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完芝麻糖时,街头由远及近传来警笛声,林彦瞅准垃圾桶,把手里的竹棍一丢,抓起贺正西躲到拐角的巷子里。
许嘉临一个多月没来,今天赶巧碰上熟人请客,总算敢快活一把,结果刚畅快地放完水,他就被一帮警察给堵在了洗手间门口。
夜/总/会里二十多个小/姐少/爷,加上十几位客人,各色/男/女齐整整地站了两排,许嘉临是里面个子最高的,所以打头阵站第一个。
年轻的小警察围着他们来回绕了两圈,问道:“谁是负责人?”
队伍最末端,骚/扰过林彦的那位颤颤巍巍地举起手来。
“警……警察叔叔,是我。”
“叫什么名字?”
“米……米条。”
“叫什么?大声点儿!”
他挺起并不存在的胸/脯,喊出声:“米条!大米的米,条子的条!”
他这话一出,房间里不知是谁笑了一声,小警察瞅了角落一眼,接着问:“性别?”
“女……男……男的。”
小警察终于不绕圈了,他站到米条面前,来回打量着这位称呼自己“警察叔叔”的米条先生,心情有一些复杂,但很快,他收拾好表情大声道:“有人举报你们聚/众/淫/乱,还涉/嫌/猥/亵/儿童。”
许嘉临猛地抬起头,又被附近的警察喝了一声重新低下。他拿余光扫了一圈,林彦跟贺正西确实跑没影了。
猥/亵/儿/童?许嘉临想了想,接着恍然大悟了。
绝对是米条,他喜欢找小/男/孩/子/玩!
许嘉临顿时感觉自己又犯了个大错,怎么能把那俩孩子带来这地方呢,直接多走两步搁家里再出来多好。上回被林彦拿竹竿抽,这回林彦直接报警了……他应该感慨自己命运,还是赞扬林彦勇敢?
夜总会门口很快来了两辆警车,30几个人跟蚂蚱似地被弄进车里,开始朝公安局进发。
林彦带着贺正西在巷子里躲了半个钟头,最后终于见警察走了,才舒心快活地打算回家。贺正西见他哥挺开心的,也没多问,何况他躲在林彦身后,没看清外面发生了什么,更不知道许嘉临被带走了。
林彦打算穿过巷子走到另一头,抄个近路,结果一转身撞上个人,把他吓得往后一跳。
“哟,你俩小屁孩来夜/总/会一条/街干嘛?”
这声音……
林彦抬头。
“冯博文?!”林彦往后一瞧,果然还跟着个宋睿,正笑眯眯地看着他们。
“不错不错,好久不见,还认识哥哥我。”
“别挡路,我们要回家了。”
冯博文抬着手赶紧让路,告诫道:“别再来了,这地方太危险。”
林彦走了两步停下来,转过头,睁着懵懂的大眼睛问:“那你们俩来这里做什么?开/房呀?”
“哈哈哈哈,林彦还知道开/房呢!冯博文,你还不赶紧跟人虚心求教!”宋睿靠墙直笑。
“这地方的旅馆服务质量不行,要开也得去开个五星大酒店的房。”冯博文顶着一张严肃的脸,回答得十分认真,宋睿在旁笑得更欢了。
林彦不想同他们废话,他感觉这俩人的频道太怪,聊天的风格内容不正常,多听一句都是浪费感情,赶紧回家睡觉才是正事。这地方,他呆得久了直发憷。特别是被那个不/男/不/女的东西瞎摸了一通,林彦觉得自己身/上/脏,不洗澡他恐怕要犯恶心。
林彦撇下他们,径自带着贺正西绕出巷子。走了几分钟,眼前的路越走越暗,他心里正忐忑时,身后再次传来熟悉的人声。
“你们俩,以后别大半夜出来瞎晃,小朋友就得好好待家里早睡早起,懂么?”
宋睿走过来捏捏兄弟俩的肩膀,冯博文自后面慢步跟上,四个人在微弱的路灯光芒照耀下,朝临水街走去。
第11章 第十一章
这可真是新鲜的体验。
许嘉临叮着身边妖里妖气的米条看了一阵子,米条也扭过脸来看他,神色轻浮。许嘉临顿时怒气上头,忍不住骂道:“*!你是不是搞/我儿子了?!”
米条歪歪斜斜地坐着,笑了起来。
许嘉临抬脚直踹过去,米条脑袋咣一声撞上车厢。
“我没搞你儿子,我就摸了一下。”米条说。
“你那双手,早特么该剁了!”许嘉临朝他啐了一口。
“你敢吐我!你这个老白脸!”
“叫我老白脸,你是什么东西?你是死人妖!二/乂/子!”
“人妖也是有尊严的!”
“有你/妈/的尊严!!”
“够了!这是警车!不是你们的夜/总/会!”
到了警察局,米条单独被带走接受审讯。
“警察叔叔,我真没有猥/亵/儿童,我用自己的人格发誓。”米条套一件紧身背心,配条休闲运动裤,脚上的鞋子泛着荧光。如果忽略他花里胡哨的妆容跟躬身落座时绷出的背筋,很像一位出来夜跑的“怪人”。
小警察来回翻看米条的资料,笑着抬起头,露出一口白牙:“您还叫我叔叔呐,我今年刚从警校毕业,正儿八经的小水葱,您哪年从学校毕的业?”
米条扭扭捏捏:“这不,还没毕业呢……”
小警察笑得更开了:“哦,高中肄业。”
米条:“……”
小警察接着问:“今晚在铭星夜/总/会猥/亵了一名10岁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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