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转过眼,看着眼前这个人,心中感慨万千,那些属于他们的回忆缓步凋零,一切都会化为泡影,消散云烟。徐礼终于想要推开心里的那一面墙,无关于地狱与天堂。“什么是幸福生活?”徐礼的声音很低,自言自语的很舒服,久违的舒怀的感觉,“就像现在这样一点自由都没有,被你和恒少爷推来推去,就是幸福的生活吗?”
徐礼的目光遥望远方,既缥缈又空茫,这是一种这种孤绝的神色,象是魂魄去了远方一样,怎么抓,也抓不回来,“不是的,这些都是你们强加给我,并不是我想要的。”
“我以前一直恨一个男人,我从他身边跑出去,发誓以后再也不会见他,那时候我的梦想就是出人头地,我要让他知道他除了给了我生命,一无是处,没有他我会过的更好。后来遇见了恒少爷,我又想,要是能一辈子呆在这个人身边就好了,那段时间,过的好像都不是真的一样,啤酒、兄弟和女人,我记得那时候大家都还在,我,毛仔,明哥……我们从东街打到西街,一路不要命的打过去,你是知道的,像我们这边马仔,除了命就再也没什么值得老大多看人一眼的了。我身上的刀疤,有一大半都是那时候留的,我记得最严重那次,是西街大佬带着几十个人,追我和毛仔两个,当时我们被堵在死巷子里,毛仔帮我挡了一刀,等明哥带人来我们满身满脸都是血,有自己的,也有别人的,站都站不住了,我记得医院当时好几次想给我们下病危通知书,都被明哥带着枪给吓的逼回去了,那次我在医院躺了一个半月,毛仔比我多一个月。”
徐礼说着从来没说过的话,声音不见任何起伏,却充满了怀念和向往,带着季秉源回到从前那个癫狂的年代,季秉源听得心惊,面色一紧,忍不住收紧臂弯把他圈牢,好似只要一眨眼,徐礼就即将会消失在时间的另一端。
季秉源说不出话,抚摸着徐礼腰侧上的狰狞疤痕,眼睛有些红,他明明不是孤伶伶地一个人,可越是占有对方,越是觉得两人距离遥远,感觉空虚得难受。
徐礼做了一个笑的动作,继续说,“但从心里来讲,我是高兴的,因为我在一步步实现我的理想——被恒少爷选作保镖,可以每天都陪着他,看着他,我越爬越高,那个男人也是马仔,但是他直到死,依旧是个默默无闻地马仔。我却不同,出院之后我和毛仔都被招进新堂口,恒少爷亲自跟我说,把最旺的两个的场子都交给我管,我那时候高兴疯了,觉得自己终于出头了,那时候我们白天睡觉,夜晚出来在明水街看场,过了十二点整天街都是我们的天下,暴力、啤酒、毒品、女人、性,还有没有未来的梦想,和五光十色的夜生活。”
“你是在那之后不久出现的,恒少爷让我去救你,带你多一段日子,其实我不愿意,因为这种无期限的任务,总是让我觉得不安,看不见我爱的人,可是这是我爱的人对我的要求,所以我必须去做。你也不用念我的好,我去救你,带你离开,都是为了我爱的人,并不因为你是谁,或者说你多么重要。”
季秉源和徐礼,两个人并排躺着,徐礼望着天花板,季秉源侧卧望着他。
徐礼的话说的太残忍,字里行间那些曾经让他难忘的时光,都是他和另一些人的情和爱,义和理,无关于季秉源一丝一毫,徐礼最美好的那些日子,青年都无从参与。
在这些时间赐予地宝贵礼物中,他只是为了完成那个人爱人下达的命令,所以才会客串的一个小角色,这种说法太伤人,季秉源怔了半天,痛苦地几乎与绝望。
“我见你那会儿,你好像才……”徐礼顿了顿,用手在空气里比划出一个高大,“这么点高,又瘦,就是白净,一看就知道是个死读书的学生。其实我们在一起生活的几个月,我对你那么好是有私心的,那时候看你,真像恒少爷,嘴巴像,鼻子也像,就是眼睛不像,也不如他好看。后来接触多了,觉得你也挺好,就是太粘人,不大像个老爷们。”
徐礼说到这,自己都笑了,他转过头,扫了眼季秉源,对方稍显落寞,发现徐礼在看见,迅速对他挤出一个笑容。
“我一天天的熬日子,你再像也不是他,我每次看见你,都想偷偷跑回去,哪怕远远看他一眼也行,但是我知道我不能,我不能因为一己私欲破坏他的计划,最后那几天我都能感觉到自己熬不住了,恒少爷电话就进来了,天知道我那时候多高兴,可是等电话完了,一切都变了,我没想过能再活着回来,可我一点都不后悔,为了他,做什么我都甘愿,跟被洗脑了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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