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他的屋子照样乱七八糟,惨不忍睹,不过唯一的床还算整洁,起码床单是孔谡辉去某人的屋子里拿的,他的床单都脏了,也懒得洗。他这辈子洗衣服的次数屈指可数,哪怕沦为了护卫,有些坚持他也绝对是要的。等这人醒了,他会把脏了的衣物全部拿给他,他有办法给他弄干净了。
“真够蠢的。”
第无数次地骂一句,孔谡辉又喂了一勺米浆过去。这几日梁王都会在宫里,他不用过去。等这家夥醒了再说。
手一顿,孔谡辉突然抱起温桂一个旋身离开了床。几乎是同时,一支箭“嗖”地破窗而入,直直插在枕头上。
孔谡辉没有去追,因为箭尾上别著一封信,送信的人岂会让他追上。他也没有必要去追,那不过是喽罗。
拔下那只箭,把温桂重新放回床上,孔谡辉打开。
暗夜:
可还记得明珠?没有药的他让他做什麽他都肯,百花楼里的客人可是都等著点他的牌呢。
一把握碎手里的信,孔谡辉的拳头青筋直冒。明珠……明珠……已经五年了,为何听到这个名字他仍会如此的……
迅速迈出的脚步在看到床上躺著的人时硬生生地收了回来。孔谡辉几个深呼吸,阴狠的脸又变成了刚刚的平淡泰然。暗夜已死,他是孔谡辉,皇上的贴身护卫。对方的消息可真灵通,怎麽就知道他在这里呢?
第66章
“啊,真好吃,梁王大哥家里的饭菜真好吃。”
好似饿了一个月的人埋头苦吃,连脸上沾了饭粒都不自知。谁看到这样的人都很难把他和某国的皇子联系起来。
“三王子,您慢些吃,来喝点茶,别噎著了。”范伍氏笑吟吟地亲自给贵客斟满茶。
吃得两手都油腻腻的王子抬起同样满是油的脸,打个嗝说:“我不喝茶,只喝水。”
立刻有人把那杯茶倒了,换上了水。
“谢谢梁王大哥。”低头直接就著茶杯喝了水,何欢又埋首在那块猪肘子里去了。
身份被人知道了,何欢也不必再掩饰。在宫里住了一夜後,他就跟著伍子昂回了梁王府。在凤鸣国的人来接他之前,他就暂时住在梁王府了。原本秦歌的意思是让他住在宫里,但考虑到某个爱吃醋的人,他索性把何欢寄放在了伍子昂那里,也免得他疑神疑鬼。
被某人的吃相搞的胃口全无的伍子华看向大哥,用眼神问:大哥,你确定他是凤鸣国的三王子?不是哪里来的乞丐?
伍子昂一脸温和地给何欢夹了块鱼,直接问:“三殿下,你在京城的这段日子都没好好吃过饭吗?”
何欢抬起脸,大大的眼睛透著欢喜,满嘴是肉地回道:“我一在外头吃就闹肚子,每天只能吃馒头和腌菜,还有风干的肉干。”
伍子华马上问:“那三殿下现在就不怕闹肚子了?”
何欢摇摇头:“这里是梁王府,东西很干净,不会闹肚子。”
伍子昂和伍子华彼此交换了一个眼神,柳双看到了,她微微一笑,执筷给何欢夹了几块牛肉。
“谢谢王妃姐姐。”何欢冲对方咧嘴一笑,露出了嘴里还没咽下去的肉,引得柳双抿嘴又是一笑。
“哇!”急急咽下嘴里的肉,何欢惊呼,“王妃姐姐笑起来真漂亮,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姐姐。”
闷头吃饭的伍子英筷子一抖,脸色瞬间沈了,然後他夹了几筷子菜,低头更快速地吃了起来。柳双则尴尬地红了脸,不知该如何应对。她还从未见过如此直率的人呢。
反观伍子昂却毫不在乎自己的夫人被别的男人夸漂亮,笑呵呵地说:“三殿下不是快要成亲了吗,被新娘子听到了可不好哦。”
何欢立刻瞪大眼睛说:“我已经赢了赌约,可以不娶我二姨妈表舅女儿的妹妹的小姑子了。父王绝对不会食言的。”说完,他的眼里浮现羞怯,两手捧著啃了一半的肘子,嗫喏地说,“而且,我,我有喜欢的人了……虽然,虽然不知道他会不会喜欢上我,可我,我一定要告诉他,让他也喜欢上我。”
这回换伍子昂拿筷子的手明显一抖,伍子华看看大哥再看看二哥,有点紧张。
“不知三殿下喜欢的人是谁?”被夸了漂亮的柳双没看到桌上的暗涌,好奇地问。
何欢的脸更红了,头也快埋到碗里了。就在柳双以为他不会说时,他低低地说:“我,我喜欢皇帝哥哥。”
“……”
餐桌上瞬间安静,每一个人都双眸大睁地瞪著何欢,柳双脸上的红润甚至都退了下去。伍子英夹菜的筷子停在半空中,伍子华嘴里的饭掉了下来,范伍氏只觉得一口气就要喘不上来了。若非有多年的定力,伍子昂绝对会揪住何欢的衣服恶狠狠地告诉他:“秦歌是我的!你休想觊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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