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的夏柯当场就想和他solo一下,奈何知道自己的武力值,也就没实施。
然后夏柯曾试图给他妈解释简绍的真实武力值,以提升自己的形象。
但许女士不信,并且人身攻击他说成绩不行,打架也不行。
气的夏柯三天没吃她妈做的饭,天天点外卖。
但也仅坚持了三天,就屈服了许女士的厨艺之下,然后还要死皮赖脸道歉,夏柯常年觉得自己孤独且弱小。
而且一度怀疑以他家的打击型教育观念,十几年了怎么还没把他养歪报复社会的时候,在看到了他简哥母亲苏女士更为随意的放养政策时,那些疑惑就烟消云散了,总结出来是因为他俩从小狼狈为奸,负负得正,所以没歪。
然后夏柯又美滋滋的往自己脸上贴金:能和他简哥玩儿这么长时间,自己一定存在有不为言之的优点。
简绍一直对他迷之自信感到迷惑,但也不忍心打击他。
“打啊,生命在于运动。”杜泽听到简绍问时说。
“哥几个,快走,等
一会儿篮球场上人就该多了!”班里另几个打篮球的人吆喝着。
简绍搓搓脸,清醒了一下,站起来转战去篮球场。
夏柯勾着简绍的肩,杜泽拿着篮球,和那几个小伙子一起从教室后门走出,打打闹闹,让人觉得青春这就是青春本来的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 简绍以前是真暴躁崽!
新文,第一天双更!
谢谢各位观看,么么哒
☆、简小勺
高二的学生生活还不算太忙碌,但也一天天的在溜走,抓都抓不住。
简绍每个星期雷打不动的一个项目就是去外婆家前的那条小街去吃一碗馄饨。
店的名字叫“七里香”,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买酒的。
当时简妈妈太忙把他放在外婆家的时候,每个星期都会带着他吃一碗馄饨。即使他们去世了,简绍的这个习惯也一直延续到现在。
“哎,小勺来了,先坐着,现在就给你下。”卖馄饨的张姨看到简绍的时候赶忙说。
这家馄饨店开了很多年了,开店的夫妻张姨他们可以说是看着简绍长大的。
每次听到他们叫自己小勺,简绍就感觉满头黑线。
自己小时候身体不好,老是生病,老人们又一直相信贱名好养活,他姥爷就给他起了个小名,就按照他名字的谐音叫了个小勺。
虽然简绍不喜欢这个名字,但比起想到就内心一颤的馒头狗蛋儿,还是颤抖着接受了这个。
“好,谢谢张姨。”简绍答道。
小店面积不大,但胜在实惠味道又正,所以客流量不少。
现在是周末,下午五点一刻,店里还没开始上人,只有零星的几个顾客。
简绍环顾四周的时候,眼神顿了顿,看到一个背影:黑衣,运动鞋。
让简绍眼神顿的原因也简单:鞋。
鞋的款式很简单,整体就是黑色,暗红色交错。
但自己没买到的鞋,看到穿别人身上,过过眼瘾也是可以的。
这双鞋是自己比较喜欢的一个品牌,当时十周年的纪念款,限量版,简绍买的时候已经没了。
简绍虽然喜欢鞋,但不是鞋控,没买到看见瞅两眼这事儿也就过去了。
再说这鞋这哥们穿上就感觉就是给他设计的,光背影就能感受到,一个字:酷。
那简绍就更没什么不舒服了。
俗话说美人配美酒,帅哥配好鞋。古人诚不欺我。
简绍虽然面上不动声色,其实心里对着黑衣帅哥吹了个口哨。
口哨刚吹一半,就看到黑衣帅哥吃完馄饨,转身了,简绍没来得及收回视线,就大大方方的对视了一下。
不知道是不是简绍错觉,感觉对面帅哥在看到他的时候怔了一下。
随后转开视线,带上了黑色口罩,看着还有些慌张,付钱走了。
简绍啧了一声,确实是个酷哥,头发不长,但看着挺软。
如果简绍没看错的话,酷哥有双杏眼,但左眼眼尾还有颗痣。
老人常说眼尾的都是泪痣,命不好。但简绍无神论者,对这些听听就过去了,觉得不能因为某个特征就定义别人整个人生,对那些人太不公平了些。
而且酷哥眼睛挺好看,但看着也忒冷了些,拒人于千里之外。
简绍叹了口气,长的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就是太冷了,追不起,那哥们一看就是惹不起的。
以简绍十来年打架的经验,那一看就是练过的,打架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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