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少私宠:千金检察官_陌骄阳【完结】(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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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缪馨:“后来朱老师还有来找你爸爸吗?”

  王浩:“有的,可爸爸根本不理她了,因为每次都吵架的,后来爸爸还不让我去幼儿园上学了,把我放在楼下的张奶奶家。”

  缪馨:“朱老师有再来过吗?”

  王浩:“有,朱老师来过的,还把我抱走。然后爸爸找她,朱老师抱着爸爸哭。好多好多次!”

  王浩说到这里,眼泪流下来。

  缪馨又请来相关的证人证明,朱月喜欢王强东,经过王强东拒绝之后不死心,多次骚扰。

  王强东了一开始并不知道儿子身上有很多伤痕,因为他工作忙,王浩四岁就自己洗澡穿衣服。他性格又比较内向沉闷,照顾孩子更是新手,其实父子关系并不是很好。

  缪馨再次传召王强东的前女友的母亲,张女士上庭做供。

  张女士的女儿张凤是王强东的女友,以前在夜店里做公关,有需要的时候也是要出场的。

  张女士是不情愿上庭的,但法庭传召,她还是出庭了。

  缪馨:“张女士,你认识小太阳幼儿园的老师朱月吗?”

  张女士脸色不好:“认识,我去学校接过浩浩几次,见过她。”

  缪馨:“然后呢,你们还有别的交集吗?”

  张女士:“有一天我们收到一组照片,是关于我女儿的旧照,最后变成我们一条街道的人都知道了。”

  缪馨:“什么照片?”

  张女士脸色难看:“她在夜店工作照片,衣……衣服穿的比较少的时候。”

  缪馨:“你是说,你的邻居也知道这些照片了?”

  张女士:“我打电话给王强东,他说他会处理。之后平静很久之后,我去他那儿接浩浩,在门口的到朱老师和王强东的声音。我听到他们在吵架,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小凤那些照片都是朱月寄的。我进门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她怒吼说我女儿本来就是做鸡的,还怕人知道吗?凭什么她那样的滥女人,还让王强东念念不忘。”

  “我女儿是出身不好,年纪轻轻的去夜店上班,我也不怪人说三道四。她爸爸多年患病,身体不好需要钱,她才会下海赚钱。可是这个朱老师,平时和和气气温温柔柔的,我没想到她当着浩浩的面就说这些话。后来我带浩浩回家,发现浩浩身上的伤,我打电话给王强东怎么回事?那个时候才知道浩浩被朱月虐待。”

  听到这里,整个法庭都安静了,连缪馨听着觉得难受。

  “审判长,我想再次传被告王强东上庭做供。”缪馨说。

  审判长表示准许,缪馨再次盘问王强东,而这一次王强东将自己的做案动机全盘托出。

  他和张凤相恋,但一开始并不是稳定的恋爱关系,后来自己生意火起来了,张凤也不用再抛头露面,两个人才好了。

  在他开的酒吧有一次有人闹事,张凤在那次打斗中死了。王强东大概也是那次决定收心,再加上自己生意本来也不是特别好,一直在勉强坚持着。所以把生意收了全盘给了韩方,带着儿子生活。

  在儿子的幼儿园里,他遇见了朱月。他根本没别的想法,谁知道朱月竟是一个英雄崇拜主义者,她认为王强东就是自己想要的英雄。开始天天给王强东发短信,嘘寒问暖。

  王强东一开始想过问朱月交往,可一交往才发现朱月有太强的独占欲,她将所有张凤的东西收了,烧掉。会偷年王强东的手机,有一次他去张凤的坟前祭拜了一次,她便跑去把张凤墓碑上的遗像都划花了。

  王强东提出分手,朱月受不了变本加厉,在幼儿园就宣言王强东纠缠他,让她痛苦不已。私底下却给张家寄照片,全是张凤的不雅归类。

  最让王强东忍受至极限是他发现儿子长期被朱月虐待,而朱月已经表示过,她不会放弃他,他就是她想要的男人。

  王强东将儿子放到张女士家之后,拿了一把刀去幼儿园把朱月砍死了。

  缪馨听完王强东的叙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语言便问:“一开始,你为什么不愿意说出你的杀人动机。”

  王强东面无表情:“人已经杀了,其他又有什么重要。”

  叶耀司开始盘问:“你之所以不愿意说出你杀人原因,其实是因为,你还是不愿意影响朱月的名誉,是吗?”

  王强东微怔,沉默不说话。

  叶耀司:“审判长,合议庭,我想说的是,我当事人之所以杀人是因为被者纠缠到根本无法摆脱的重压之下,才愤起伤人。而绝不是一开始说的,因求爱不遂而杀人。”

  上部 前世今生,谁是谁的劫? 第157章 缪馨的坚持

  缪馨结案总结时是这样说的:“这个故事听起来让人伤感!被告王强东是一个性格沉闷人生阅历几分苍桑的男人,他不善于处理感情,也没有尽到保护爱人的职责,所以他的前女友在寻仇时被杀害。他也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儿子长达三个月的被虐待,他居然一无所知。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残忍至极的男人,因为他对死者砍了整整十八刀。在整个追究被告杀人动机的过程中,我们是发现被告长期受死者的骚扰,甚至儿子都受了很沉重的伤害。那是不是这样就给了他合理的理由去杀害死者呢?答案是不可以。”

  “死者的某些行为也许是错的,并且是犯罪的,但是不是真的毫全不可避免?不是的。如果被告对儿子多关心一些,对家人多照顾一些,很多事情根本完全可以避免。也许辩方律师会说被告承受着强大的精力压力不得已杀人。那我想问,这个过程中,被告可否想过跟死者的家人商量,可否想过跟死者所在的单位沟通。被告以为可以用最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其实是相反是错的。他错就错在草率而残忍的结束一个年轻女子的生命,让一对年过半百的夫妇白发人送黑发人。他错就错在用最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让他的孩子成为无父无母的孤儿,影响了孩子的一生。”

  “最后,我想提醒审判长合议注意的是,死者杀人动机充分,杀人手段残忍,事事实认识清楚,证据明确,建议审判长,合议庭判被告王强东故意杀人罪名成立。”

  叶耀司做结案总结:“审判长,合议庭,我完全赞同检察官所说的,我当事人在杀害死者朱月时残忍至极,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深究犯罪动机时,我当事人难道就没有值得同情的地方吗?”

  “我当事人是一个情商不高甚至有些愚顿的男人,也许任何一个智商情商正常的男人面对像死者朱月这样的追求者,都可以找到妥当的解决方式,但我当事人他不会,他也不懂。他以为死者真心照顾自己的儿子,所以试图接受死者的示爱。当他发现不适合的时候只能拒绝。最后拒绝不能,自己的家人深受朱月的骚扰。以他过往的经历他以为只要杀人才是解决的终极方式。”

  “有几个点我希望审判长酌情考虑,第一,我当事人之所以杀人是因为儿子王浩长期受朱月虐待,一时激情杀人。第二,控方声称我当事人是一个极度残忍的人,如果我当事人真的是一个极度残忍的凶手, 他不会在杀人的过程中将孩子关在教室,避开让孩子看到这残忍的一幕。第三,我当事其实也是这个案子的受害人。他认识一个以为是可以相守的终身伴侣,结果却结识了一个对自己痴狂到不正常的女人,他在被死者折磨强大的精神压力下才被迫杀人,他一样是不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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