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邪 作者:失寄【完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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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公司规模比较小,他们七个就只有一个负责人在管。负责人叫周闵,顾笙第一眼看到他就觉得他有点娘,他衣服必须是五颜六色的,色彩单一了不行,有黑白灰三种颜色不行,上衣太短了不行,裤子太松了也不行......头型几乎是一周换一个,平均一个月一个颜色。有一次他染了时下最流行的绚丽红,身上却穿了一身亮绿色的小西服,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朵不小心长扭曲了的食人花。
  柴狄他们在背后没少吐槽他,但是当面还是得一个周哥,一个周哥的叫着。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人永远不可能真正随心所欲地选择和什么人相处,做些什么事,因为任性的代价往往是惨痛的。
  周闵告诉他们要每天坚持看微博,时刻关注流量明星们的动向。他们做了些什么,晒了些什么,发了哪些照片,赞美或怒怼了什么人,都是要学习的。按周闵的话来说,身为练习生的他们就是一棵棵嫩绿的大葱,注定要在风霜雨雪的摧残下,在百折不挠的学习下,实现“长大后我就成了你”的宏伟目标。   柴狄对此不敢苟同,“我要做就要做一棵从一而终的大葱,干嘛要把自己变成别人的样子?”
  顾笙听见了他的吐槽,忍不住说:“从一而终这个成语不是这样用的。”
  “......”
  周闵把他们带到了预定好的酒店,就不知道上什么地方浪去了。顾笙简单的洗了个澡,把枕头靠在床头漫无目的的刷着微博。
  这周的新闻头条是有一个男演员患了抑郁症跳楼自杀了,顾笙没看过他的什么戏,对他这个人的印象只是单纯停留在他是一个演员这个层面上。可就是这样一个和自己毫无瓜葛的人,他死了,以这样一种轰轰烈烈的方式,顾笙觉得心里非常不舒服,像是有一块从天而降的大石头重重的压了下来,让人透不过气。
  顾笙飞快地退出了这个页面,继续向下翻。突然,一个名字映入了他的眼帘,是两个字:程煜。
  程煜演《绯月》的时候只有十四岁,和他演的顾念安同龄。他穿古装的样子是真的好看,十分当得起原著小说里评顾念安的“风华内敛,秀润天成”这八个字。
  《绯月》是著名网络小说作家归云的成名作,主要讲述了顾念安跌宕起伏的一生。
  顾念安是大燕永安王嫡子,本应十分安逸顺遂的度过他的一生,却奈何天不遂人愿。永安王是大燕唯一一个外姓王,因随先帝戎马一生打下大燕的江山,故得封王殊荣。然而在先帝去世后,当今圣上仅仅十二岁,于是朝政大权一直由皇太后一人把持。皇太后担心永安王生外心,于是在顾念安六岁时就把他接进了宫里亲自抚养,表面上是为体恤老臣,实则是为了控制永安王一脉。
  顾念安和永璋皇帝及玖月公主一起长大,情谊深厚,他也曾一直天真的以为这份情谊能够一直保持下去。可是他的才情,他的聪敏全都被太后看在了眼里,皇帝性子仁厚懦弱,并无十分治世济民之才,而顾念安又是如此优秀的让人妒忌,专断果决的太后又怎能容得下他?于是十分狗血而又庸俗的,与心狠手辣的容嬷嬷辣手摧残娇艳如花的紫薇这样的情节非常相似的桥段就要开始了。
  但是,在归云的笔下,那些少年的孤独,绝望,悲凉,和被迫磨平的棱角都显得那样的深刻和具体,那样的生动而鲜明。
  这部剧里给顾笙印象最深的有两场戏,毫无例外,都是程煜演的。那个时候窝在床上看《绯月》的场景,顾笙直到现在都还记忆犹新。
  这两场戏讲的都是顾念安十四岁的时候。第一场是在皇太后的寿宴上,歌舞升平,一片祥和喜乐。顾念安亲笔为太后写了一首祝寿诗,其书法笔走龙蛇,隐隐有大家风骨,其诗亦是文采斐然,龙章凤函。座下诸人皆喝彩不已,唯有皇太后微微皱了下眉头。可这几乎瞬间消散的神情却被顾念安注意到了,少年一直以为待自己如亲祖母般的皇太后会为自己的才华感到欣慰,可是太后的神情告诉他,这皇宫里容不下他,这至少容不下一个比皇帝更优秀的他。从此,顾念安身上属于少年人的活泼肆意,跳脱张扬都尽数隐去了,顾念安第一次感到了深刻的孤独和迷惘。
  顾笙还记得电视上演《绯月》的时候,正是他父母闹离婚的时候。他和顾念安的年纪差不多,顾念安当时的那种无所适从的感受,他完完全全都能体会得到。
  第二场戏是一场冬天的戏。那一天,是顾念安母亲的忌日,也是在那一天他发现自己已经被皇太后下了很长时间的□□。顾念安就坐在已经结了冰的湖边,独自喝着皇帝新赏给他的一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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