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当然要全副武装。藏住猫耳很简单,戴上帽子就好了,主要是那条不怎么听话的长尾巴很难处理,稍微弯折固定一下他又会喊疼。没办法,只能选个宽松的大衣盖住它,让它在大衣的空隙里随便晃悠吧。
天气晴朗,公园里很冷,呼出的气都带着白雾。曾经在夏日里绿树成荫的小路荒凉了许多,只有一群圆滚滚的小麻雀站在枯枝上,歪着脑袋看我们,稍一走近又吓得飞走了。
为了尽量取暖,周围有人的时候我与他肩挨着肩,没什么人就把他搂过来。
他忽然轻轻推开我,从大衣兜里拽出两条白色的耳机线,把线在帽子里前前后后绕了一圈,然后塞进猫耳。神一般的操作。我尽管对此习以为常,每次看到仍会感慨一下。
我重新搂住他:“有我在,你还要听歌吗。”
他说:“一起听啊,我还没按播放键。”
于是我也戴上了自己的耳机。这款耳机有着雅致的黑色细线,算得上半个古董了,是高三那年他送我的毕业礼物,很耐用,一直没坏过。
从qq收到他发来的歌单链接,标题是温暖心灵的纯音乐,往下翻一翻还好多小时候看过动画片里的配乐。
他低头看着手机,冻得有些发红的指尖轻触屏幕:“从列表第一个开始,准备好了。三,二,一。”
按下播放键,从某个遥远的地方传来熟悉的旋律,安宁而柔和,像天空中飘过的流云。
我听过,却一直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
还记得临近高三毕业时,学校礼堂开完毕业典礼之后,同学们纷纷在校园里抱头痛哭拍照留念。小雪一个人戴着耳机在湖边绿荫下乘凉,像往常一样穿着浅蓝色校服短袖,意态慵懒。
我等着找他合影的女孩子都散了才去找他,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连声夸他这副耳机看起来特别顺眼。
我站在太阳底下冒傻气。他却有些腼腆的说,你喜欢的话就送你当礼物,作为很多次帮我带作业的感谢。
我以为他只是客套一下,刚想婉拒,他就自作主张的摘掉耳机给我戴上了。耳机里的音乐还在缓缓流淌,像天空中飘过的云,我不知道它的名字。
他的目光里有种说不出的柔情,甚至令我有一瞬间的错觉——他也喜欢着我,只是像我一样还不能说出口。
我想,那个温柔的旋律,连同少年望向我的眼睛,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了。
耳机里还在播着那首曲子。
地面上的小方块砖是很多年前铺上去的,有了一点褪色的痕迹,却依旧排列整齐。沙哑的初冬风声照样穿过树木,我们已经听不见了。
*
[流言]
有段时间公司里流言四起,说我利用职权潜规则他,又有人说是他主动倒贴求上位。当然这一切也不是空穴来风。此事说来话长。
我们虽然处于同居状态,却本着尽量不公开关系的原则一起生活。主要是他不想公开。尽管从没解释过其中缘由,只要他说了不想,我一定会不问理由的配合隐瞒。
于是对外只宣称是同学兼邻居,所以上下班经常在一起。
为了圆这个谎,当初决定同居时,我们不仅合资买了现在住的这所两居室公寓,还把隔壁那间也租下来了,就是为了防民之口。那间甚至比现在住的这间还宽敞,宽敞得有些空旷,不适合两个人住,只是偶尔想胡闹的时候会过去玩一玩。
所以在硬件和软件方面都极为谨慎。
即使在公司里,我们也不会有太多没必要的交流,至多见面时我笑着打个招呼说中午一起吃饭啊。他说好啊我请你之类的。然后我说哎哟你客气什么大家都是邻居嘛。
这出戏演得挺自然的吧。再这样下去我自己都能当影帝了。
但既然圣人会犯
错,影帝肯定也会犯错。不过这不能全怪我。正常人面对着昨晚刚翻云覆雨过而强打精神来上班的心肝小宝贝,还能若无其事谈工作?那才是真正的无情吧。那天他抱着一叠文件到我办公室来做汇报,由于晚上没休息好再加感冒着凉,确实脸色很差,我一心疼就把他抱过来安慰了几句,并没注意到门口站着死对头小强的助理。
然后那些不怎么好听的流言就传开了。我也是费了很大劲才查到源头。
我跟小强在公司属于同级别,在很多项目上意见不合,然而到最后基本都是我占得决定权,他对此积怨已久,我只装作不知道。
因为平时并不屑于玩手段,偶尔吃点小亏我又懒得跟他计较,很多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权当和谐社会救了他一命。没想到他反而得寸进尺,伤及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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