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慎在长安城收到的第一件礼物,就是这么一对龙雀双刃。
十七岁,在长安城渡过的第一个生日,他谁也没告诉,一个人买了两瓶劣白酒,跑去城郊的小山丘上喝了个烂醉。
第二天回到出租屋,李慎在门口看见等了他一整夜的杨火星,后者闻到他身上的酒臭味,什么也没说,留下一个长条盒子就走了。
盒子里放着一对长短双剑,正是大名鼎鼎的百兵阁龙雀双刃。
当时的李慎感激之余,更是茫然,甚至隐约有一些猜疑。他已经过了天真的相信他人无由来好意的年纪,在心中猜测杨火星是想要利用他做什么。
后来相交久了,他才明白杨火星就是那样的人,既是个傻逼,也是个好人。
那一对龙雀双刃后来在战场上毁了,坏的太厉害,勉强去修还不如重新买一套。李慎将它埋在了曾经烂醉过的小山丘上,那一场孤独的酒醉之后,他在这座城里,不再孤单。
第10章 斗场(下)
擂台上混战正酣。
李慎低头剥花生,果皮盆里摞了高高一堆花生壳。封河坐在一边,膝上横着柄长枪,被拆散开仔细拿起来擦拭。
两人都没往台上看。
因为的确没什么好看。
开天门,登仙路,入神坛。开了天门,才只是踏进强者的门槛,放在李慎和封河面前,恐怕连蝼蚁都算不上。看一群蝼蚁打生打死,有什么意思?又不是看见血就会兴奋的变态。
……隔壁血屠七十三那个变态叫嚷的正欢。
“能不能让你那大舅哥消停会?”封河抬头问李慎,指指耳朵,“听着心烦。”
李慎往嘴里塞了颗花生,含混不清道:“别瞎说,我跟那神经病不熟。”
好像刚才管人叫大舅哥的不是你一样……封河默默吐了个槽,拿起枪管举到眼前,从管口窥向下方擂台。只见一片血淋淋,残肢尸骸倒伏,有人手起刀落,又收获一条性命。
“好刀。”他脱口道。
李慎闻声向台上望去,少年蓝色的练功服已被染成血色,长短双刃在身周划出一道圆弧,带起一颗死不瞑目的脑袋。他面颊上溅了血,眼神仍旧平静如湖,无波亦无澜。
李慎不禁想起杨火星曾经说过的话:假以时日,定非池中物。
“一般般吧。”他皱眉道。
封河诧异的瞟他一眼,又将视线移回台上,看一会又没了兴致,低下头继续捣鼓他的枪。两人多少受了杨火星影响,对少年人总抱着多一分善意,从心底不是很喜欢这样的场面。
李慎凑过去打量他的枪,伸手想摸,被封河一巴掌拍回去。
“回家摸你老婆去。”封河头也不抬道。
李慎被戳中伤心事,面色顿时一僵,慢吞吞收回手,阴着脸不说话。
偏偏封河那壶不开提哪壶,又道:“成亲几年,也不见你老婆给下个蛋,是你不行还是她不行,说实话,哥保证不笑话你。”
李慎开始撸袖子,手痒得不得了,只想糊人。
封河看看他,突然笑了。
“哪有丢下老婆一走就是两年的,既然娶回家了,就好生待着,否则人跑了,你再后悔也没用。”
李慎正想嗤笑说你懂个屁,目光瞟见封河眼中那一抹不易察觉的认真,到嘴边的话登时哽住。封河说完这句话又低头去弄他的枪,小心翼翼的,像是把枪当成自己的女人看,生怕动作粗暴了会伤到她。他是名满长安的风流浪子,倘若哪个女人能得他如此对待,恐怕一颗心都要化了……然而唯一能让他心甘情愿的女人,却早已远去。
这长安城里,谁没有一两件伤心事?放眼望去,个个都是伤心人。
看台上突然一片惊呼,两人不约而同抬起头。
擂台上还站的只剩寥寥十数人,活着的却要更多一些,受了重伤,跌坐在地,这台上没有认输一说,但如果站着的人将其无视,斗场方也不会去管,运气好的,说不定最后能捡回一命。
可事实上,每一回死擂,除了最后的胜者,能侥幸活下来的基本没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谁也不知道这些看似重伤垂死的家伙会不会在最后关头跳出来争夺胜利果实。从对待这些人的处置方式上,也可看出一个人的心志。谈不上好坏,各花入各眼,聪明的假他人之手,有人喜欢,狠辣的自己动手,也有人喜欢,哪怕是傻逼附身慈悲心大开放人一条活路,照样有人喜欢。
此刻擂台上正翻飞着一朵紫云,动作轻盈犹如飞燕点水,脸蛋甜美堪称赏心悦目,每到一处,右手上的钢爪向前一探,掏出颗活泼泼的人心,捏碎,显露出藏在其中的源晶,笑嘻嘻收入囊中。她这动作老道熟练之极,可见是做惯了的,行云流水般一圈下来,不像是杀人,倒像是在跳舞……看客们的惊呼也因此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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