懒惰、恶棍般的眼神吸引了堂羽的注意,却又安静地趴在地上,任何事物都随时有可能惊动它的神经。
“有兴趣吗?我们这里刚出生了一窝幼犬,不过在厂里,不在店里,还没剪耳呢。”
“这是什么宠物,堂羽,你喜欢吗?”
“伯伯,这是杜高犬,也是一种斗牛犬呢。您家如果大的话,它很适合看门。它又机灵又聪明,是犬类的佼佼者。”
她是故意说给陆哲泓听,因为斗牛犬的价格不菲。陆哲泓虽然是个老头,却穿得颇有上流社会人士风范,店员目测这在他的消费范围内。
“我们家院子太大,常常进流浪猫狗。”
“您家难道是住在别墅吗?”
“是啊。这些年一直没有想过养狗,但是你说的这种犬,正和我的心意,既能看门,也能陪孩子玩耍。堂羽,你喜欢吗?”
陆哲泓自己就有想养狗的心思,年轻时他创业忙里忙外,妻女又相继去世,对他造成了许多伤害,如今家里有两个小家伙,出现了勃勃生机,让他感到自己在迅速地老去,也该乐享天伦了,他准备日后就开始养养猫狗、种种花草,今天来定下宠物的事,也不虚此行。
“爷爷,这种犬很凶。”
“那就对了,我们家房子大大,正好带回去看门。”陆哲泓笑起来,又拍了拍阿羽的头。
“对了伯伯,您家如果很大,养个两三只也全不成问题。”
之后,店员笑盈盈地和陆哲泓开始介绍,把繁殖、培养的过程都给他说了个遍,还有养狗的技巧,甚至拿出一本宠物书——就像那孕妇看的育儿书。一页一页翻,陆哲泓接连点头、以表同意。
“呵呵……”阿羽侧头看向不远处的清廷,他已经沉沦在和小白兔一起玩耍的愉悦当中,根本没有注意他们要买什么狗。
当他得知陆哲泓决定买两条杜高犬时,也只是点了点头。“好吧。”清廷对狗有些畏惧。
他们商量好,过几天跟着店员去他们的宠物厂接狗,还要做吊牌,一切都包装得很精美,不愧是堪称进口宠物店的店家,以后这样的生意做起来还怎么得了?
陆哲泓感叹,现在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这个行业肯定会做得越来越大。仅是清廷手里的那只巴掌大的小兔,就是几百块。
之后的一日,陆哲泓带着女佣和堂羽乘车去带小狗回家,在宠物厂,进行了杀菌、打疫苗、剪耳。(杜高幼年剪耳,为了提高其机敏性,防止螨虫)两只小杜高的耳垂被包扎着,宠物店的人说过一两星期再来消毒。客人走之前更是千叮咛万嘱咐:“记得,一定、一定要栓绳子。不要看现在还小可以不管,习惯得从小养成,长大了可就麻烦了。”
阿羽早就在书里看过——杜高是一种极其凶猛的犬,正是知道这一点,他才会不反对地养杜高犬。这个家里,正需要这样令他亢奋、热血沸腾的生灵,而不是只会趴在地上软弱无能的兔子。
虽然杜高接回家了,三个月大的幼犬体型也不算小,清廷不敢接近,两只狗拴着链子放在院子里养,院子里安置了狗窝和便池,每每路过,清廷都是疾步走过。
假期间,陆哲泓还给清廷买了一套过家家的玩具,他倒是不介意男孩子玩这个,在他眼里,长得可爱又白皙的清廷早就是女儿的代替,以寄托他对女儿的哀思,无论清廷喜欢怎么样的游戏和玩具,他都一应满足。
所谓过家家的玩具,不过是一些假装成锅碗瓢盆的道具,清廷在自己的房里‘做饭’‘做菜’,事前先穿上围裙,做好了要过来敲门——让堂羽也尝一尝——那玩具碗里,放着彩色的积木、塑料,在清廷眼中,俨然就是他精心搭配的好菜。
“你怎么这么大了还喜欢过家家?”阿羽不想和他亲近,“我要去喂狗了。”
遭遇几次冷遇后,清廷不太和阿羽说话,而且开学后,两人不能天天在家里闲着,陆哲泓给清廷办理了居民证,并和堂羽在同一所小学念书,他们在同一年级的不同班级。放学后,陆哲泓会让司机接送他们回家,在J市那所小学,有小孩天天被司机接送回家,还是个稀奇事。
某一日坐上放学的车,阿羽注意到清廷制服下的肚腩鼓鼓的,随后从里面钻出一只小白兔。
“你偷偷带着小兔来学校?”阿羽鄙夷地盯着清廷。他一见到这人和兔子黏在一起昼夜不分,形影不离,一股无名火就往头上冒。
“你不要告诉外公。”清廷侧身避着他。
“我才懒得管你。但老师说过,不允许带宠物进校园,你已经违反规定了。”
“你会告诉老师吗?”
“你知道自己的做法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阿羽留下耐人寻味的话。
隔了几日,清廷的兔子莫名死在院子中,身上全是动物的咬痕、白色、蓬松的毛上染满了鲜血,若不是走近看,根本就无法发现这是兔子。不到一岁大的两只杜高犬是罪魁祸首。
“怎么会这样…我放在笼子里…”清廷听女佣说兔子被嘉嘉和飒飒(两只杜高的小名)咬死了,心痛不已,他去了学校,还好没见到那惨状,早上走的时候,小兔还好好的,回到家就听说它死了,他无法接受,这是小兔第二次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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