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家瑞不得不承认,像沈昭那样的清秀少年,哪怕是酗酒的模样也是好看的。他修长的脖颈崩的笔直,喉结快速的上下滚动,白皙的皮肤上青筋蜿蜒而下,像是一条融化后的雪水汇成的溪流……
很快一罐啤酒就见了底,沈昭大大的叹了一声,修长的手指一紧,将易拉罐捏成了一块铁皮,朝墙角一丢,豪气干云的问到:“还有吗?”。
“有有有!”詹家瑞又递了一罐过去。
沈昭捏着啤酒罐又喝了一大口,他小小年纪心里就压了许多事,加之对詹家瑞又没什么防备,终于开口道:“其实……我刚被养父卖去蓝夜的时候又瘦又小,在那里实在算不上出挑。”
沈昭那混蛋养父的事情,詹家瑞是知道的。那时沈昭日日被他折磨,可以想象被卖来蓝夜时到底是怎么一个小萝卜头的模样。
“我在蓝夜一向也没什么存在感,不过胜在乖巧听话,经理给我安排什么客人,我便接什么客人,所以他们一直对我还算照顾……”
沈昭又喝了一口酒,眼神有些迷离:“我记得那天晚上,经理把我叫去包厢,里面坐在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穿的斯斯文文的,像个上班族。那个人和我说话的时候会脸红,喝酒还会呛到,我以为这不过是个第一次出来玩的普通同志而已,便跟着他去了房间……”
“他对你做了什么?”詹家瑞不自觉紧张起来,他以前在圈子里不是没听过这样的事,有些人平时衣冠楚楚,在亲人和朋友面前都是一副好好先生模样,其实都是在压制自己!一旦爆发出来,比谁都疯狂!
沈昭苦笑了一声:“他用尽一切他能想的到的办法折磨我,用皮带抽我,带着普通的蜡烛往我身上滴蜡油,还将手机塞进我身体里面……我原以为这世上不会有比养父第一次闯进我房里更痛苦的时刻了,可我那天才知道我错了。我声嘶力竭的跟他求饶,可扭头看见的却是他因为我的求饶而狂喜到扭曲的面孔……”
“妈的!”詹家瑞将手里的啤酒罐狠狠的砸到了地上,“狗杂种!”
詹家瑞气那个人,也气自己,如果自己能早点认识沈昭就好了,他就不会受这么多苦了。
“那天我是真的以为自己会死在那里,直到有人闯了进来,按住那个男人,将他拖了出去……我那时候已经意识不清了,只迷迷糊糊看见一个男人站在门口,冷冷的对我说,死了没?没死就不会死了……”
“那人是叶凛?”
“嗯。”沈昭点了点头,“叶先生正好经过门口,听到我的呼救声,便砸了房门进来救的我。”
“没想到叶凛还挺有正义感啊!”堂堂华城老大,竟然亲自砸门救人,想想也是帅的没边了!
沈昭摇了摇头:“并不是,叶先生会救我,只是因为我和蓝夜其他人一样,都是他的财产,他不许别人弄坏他的财产而已。”
“……”詹家瑞无言以为,这倒真的很像叶凛会做的事。
“之后我在医院养了两个多月的伤,回来之后第一天,就被叫到了叶先生的房间。那时候我才知道他就是蓝夜的幕后老板。”沈昭神色有些恍惚,“那时候我又瘦又小,性格也不活泼讨喜,可也不知怎么的,叶先生还是把我留在了他的身边。那段日子对我来说,简直好的像做梦一样。他平时很忙,可无论去哪都会带着我,哪怕是我不方便出席的场合,也会让我在车上待着等他。我小时候被养父限制,从没去过家之外的地方,可是和他一起,却能去喝咖啡、逛超市,甚至还去海边看过日出。我人生之中收到的第一份礼物,也是叶先生送的,一台数码相机……”
虽然只是些很平常的事,但对于那时候的沈昭来说,已经算是天大的恩赐了。詹家瑞不禁感叹,打动沈昭的成本未免太低了。
“既然叶凛对你这么好,你为什么最后还要走?”
沈昭像是从美梦之中乍然惊醒,抬头看了詹家瑞一眼,苦笑了一声:“因为后来我才知道,我并不是叶凛第一个养在身边的男孩子,蓝夜里的几位头牌或长或短都被养过。在蓝夜,他们都被称为……叶先生的宠物。”
“所以呢?”詹家瑞有些难以置信,“因为这个你就要走?”以叶凛的身份,要说他在沈昭之前身边没个人,那换谁都不信的。
“不是为了这个。”沈昭摇了摇头,“只是我之前一直没有意识到,叶凛对待我的方式,的确和养一只小猫小狗并没有什么分别。我小时候,就像是被养父圈养的一只宠物,早就被养惯了,所以无论经受了怎么折磨都离不开他。在叶凛这,我实在不想再继续当一只宠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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