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防盗门打开,首先进来的是常小虎,然后他微微闪开一点,他身后的家伙才终于出现。据常小虎讲,此人名叫郑溪,是他很好的朋友,也爱玩游戏,且手法不俗,但此刻出现在门口的人与常小虎的杀马特风截然不同,白体恤,牛仔裤,球鞋,朴素里带点小清新,文静里带点日光暖,虽然低着头还看不清五官……啊,他抬头了,干净利落的短发,白皙的皮肤,明亮的眼睛,浓密的睫……好吧以他的距离还看不清睫毛,但爱美(男)之心人皆有之,可以脑补╮(╯_╰)╭美中不足是额头上一道明显的疤,毁了这张干净的……等等,这个身形,这道疤痕,这双眼睛,这死死盯住他的目光……
“我操——”
咦,他还没喊出声呢啊,那不是他喊的就是……对方?!
老弟你拿错我台词本了吧!!!
方筝拍案而起,刚想张嘴,对面已经认出他的“故人”竟然先一步夺门而逃!
方筝此时的第一反应留是:“你们都看看自己钱包还在不在!!”
满室伙伴不明所以,只有孟初冬,依然颇觉意外地挑着眉。
常小虎愣在那儿,看看朋友逃跑的方向,又看看一脸惊恐的老板,想问,却不敢出声。
五哥和钻石则是莫名其妙,他们压根儿就没看清楚对方的脸,更没认出对方是故人,所以不明白为什么从始至终都距离对方八丈远的自己需要看好钱包。
就在一团混乱之际,刚刚跑掉的人居然又回来了,不过他没敢全身暴露,只扒着门框探出了一颗头,像只机警的狐狸。
常小虎明显感觉到某胖老板和自己朋友碰撞在空中那滋啦啦的目光电流,果断闪到一旁。
“怎么又回来了!”方筝扬起已经有了弧线的下巴,用鼻孔看对方,自己是正义一派,必须有气势,“想看看受害人过得好不好?”
郑溪维持着扒门的姿势,皱眉不太确定地问:“喂,那天是你吗!”
方筝怒了:“你那是什么口气!不是我还能有谁!我整个人都扑你身上了你居然还能把我忘了?!”
五哥闻言偷偷低声问小鸟:“什么情况?”
小鸟言简意赅:“他是那天偷钱那小孩。”
五哥:“……”
果然人靠衣服马靠鞍,这换了一身行头完全就认不出来了啊!!!
这厢五哥认不出来,那厢“前扒手”也没认出来:“真是你?怎么瘦了这么多?”
方筝:“……呃,一直在减肥啦~(≧▽≦)/~”
全场观众发誓,他们都看见了团长周身的正义之火“噗”地灭了。
“为什么又跑回来?”眼看方筝沉浸在“减肥成果”里不能自拔,小鸟只好帮他问。
郑溪撇了一下嘴,半晌才不情不愿道:“那天的住院费是你们付的吧。”
小鸟摇头。
郑溪愣了:“不是?可郭爱民说是你们付的啊?我还托他还给你们一千块钱,难道他没给你们,那他把钱给谁了?还是自己吞了?操,什么玩意儿,不行,我得找他……”
眼瞅着屎盆子就要扣到光辉灿烂的警察蜀黍头上,小鸟只得放弃撇清计划,一边把记忆中警察蜀黍的娃娃脸替换成郭爱民三个方方正正的大字,一边无奈开口:“他给我们了。”
“那你刚才又说不是你们付的!”郑溪皱起眉头,一脸不爽。
小鸟耸耸肩:“哦,骗你的。”
郑溪黑线,头一回碰见这样的,满口瞎话,却从头到脚都散发着“对,我骗你了,你要不要揍我”的迷の坦然感。不过对方这样做倒不难理解:“不想跟我再扯上关系,是吧。”
一丝意外闪过小鸟眼底,他立刻低声对方筝道:“脑子转的挺快,其实可以考虑。”
方筝囧,刚想开口,郑溪比他还快:“要考虑就大大方方考虑,别偷偷嘀咕。”
小鸟眼底的意外变成了惊喜:“你看,还会读唇语。”
方筝彻底被打败,对面的郑溪则已经完全搞不清楚孟初冬是真夸还是嘲讽,一脸懵逼,最后只能回应一个中性词:“靠。”
这声“靠”把方筝拉回现实,总算把眼前的人和那天晚上摔完键盘又偷钱的暴躁扒手合二为一,再结合他之前的问题,推理出一个不太可置信的答案:“所以你现在是想还剩下的三百?”
话问出口方筝自己都不信,一千都还了,剩仨瓜俩枣要真想还还至于等到如今好死不死面对面?
结果郑溪的回答更让他气绝:“我没钱。”不光直截了当,还理直气壮。
方筝这叫一个崩溃:“那你现在扒着我家门框不撒手到底想干啥!”
郑溪白净的脸上忽然闪过一丝红,快到方筝断定那百分百是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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