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秘书听见脚步声回头,见是应书青来了,便笑着说:“应总,这是今天刚送来的玫瑰,卡片我放您桌上了。”
应书青点头应了,等女秘书走后,缓步走到办公桌前,拿起桌上的粉色卡片看了一眼,就撕碎扔进垃圾桶。
卡片上写着:赠吾爱。
落款是沈明阳的名字。
应书青在这座城市住下的第二年里,沈明阳就查到他的公司地址,每周赠他一大束火红玫瑰,不疾不徐地温柔进犯。
在给应书青的第一束玫瑰里,沈明阳放上一封亲笔信,信上写满愧疚与忏悔,乞求对方的宽恕与谅解,更盼他能回心转意,重归自己温暖怀抱。
没有人能够比应书青更了解沈明阳,放低姿态不过是他的伎俩,他被那个交易牵绊着,不敢冒然打扰自己的生活,所以才让这些玫瑰充当他的信差,以此威慑自己,想让自己永远活在被他监视的阴影下。
可这一切,应书青早已不在意了,看淡爱恨,才能正常生活。他起初将玫瑰丢进垃圾桶,后又觉玫瑰无辜,就改变主意将其留下,放在办公室里养着,倒是能劝退不少知难而退的追求者。
应书青将卡片处理完毕,打开电脑开始工作,审阅好几份项目文件后,召集几名中层在办公室里开了一个短会。他依旧做着老本行,靠着在沈氏积累的经验与敏锐的商业眼光,与应书英一起,将手里的地产生意做得风生水起,遍地开花。
应书英这几天都奔波在外,下午刚从外地回来又约上合作伙伴谈项目,晚饭时通知应书青前来应酬,应书青并无推辞,欣然赴宴。
席上众人都是长期合作的老伙伴,今天双方又谈成一笔好买卖,故而纷纷举杯庆祝,好不畅快。应书青在这几年里酒量大增,三大杯白酒下肚面不改色,与几位生意伙伴就项目侃侃而谈。应书英则更是巾帼不让须眉,高举酒杯在席间游走,连战几名号称千杯不倒的酒罐子,尽显豪杰本色。
晚宴临近收尾时,应书青出包房去了一趟洗手间,他略感一阵头晕,便步出饭店吹风透气。
他站在路边点上一支烟,微凉的晚风吹不散他脸上的红晕,腾升上来的袅袅烟雾将他的双眼染出几许迷离。
今夜月色明亮皎洁,是难得的光景,可惜月下只有他一人,形单影只。应书青此时不禁想,自己这些年变化太大,瘦了不少,也老了几分,不知重逢之时,那人还能不能认出自己?
后来一想,又觉得自己在杞人忧天,他们两个,哪有什么重逢时刻。
酒意被风吹走大半,手中的烟也燃尽,应书青丢掉烟头往饭店里走,却感觉有什么东西正在磨蹭自己的裤腿。他低头一看,看见一只纯白色的小泰迪,正围着自己不停打转。
不知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小狗,还与自己这样亲,应书青蹲下身去用手逗它,却看见它的狗牌上写着一个熟悉的名字。
安安。
这个名字勾起应书青久远的回忆,但他却没有多想,只是笑着抚摸着小狗棉花糖一样的脑袋,说:“我以前也养过一只狗,也叫……”
应书青话说一半却突然顿住,他的手僵在小狗的头顶,一小撮黑色的毛发从他的指缝中钻了出来。
名字会有巧合,特征也会有巧合,但两种巧合重叠在一起,不得不让人胡思乱想。
应书青脑中忽地空白一瞬,身上的所有血液骤然涌上头顶,又如潮退般迅速退去。他有些茫然,又隐隐有些期待,起身下意识地回头望去,在月夜清辉里,看见一个人缓缓向自己走来。
他走得很慢,像是走过千山万水,经过辛苦辗转,才得以来到自己面前。
“好久不见。”
他对自己说。
他有了变化,很大的变化。蓬松的长发剪成利落的短发,露出完整的耳朵,皮肤也晒黑了,变成健康的小麦色,在夜里也带着阳光的味道。
他褪去一身稚气,破茧成蝶长成大人模样,眉眼开展,身姿挺拔,周身散发着荷尔蒙的气息,魅力四射,迷人又性感。而他眼睛里的光却始终没变,还是那样璀璨如银河,闪闪发亮。
应书青知道自己没有醉,眼前出现的不可能是幻觉,他知道是他来了,真的是他来了,可整个人却一动不动地僵在原地,连呼吸都变得
轻微缓慢。
一句好久不见响在耳边,应书青却茫然不知回应,怔怔地看了对方好久,突然指着他的黑色西服说:“安安的毛沾你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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