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扫墓 作者:吴沉水【完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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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噤声,确实,为一杯柠檬水害得人家破人亡的人,只怕已将自尊拔高到不可思议的地步,谁知道会为一个陌生少年不辞而别干出什么来?我心里一凛,到底还是点了点头,说:“好吧,我等明天,见了夏先生再回去。”
“乖,”宋医生极为满意,说:“别忘了,明日九点,我过来接你。”
第5章
可我还是不愿在此多呆,前尘往事,早已如梦如烟,人死了,本就往事皆空,那等恩怨情仇,纠缠不清,不是死过一次的人还该执着不休的。私心里,好吧,我承认我怕夏兆柏,前世在他手上吃亏太大,如今只要想起他的脸,我就不寒而栗,周身不自在。我明明白白知道,自己是无法再装出若无其事的陌生人嘴脸,在我从小到大,熟悉到每块地砖都了然于心的房子里,对着那个仇家说:“夏先生谢谢你收留”之类的废话。
我承认,再度面对他,我只有两个可能,不是破绽百出,谎话连篇,便是豁出去什么也顾不得,冲上去给他一刀,大家同归于尽。
无论哪一样,都不是我现在该做的。
于是,那天晚上,我用了晚饭,像个病人那样早早上床安寝,双手叠胸前静待入夜。待时钟敲到十二点十五分,我嗖的自床上爬起,迅速披衣,借着夜色潜出房间,迅速朝楼下走去。这里一应摆设,我都太过熟悉,五十二级楼梯,左拐有石膏石雕就古典花架一个,右边有一派老式南欧风格拱形玻璃窗,数到第六个打开它,满墙的爬山虎覆盖之下,其实有早年简陋的用铁圈焊接而成的消防梯。我拨开藤蔓,顺着那铁梯爬下,轻轻一跳,落入花园。再看手上的电子表,正好十二点二十,当年我住这里,保全人员是这个时候换班。我猫在灌木丛中抬头一看,正见拿了电筒的保全人员步履匆匆,赶往前边监控室。看来夏兆柏贵人事多,这屋里一应设施都懒得花时间更改,连保全人员的作息都不曾变动。
我趁着夜色迅速跑向后园一处玻璃暖房,这间屋子建了有差不多五十年,林世东祖父的年代便已存在,林夫人当年附庸风雅,雇人在此种些珍品兰花,在社交圈里博点品格高雅的风评。到我当家那些年,便让人将兰花尽数挪出,种了好些不知名的花卉,贵贱无所谓,重要的是四季都有花看,都能一派郁郁苍苍,生机盎然。当年这里是我唯一得以休憩的地方,尤其在最后那段时日,公司家里,债务情伤,处处逼迫得我喘不过气,也只有在这,方能好好放松睡个午觉。
别的地方就罢了,来得这里,我迟疑了一会,终究忍不住打开玻璃门,走了进来。暖房中一股植物土壤并鲜花芬芳扑鼻而来,我静静踱步,花影重重之间,一张老式藤制躺椅渐渐展露形状。我不禁微笑起来,还记得,这椅子原为祖父所有,上世纪五十年代的手工制品,牢固异常。摸过去,触手光滑,宛如镀膜,这张老躺椅……经过多年人手摩挲,宛若肌理细腻,沁凉生香。再往下,是我的护腰软垫,当年我常年坐在办公桌前,早已腰肢劳累,七婆特地亲手缝了给我,缎面上绣有几支淡雅的兰花草纹,绵软舒适。
再往下,触手柔软,那是一张旧毛毯。纹样普通,只为棕黑方格累叠,却是我上一世几乎最为珍贵的礼物。我心口发闷,清晰记得,这毯子,乃我所暗恋那人,某年圣诞节,送与我的圣诞礼物。我还记得,当年那孩子首度去北欧旅行,回来叽叽喳喳,围着我说个不休。那时他才十五岁,只晓得我是敦厚兄长,只知道向我索要东西,只知道撒娇,肆无忌惮的没心没肺,可也肆无忌惮的快乐无忧。我一如既往,微笑着听他诉说,不时夸耀惊叹几句,让那快乐的时光,得以继续延续下去。随后,他掏出这条毛毯,扔了给我,脸上带着不自然的不屑道:“哪,有手信给你,别说我孤寒(小气)哦。”
我展开一看,原来是一条北欧手织毛毯,虽说值不了几个钱,在那一瞬间,却让我欢喜得不知如何是好。从此往后,这条毛毯便伴我多年,便是在那一世人中最为艰难痛苦的日子里,仿佛只要将这毛毯裹紧自己,便能从中汲取力量和温暖一般。
现在想来,若没有这条毛毯,若没有这种自我编织的温情,若没有这种自我欺骗的希翼,我怎会对那孩子的阳奉阴违、暗度陈仓毫无察觉?我怎会被他们一再设计、欺骗、背叛而一无所知?若是那孩子得知,原来自己赢的关键,全在一条毛毯,他的胜利,却不知会不会因而平添几分喜感?
我哑然失笑,归根结底,是我自己太怕冷,被从骨头里冒出来的寒气煎熬了太多年,以至于,居然抵挡不了一条毛毯带来的温暖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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