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别的都不太在意,却因为总也学不会写字认字,在这一点上很怕被人看不起。
“爷三岁能识千字,每学古诗、随口成诵,可这又有何用?”
二爷与周望舒不同,后者是听十句、说半句,当年他带白马走出白头镇时,见白马不认字,什么也没说,只是将城门上的“白头镇”三个字念给他听。可二爷却是听半句、说十句,他全不在意白马是否识字,不仅不在意,反倒长篇大论地劝慰他,道:“你没听过吗?都说人生识字忧患始,知道得越多、日子越是不好过,要不然怎么总说穷书生、酸文人?依我看,人只要懂得为人处世的道理,自己做事问心无愧,不识字原就没什么。”
白马突然松了一口气,觉得在极少数的时候,二爷也是个不错的人,自己与他相处时异常轻松,甚至时常忘了伪装。
二爷拈着个酒爵,轻轻碰了碰白马的筷子头,借他的筷子尖儿弹起颗醋溜花生米,迅速张嘴接住,道:“檀青那个绣花枕头,读书认字马马虎虎,功夫几乎没有。你人机灵,武功也不错,那时候连我也能骗过,总不能是那小子教的。他个三脚猫的功夫,半夜起来偷偷练那佛门心法,估摸着也是哪个野和尚传授的。”
你才是野和尚!
白马咬碎一根鱼骨,心里唾骂,面上却乖乖答道:“我的招式都是从客人身上看来的,春楼中来的人物形形色色,不是达官显贵,便是江湖客,他们喝多了就爱显摆,看不起我们这些人,自然从不设防。”
他只说招法,对自己的内功避而不谈。
“看?用……眼睛,”二爷伸出食中二指,微微弯曲,作了个挖眼睛的动作,“你就这么用眼睛看来得?你可莫要诓我,若真有人如此,那各门各派早就倒台——没人缴钱缴粮作学费,饿死祖师爷了!”或许是白马所言太过惊人,或许是二爷知道他不想谈及内功,他也就没有多问,而是顺着白马的话,发出一声惊叹。
不用眼睛难道用屁股么?
呸!真是近墨者黑,被这人带得粗俗了。
白马不反驳他,只吐出三根拇指长短的鱼刺。
他将鱼刺夹在指尖,摊开手掌,猛然甩出。
三根鱼骨破风而出,不发出丝毫声响,却半点不差地钉住了墙面挂饰上的同一颗珍珠。
“飞鸿踏雪!”二爷拊掌赞叹,一眼就认出了白马的暗器手法,说道:“此招手法独特、针势凌厉,且悄无声息。行军作战时,往往为伏兵所用,尤其在暴雪天气,埋伏在雪地中的伏兵以钢针施展此招,钢针借力而行,瞬间扎穿马儿的……哈哈哈!让它们目不能视,剧痛发狂,失去作战之力。乃是幽州军队里的武功。”
“扎穿什么?目不能视,扎穿是马儿的眼……你!”白马面色微红,别过头去,低声骂道:“你连马都要调戏!我,算!此招乃是我陪禁军里的大爷们喝酒时,遇到有人滋事,见其中有人使过一回。”
二爷随口问:“幽州军跟定梁伦,单独出来干得不多,李峯、孟殊时、唐未……总不过十来个,还有何人?”
他竟连这事都知道?白马打了个激灵,提起防备,含糊其辞道:“我就是见过罢了,不晓得什么幽州并州的。”
此招飞鸿踏雪针,乃是禁军殿中中郎将孟殊时授与白马的。
两人相识于两年前。
当时,孟殊时刚刚升任殿中中郎,被同僚请来喝酒。禁军们路过偏院,见庭院中风吹落木萧萧,正在练舞的少年人赤发如枫、肤白胜雪,不顾大周律法与楼里规矩,强行将他带去陪酒。
禁军是洛阳唯一的戍卫军队,向来在坊间横行,且人多势众,故而无人敢为白马发声。他用尽花言巧语曲意逢迎,暗中灌酒、掺寒食散,把几个闹得厉害的色鬼灌倒。
抬头一看,孟殊时正看着他摇头轻笑,招手便让他退下了。
后来,孟殊时单独来找过白马几回,只不过此人谦和有礼,每次前来酒也不喝,几乎就是与白马说说话,也曾数次为他解围。
白马发间插着的钢针,便是孟殊时教他一招飞鸿踏雪的暗器手法后,亲手为他系上,再三嘱咐他时刻防备客人,出了任何事情,孟殊时都会为他担着。
虽然白马不相信区区一个殿中中郎能有多大能耐,可他不得不承认,此人算得上是这几年里,唯一对自己真心相待,甚至有些痴情的……客人。
当董晗说出烦忧后,白马立即就想到了孟殊时,还准备过几天就托人给他传话,让他前来与自己相见,到时候再探探口风,将他骗去给董晗差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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