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俩不吵了?”林彦仰起脸笑着问。
”没啥意思。”苏立航也往床头靠了靠,“感觉大学也挺无聊。”
林彦特别想说,你这纯粹是闲的,找点事做就什么病都没了。他自己就这样,只有忙起来,才感觉自己有活着的实感,一旦不忙了,人就要废。
陀螺一样的林彦,把贺正西直接交代给于力,周末两整天有三分之二都耗在了地产活动的现场。他跟郑启风都是综合岗,砖头一样,哪儿缺人就去顶上。郑启风看起来比电话和照片里靠谱,说话做事比较沉稳,身材很挺拔。活动期间他们得穿统一发的制服,白衬衫,黑西裤,郑启风把那身廉价制服往身上一套,立刻就跟到了酒会现场一样。
“赶紧去勾搭几个有钱人,让他们买房!提成百分之多少来着?”林彦靠在楼盘模型前,努力摆出张特职业的脸。碰巧没客人时,他总喜欢找话聊天。
郑启风:“你明知道我的心思,还劝我去找富婆?”
林彦:“认清现实吧,你喜欢的林彦,跟真实的林彦,完全不一样的。我就是个小市民中的小市民,满脑子只想暴富,心眼不止小于针眼,是比纳米还小。家里穷得叮当作响,还有个坐牢的养父,根本不值得你喜欢。”
“我是因为你……”
“你是因为的我脸啊?”林彦扭过脑袋,神情认真起来,“我也就剩一张脸了,哦对,成绩也还行,但十年二十年后我肯定也会变模样么。”
郑启风的胸膛深深起伏了几下:“我还是不说了,我有点生气。”
“看吧,随便聊天都能生气,今后要是抬头不见低头见,指不定吵成什么样……”
赶巧有顾客路过,林彦立刻点头哈腰地恭送。
“这算拒绝?”
“算。”
“真是绝情。”郑启风说。
“你喜欢我,跟我也没什么关系。”
“巧克力,还有诗,你不也收了三年。”郑启风还挺强势。
“你也没署名,要知道是你,早拒绝了,而且巧克力我一口都没吃过。”林彦转着脚腕说。
“那谁吃了?”
“本来要拿去给我叔的,他在监狱,但你知道,那地方现在不能带吃的,所以全被我强行送给狱警了。”
“好吧。”
“嗯,不好意思……我没打算跟谁发展关系。”林彦见人少了一些,上前跟主管打过招呼,抓着郑启风走到外面,认真道“我家条件不好,学习和打工是第一位,懂么?”
“如果我是女的呢?”郑启风不依不饶地问。
林彦依旧摇头:“跟性别没关系,我也没有看不起你的性向,是真的不找,包括任何人。”
安静了几秒钟,郑启风重新开口说:“我从高一入学,就挺喜欢你的。那天一早,咱们也就是前后脚进的大门。当时你跟你弟在学校长椅上聊天,扯了很多。可能‘喜欢’这事就是讲不清道理,我看着你笑起来的样子,一下就觉得自己完蛋了。”他回忆道,“其实那些诗,都是孙林林给找的,我顺带二次加工了一下,主要觉得人家写得比较炽热,我这人没有文学细胞,写不来。”
他的表情相当正式,以至于林彦有些失语,他想不出该如何回应郑启风那所谓炽热的情感。
“我怎么觉得自己又不近人情了一回呢?”林彦尴尬地躲在遮阳伞下,“但无论如何,不跟你讲清楚是肯定不行的,你趁早换个人喜欢吧,真的。”
“嗨,没什么大事,我高中三年都过来了,还怕你这一句两句的么?”郑启风给林彦抛了瓶矿泉水,“我没指望能跟你真在一起,就这么互相认识着也不错。做朋友,能行吧?”
“我没那么严格,只要你别再写情书送东西。”林彦灌了口水,转头看向远处,天边渐渐抹上些蓝红交织的彩色。
傍晚五点钟,站完最后一班岗,领过两天的薪水,两人匆匆忙忙朝火锅店赶。
“真的,我觉得自己成扁平足了。”林彦甩甩脚底板,“这脚现在得有十斤重。”
郑启风听完这话,突然停下了。
”走啊?停个什么劲?”林彦困惑地转过身,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他的脚踝就被郑启风给握住了。
“干什么玩意儿?”他连蹦带跳地稳住身形。
“给你看看脚。”郑启风低头给他脱鞋子。
林彦害怕了:“别别别,您别,我消受不起!”
“稍微一等,我有经验,可以帮你按按,很管用。”郑启风固定好林彦的脚,自顾自地开始下动作,左脚按完换右脚,有条不紊。林彦没体会到舒服,只觉疼得要命。
“这都按的死穴吧。”他龇牙咧嘴地晃脚,“还不如拿钢钉给我来一下!”
“我教练以前就这么教的,他很懂这些,放心。”
“那还真是辛苦了……”林彦弯下腰穿鞋,郑启风的手还在他另外一只脚上捏着,临站起来前,郑启风不知是大脑缺钙还是怎么着,伸到他脚底板上挠了两下。
“你特么这是调情呢?大哥,很痒啊!”
林彦站起来要跑,但脚还在郑启风手里,郑启风见他反应大,故意又挠了几下。
“哈哈哈!不行不行,我最怕这个,求求你了!”林彦瞅准机会套上鞋子,敏捷地蹦跳出去,笑着说:“真是想不到,你可太腹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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