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膛里的猛兽直冲出来,他微眯起眼,低下头去,叼住了陆观的耳朵。
百鸟欢唱着飞出山林,天彻底亮了,馥郁潮热的气味从望不见边际的阔叶植物里蒸腾出来。
宋虔之从帐篷里出来,一只手指在耳孔里钻来钻去。周先似乎已在外面等了许久,太阳照亮他脸上的疤痕,他神色严峻,走过来,递给宋虔之一封信,目光越过他,见到后面帐篷里还没有人出来。
“朝廷有变,麒麟卫队放的鸽子送来的信。”
宋虔之走到一处垂蔓下,蚊蝇绕着树干嗡嗡地飞,宋虔之鼻子皱了皱,抬头一看,枝头挂着一丛颜色艳丽的漏斗状花朵,臭味就是从里面散发出来的,苍蝇被吸引进去,漏斗口一片叶子便会盖下来。
宋虔之的目光回到手中的信上,他几乎一天一夜没睡,眼睑不住跳动。
“万家和司马家是想zaofan吗?”宋虔之骂了一句,眼睛移向不远处树叶间张开的一张蛛网,网子上挂着晨露,他咬牙道:“这还没有拿到果实,就想分一杯羹了。不用管,左老大人在南州坐镇,这两家人翻不出天。只是这个龙金山,就留给南州八千人……”
“八千人应对这两家私下养的亲兵,也绰绰有余了。”
宋虔之摇头,眉头深锁:“我担心的不是这个,是宴河。坎达英就是上了年纪,也是一只头狼,连他的儿子也干不过他。刘雪松怕是拿他没办法,算了,先把眼前这一仗打了。周先,你先去南州,保护皇上。”
“可是……”
宋虔之认真看着周先。
周先却看着他的脖子上被蚊子咬得好大一片红包,天可怜见,侯爷果然金尊玉贵细皮嫩肉,深得南部边陲蚊虫的喜爱。
“这里有我,有陆观,龙金山也在赶来的路上。你派不上用场,还是回麒麟卫队去。”周先就不应该来,只是这话不适合现在说。宋虔之安抚了他几句,深一步浅一步往昨夜自己人扎营的地盘走去,是时候让收编的这一支杂牌军发挥特长了。
☆、和光同尘(陆)
此时宴河,半边天空被火光烧得如同炼狱,河面倒映出天上暗黑色的滚滚浓烟。
河面横七竖八躺着烧焦的船只,焦黑的水面上时不时有鼓胀如麻袋的尸体漂过。
宴河北岸驻满阿莫丹绒军队,南岸,一支仅有五十人的队伍,为首者手中的宝剑嵌满色泽鲜艳的宝石,整个剑鞘没有沾染一点沙场上的尘土鲜血。
直至他将此剑用作一把拐杖,剑鞘尖端不断戳入地面的软泥。
天色灰蒙蒙的,空气阴暗潮湿,拨不散的云层从散开的浓烟后露出真容。这是要下雨了。
宝剑从泥中拔出,朝前钉了半步,坎达英站住了脚,遥遥向南望去,他视线所及俱是焦土,两岸杂芜的荒草无一幸免,一半伸在水中的木板桥尚未建成,已在昨夜被大火烧成焦炭,徒留下扎在水里的木头桩子。
“大王,刘雪松已经跑了。”一名手下禀报,“带走了两千余人,恐怕,南行途中,还要与他碰上。”
坎达英眼窝深陷,皱纹如同蛇皮垮在脸上,颧骨高耸方正,嘴唇暗红,说话时胡须抖动。
“留一队人马安抚附近城镇,严令禁止践踏良田,骚扰百姓。”
跟随在坎达英身后的李明昌抬起微红的一双眼睛,又迅速低头。
李明昌的身后,有一人面容与多琦多极为相似,要是多琦多还在,两人站在一处,会被人认作是父子。那是多琦多的亲娘舅,兀赤述。兀赤述浑身被盔甲包裹得密不透风,铠甲上血泥结成厚厚一层,他的靴子也沾满了泥土,脸已擦洗过,那是他浑身上下唯一干净的地方。
谁也没有留意到兀赤述看李明昌的眼神,短短一瞬,充满恶毒。
微风吹动枯干的树枝,须发一般的枝头站着一只通体漆黑发亮的乌鸦,它缩着身,嘴巴大张,却未发出半点声音,片刻后扑腾翅膀飞走了。
到了当天傍晚,衢州知州为刘雪松和他带领的将士接风洗尘,刘雪松带来的接近三千人马让知州喜形于色。
然而对着一桌珍馐美味,刘雪松半点笑不出来,对知州满嘴的谄媚不假辞色,沉默以对。
草草塞饱肚子后,刘雪松带自己弟兄回了营地。
有人掀帐而入,见到刘雪松手中一把尺,似乎正在复盘宴河一战。但只要定睛一看,便会明白,他是在发呆。
来人是刘雪松的副将,名叫李宝,同他一样,怀着在朝局不稳的当下,一战成名的想法从了军,起初两人就睡一个通
铺,那时还有一人叫郑武,可惜英年早逝,没有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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