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先生 作者:绝星落【完结】(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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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一场,是在陡峭的山崖上。顾阳散乱着头发,狂风在他的耳边呼啸而过,他张开手臂,眼神清亮地望着天穹,身后,一轮红日缓缓升起。摄影师被那种突如其来的,用语言完全无法形容的美强烈震撼到了,他拿起相机一阵狂拍,话都说不清楚了:“……非常好,很棒……他妈的,男孩,你是个怪物。”
  拍摄结束之后,主办方强烈邀请顾阳去看他们的秀,秦绍被特邀去走其中一场,他懒洋洋地问顾阳,要不要也上台去试试,反正明星走秀的也不少,还能添几分逼格。
  顾阳出于对新鲜事物的好奇,答应了,结果——完全不想说话!整场秀的男性模特,除了他,身高全在一米八八以上!一个个大长腿都要穿破天际,瘦的只剩一副骨架。他分明已经是很瘦的了,可和他们比起来,竟然也显得有几分丰腴。
  那场秀走完,虽然掌声如雷,台下的时尚界大拿们都对那个清新灵动的东方面孔很是好奇,可少年已经不想再来一次了,矮子也是有尊严的!
  “……其实那倒不是大问题,香奈儿最矮的模特只有一米六二。可是她的气质出类拔萃,被说是自然的精灵,你要是想混这一行,我倒是可以为你引荐他们的设计总监,不过……”秦绍说着说着就笑了起来,亲昵地捏了一下顾阳的下巴:“还是好好去演你的戏吧,小夜莺。”
  顾阳愤愤地瞪了他一眼,没多少怒气,倒像是弟弟在和哥哥撒娇。自从那出《夜莺与玫瑰》爆红,他的脸和名字被登在权威的戏剧杂志上,写着‘东方夜莺’之后,叫他小夜莺的人就越来越多了。
  因为杂七杂八的事情耽搁了一下,顾阳是把假度完了,才赶着回去的。他拉着小巧的行李箱,刚刚走进剧团,就发现人们在看他。
  他下意识地皱了下眉,发觉了不对,很有礼貌地问道:“怎么了吗?我迟到了吗?”
  “不……Gu,你……”副团长神色复杂地走过来,说:“团长找你,在办公室等着。”
  顾阳眨了一下眼,放下行李,走去了办公室,他敲了敲门,伴随着一声“请进”走了进去。
  办公室里坐着四五个人,除了约翰尼之外,都是陌生的面孔,也不算全然陌生——其中有一位,顾阳曾经在表演时在舞台下看到他,似乎是某位著名剧团的团长,在业界呼风唤雨的大人物。
  “你来了。”约翰尼说,他的神情也非常的复杂,像是骄傲,又像是犹豫。
  顾阳心里又皱了下眉,他问:“请问,出了什么事情吗?”
  “这个……”约翰尼沉默了一会,双手交叠,不确定地道:“我们首先要知道,你愿意穿女装吗?”
  “!”
第52章 莎乐美
  穿女装,当然只是一个开玩笑的形容,真正的问题是,你愿意饰演女角吗?
  在Z国的戏曲艺术中,反串屡见不鲜。男演员饰演女角色,女演员饰演男角色。性别的不同丝毫不妨碍他们为角色增光添彩,加深魅力,一代戏曲大师梅兰芳,就是这样,以自身雌雄莫辨的独特魅力驾驭着一个个角色。
  顾阳在刚刚开始进行戏曲练习的时候,也练习过女角,这对于一个演员来说,是很正常的过程。学习不同的角色,积累更多经验,在需要的时候才能派上用场。
  而现在摆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在百老汇,有一两个剧团被称之为黄金剧团,他们排的戏,可能不是很多,可每一场都是能千古流芳,载入史册的经典。这次来找约翰尼的,就是一位黄金剧团的剧团长,他看过了顾阳的表演,在团内提议,反复斟酌后,一致认为,他有望作为主演,重启那出被搁置已久的经典戏剧。
  那也是奥斯卡王尔德的小说改编的,是他戏剧里的集大成之作,被无数人视为他平生最高质量的剧本,比《道连格雷的画像》更加出众,比《快乐王子》还要精彩,那就是大名鼎鼎的《莎乐美》。
  故事的主角莎乐美,是希律王的继女,她被继父乱伦地爱慕,却又爱上了当时的圣人,约翰。她向约翰求爱,却被毫不留情的拒绝,恼羞成怒之后,莎乐美在希律王的生日宴会上献舞,向被取悦的父王索要一样东西作为奖赏——约翰的头。
  这份癫狂的,不为道德所容的单相思,正是这部剧最精彩的地方。演员要穿着纱裙,带着七层面纱,如水蛇般狂热地舞动身躯,光是这样还不够,他们还得让观众被他们所吸引,随着他们一起狂热起来,说服观众,这种疯狂的爱意的合理性。而这恰恰是最难的地方,在上一任莎乐美退休之后,长达数十年,他们都没有找到合适的演员,这出曾经满堂喝彩的戏,不得不被一直耽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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