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夜归人 作者:朱砂【完结】(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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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固忽然想起503的庞峰云和卢纬:“好,我准到,可能,能带一两个朋友过去,不一定。”高中的时候他和张琛的关系不错。两人都没父母,也算同病相怜。有一次他们跟另一个学校的篮球队打球,那边有个人不知怎么知道了沈固的身世,输了球就管他叫野种,张琛当时撸袖子就跟着沈固上去打架,结果一块挨老师的批。虽然十几年不见了,沈固还记得这事。再说张琳他也见过,当时觉得是挺老实的一小姑娘,要是这些年人没什么大变化,也是一个不错的谈婚论嫁的对象。而且张琛准备的嫁妆不算少,存款不说,香港中路上的房子少说也得上万一平方,一套房子带装修和家具就得小三百万。现在房子是一般人生活中最大的一笔开销,很有吸引力。虽说结婚不能光为了钱,但要是因为对方有钱就认定了是为富不仁,那也是一种偏见。
张琛很高兴:“那好那好!哎我今天没带请柬,你住哪里?改天给你送去。”
沈固笑笑:“送什么请柬,我一定去就是了。”
张琛搓着手呵呵笑,忽然向门口招了招手:“小洁,这里。”沈固回头一看,一个二十六七岁的女人向他们走过来,张琛站起来介绍,“这是我老婆,李颜洁。小洁,这是我高中的好哥们儿,沈固。”
沈固向李颜洁点点头。李颜洁长得很漂亮,穿衣化妆都很得体,既显得时髦,又不过分妖艳,看得出来是很有格调的人。只是脸上跟张琛一样,都挂着一对黑眼圈,用粉底遮过也还是能看出几分。
沈固看看时间,已经不早了,往常这个时候,钟乐岑应该已经做好饭就等他回家了,于是起身告辞。张琛也不留他,高高兴兴地又叮嘱他一定要去赴宴,这才挽着老婆离开。
沈固回到家,饭桌上果然已经摆上两个菜了,钟乐岑听到门响,举着铲子跑出来:“回来了?”他曾经很婉转地向沈固提出过交房租的事,被沈固很直接地否决了,于是自发地包揽了全部家务,尤其是做饭。他做饭确实比沈固做的好吃,于是沈固也就乐得享口福。
钟乐岑穿着一件台东早市上买来的围裙,上面印了个可笑的流氓兔,也挥着件近似铲子的东西。沈固每次看见这件围裙就好笑,但钟乐岑穿得很高兴,而且把它洗得很干净,最大限度地保持了流氓兔的洁白。看见这条围裙,沈固突然发现了他刚才在张琛身上感到不对劲的事,那就是——张琛太干净了,干净得有点反常。
沈固绝不是个不讲卫生的人,虽然训练和执行任务的时候他什么地方都呆得住,但有条件的时候当然还是干净的,毕竟部队里也要讲个军容风纪,不能影响军队形象不是?钟乐岑就更不用说了,医生基本上都爱干净,这也算职业习惯。所以他们两个的衣服是经常换洗的,绝不会穿脏衣服出门。可张琛的干净就有点夸张了,不只是衣服挺直干净得像刚从干洗店拿出来的,而且那辆车也像刚洗过的,车里的椅套什么的都一尘不染,甚至那个车载烟灰缸里都铺了一层白色丝绒。上岛咖啡虽然不是什么特别高级的地方,但窗明几净是算得上的,可是张琛夫妇俩一进去,做的第一件事都是叫侍应生来擦桌子,这已经不是讲卫生,而是近乎强迫症的洁癖了。从心理学上来说,洁癖也是心理紧张的一种体现,这夫妻两个人,到底在紧张什么?难道这就是流行的婚前恐惧症?
“怎么了,有什么事吗?”钟乐岑看沈固不说话,有点茫然。
沈固笑笑:“没事,今天遇见个同学,说了几句话,回来晚了。对了,隔壁回来了没有?”
“好像有人回来,我听见钥匙响了。”
“那我过去说句话。”
503只有庞峰云在,听了沈固的话,他也好笑:“哪有这样办婚礼的……我估计卢纬是不能去,五一正是结婚高峰期,他在婚庆公司,不忙死就算好的。我,我倒是能去,可——去参加婚礼不送红包,也不是个事吧?”
沈固倒不打算勉强他:“我也是答应了,所以过来问问你,去不去都随便,没别的意思。”
庞峰云歉意地笑笑:“那我还是不去了吧,总觉得很奇怪。”
沈固点点头,回到502,钟乐岑已经把最后一道汤也端上了桌。沈固洗了手,过去盛了饭。汤圆在钟乐岑在家的时候就比较胆大,扒着自己的饭盆呼噜呼噜猛吃,不过眼睛还是很警惕地盯着沈固。
“对了,有你一封快递。”钟乐岑刚坐下,又站起身拿了一个信封给沈固。沈固看了一眼,是律师事务所的,他已经猜到了一半,冷笑一声拆开看看,果然是周文寄来的,里面是一份资产转让文书——萧士奇把近年来刚刚置办的一处别墅转到了他的名下,算做他认祖归宗的第一份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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