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距离柳恒澈一案事发的第十六天,法庭里座无虚席。
除了原告的家属、朋友,柳恒澈的父母双亲,请来的各种证人,剩下的全都是媒体记者。大多数媒体都不被允许拍摄,但这挡不住文字记者们带上录音笔或是纸张铅笔,他们摩拳擦掌,随时准备将最新到手的素材第一时间发出去。
这不像是庭审,这更像是一场记者发布会,而欧子琳坐在证人席位上,妆容精致,神采奕奕。
开庭前十分锺,一个女人不声不响进入法庭,坐在指定席位上,她叫章曼萍。
开庭前三分锺,另一个高个男人进入法庭,坐在後排靠门的椅子上,没有人注意到他。
庭审过程并不冗长,审判长核实情况,宣读章程,检察官宣读起诉书,接著是调查举证、法庭辩护。周律师充分运用他老律师的聪明才智和老道经验,在这个阶段逐步将审理案件的重心转移到欧子琳证词的可信度上。章曼萍在此时出场,她陈述了当年兰鱼路事件被隐藏的真相──柳恒澈是为了欧子琳前去,这在记者中引起了一阵小小的讨论声。
欧子琳咬著下唇,坐在席位上似乎想说什麽,但被检察官制止。
“审判长,我方认为证人章曼萍与被告关系过密,其所述证言不可采信,兰鱼路案发至今已一年零五个月,倘若当时我方证人欧小姐确曾作出虚假陈述致使被告蒙冤,为何被告迟迟未曾提出异议?”
後排的男人忽然站了起来,旁边的人诧异地转过头去看他,不知道他要做什麽。他大概只迈出了两步,跟著有人的电话铃声在这个时候惊天动地地响起来,有个记者掏出了电话。法官正要提醒,却听那个记者忽而大叫起来:“什麽?网上出现了欧子琳的大量丑闻?”
所有人都看向那个接电话的人,接著就像是多米诺骨牌的连锁效应,人们纷纷拿出手机、便携电脑打开後连接网络,欧子琳的丑闻在短时间内已经以几何倍数扩散开来。在各大网站各大版块,同时发布了两段视频和一系列照片,视频其一是欧子琳在夜店与多个男人舌吻、爱抚的样子,根据她亢奋、失神的样子可以看出她显然是嗑了药,另外一段,则是一个打扮朴素的女人戴著鸭舌帽去街边买“药”的交易画面,人们根据那个女人手臂上的纹身认出了她的身份,至於照片,四个字概括是不堪入目。
法庭在刹那间沸腾起来,周律师咳嗽一声:“鉴於章女士作证2XXX年涉毒事件中欧女士曾给出不实口供,加上欧女士品行不端,此次供述也与我当事人陈述有多处矛盾,我恳请审判长和诸位陪审员重新考虑欧女士证词可信程度,将此案发回,重新调查。”
法官看向一旁的陪审员,书记员也停止了记录的动作。检察官正要站起来,忽然有人打开门,匆匆走了进来。有人认出这是公安机关刑警队的一名干警,他向检方说了几句话,检察官面上露出了尴尬的神色,但最终不得不站起身来。
“审判长、诸位陪审员,根据刑警队丁队长的最新消息,刚刚出现了新的证据,本案中找到了第三个人。”
法庭在静默片刻後,再次沸腾!
任何存在都不可能无故消失,正如流星一样,虽然你不知它何处出现,又消失何处,但当它划过天际,必然会留下自己的运动轨迹。真正的凶手不可能凭空出现,更不可能凭空离开西郊片场,他既然曾经在此运动,必然留下痕迹。
周远志想了很久,本案中之所以判断没有第三人存在,第一是因为无人目击,第二是因为提取不到存在第三人的证据,第三是因为没有发现第三人逃逸的痕迹。与庭审一样,在物证方面他和周律师同样无能为力,在寻找目击证人方面,既然警方的人力无法达到他自然更无法做到,但是第三条却还值得一试。
西郊片场位於远郊,四面皆是农田,由公路向下斜向延伸的道路直抵片场,视野开阔,很难隐藏踪迹。可见,若要进出片场第一必须有代步工具,第二,路只有一条。换言之,警方的来路与罪犯逃逸的去路应该是同一条,所以人们推测,倘若真的存在罪犯,绝不可能与警方擦肩而过而不被察觉。
但换种方法来想,如果罪犯当时并没跑而是躲了起来呢?
要躲入西郊片场必须经过停车场,也必然撞见欧子琳,但是还有一种躲藏方法──躲入人群!
当晚因为警车而被吸引来的居民都是距片场几百米外的租客,男女老少共计一十四名,周远志借助私家侦探的力量拿到了资料,发现其中有一名和柳恒澈身高相近,年龄相似的青年,这个人是租户中一名张姓男子的狐朋狗友,当晚借宿在此。案发前,他曾借口撒尿出过门,案发时,他出现在片场,案发後的第二天清晨他离开。张先生没有注意到,但事後证实此人并未通过警方设置在路口的盘查岗亭,他消失了。
52书库推荐浏览: 尘夜
男男
娱乐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