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恐怕不能在这里耽搁那么久,就把你现有的存货都卖给我吧。”
“好吧。”老约翰遗憾地叹了口气。
双方谈妥了价格,老约翰就出去叫工人搬货了,菲尔斯压低了声音凑过去问埃文德尔:“我本来以为这就和做佣兵一样又是个幌子,结果你还真的是来做生意的?”
埃文德尔理所当然地说:“当然了,我有储物空间这么好用的东西,不拿来经商不是太可惜了吗?别人要一整支商队那么多的人手和车马才能运送的货物,我只需要把东西放进去,再拿出来就行了。”
“可是你为什么要经商呢?”菲尔斯总觉得一个法师去做商人好像哪里怪怪的。
“经商当然是为了赚钱,不然难道是为了好玩吗?”
菲尔斯耸耸肩:“我还以为巫妖给你留下了足够大的一笔遗产,可以让你躺着吃上几百年。”
“你可能不清楚一个法师每年的开销有多么惊人,很多魔法材料的价格比黄金还贵,用起来却像烧柴一样一下子就烧没了,要是只出不进,我早就成穷光蛋了。”埃文德尔敲了敲桌子,“好了,我们先吃点东西吧,我记得这里的酒不怎么样,但是马铃薯饼相当美味,但愿他们还没有换厨子。”
菲尔斯闷闷地趴在桌子上,他的嘴巴在这段日子里已经迅速被法师的烹饪手艺养刁了,对大多数旅店提供的伙食都觉得味同嚼蜡:“我宁愿吃你做的东西。”
“可是我懒。”法师理直气壮地说。
旅店老板端菜上来的时候,闲不住的菲尔斯忍不住问:“你们怎么会想到雇地精来干活的?”
显然,每一个来这里的客人都会问一遍这样的问题,反正闲着没事的旅店老板拉了个椅子坐在旁边,开始熟练地给他们讲一个显然已经讲了很多遍的故事,说很久以前这个矿场因为地方偏僻又挨着森林,饱受绿林强盗和野兽的滋扰,几度转手,濒临破产,后来矿场雇的一个佣兵带来了一个地精宠物,工人们对此很有意见,但矿场老板比较好说话,只要小东西不闹事就由着他,那个地精被佣兵教得非常乖,身上总是干干净净的,不伤人也不偷东西,还会帮佣兵干活,那个佣兵后来又从别的地方弄来或者买来几个地精,后来地精生了小地精,小地精又生了小地精,所有的地精都一样学着帮人类干活,只要给一些食物或者小玩意儿就能满足,有敌人入侵的时候还会抡起矿锄一拥而上,比人类不怕死多了,有了这些一点都不挑剔的廉价劳力,这个条件恶劣的矿场才终于慢慢地好转了起来。
吃过了这顿不能算午饭也挨不着晚饭的一餐,埃文德尔让菲尔斯和阿尔凯留在旅店歇会儿,他要带着帕洛斯出去转转,菲尔斯用一个“我们懂的”的眼神目送他们出了门。
帕洛斯有些不安地跟在埃文德尔身后:“我们要去哪儿?”
“我到这个矿场来,做生意也是其中一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我想带你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埃文德尔转头似笑非笑地看着帕洛斯:“怎么了,你看起来好像有点紧张?”
“我没有紧张。”帕洛斯有点紧张地否认道。
“哦,我明白了,你准是又联想到什么不太纯洁的事情上去了对不对?”埃文德尔摇头不已,“年轻人脑子里成天就想着这事可不行啊。”
“我……并不是……”帕洛斯尴尬之极地试图解释,但除了又憋红了脸以外什么都没能说出来。
“好了,不逗你了。”埃文德尔说,“你的导师肯特曾经对你说过一个圣殿骑士和小地精的故事,你还记得吗?”
“啊……”提到自己的导师,帕洛斯还是感觉心里像被人揪了一下,虽然他从未表现出来,但是被欺骗和背弃的痛苦其实根本没有平息过,“你也听到了?”
“嗯,我当时也醒着,只是懒得说话。”埃文德尔说,“肯特只对你说了故事的一半,到圣殿骑士在杀与不杀小地精之间陷入了两难就结束了,你想知道后来怎么样了吗?”
“你知道?”
“嗯,因为我正好认识那个圣殿骑士。”埃文德尔说,“他留下了那个小地精,教会不能原谅他对‘信仰’的犹豫和质疑,于是判了他流放罪。”
“竟然那么严重?”帕洛斯知道对于一个视荣誉为生命,又不像他一样对教会本身产生了质疑的圣殿骑士来说,被流放是何等的打击,不仅盔甲上的纹章会被刮去,就连名字都会被剥夺,这种屈辱恐怕比死还难受。
“那个圣殿骑士在心如死灰四处流浪的时候遇到了我,我把他介绍给了驼背山矿场的矿场主,那时候还不是老约翰,而是一个洗手不干的海贼,一个无法无天也从没虔诚过的家伙,只有他这样的人能接受被流放的圣殿骑士,除了战斗,没有其他一技之长的圣殿骑士在这里找到了工作,养大了那只小地精,后来又收留了一些别的地精,再后来就有了这个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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