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骷髅唱歌太奔放了 作者:张早更【完结】(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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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生做了个随意使用的手势退下,白锦寅点点头,然后,忽然生起股莫名的熟悉感,眼前的一幕似乎发生过,他曾经站在比这大很多倍的舞台上纵情高歌,台下,数以万计的人为他鼓掌欢呼。
他不由自主拿起电吉他,下意识左手上下滑动,右手快的近似出现幻影连弹,一段激烈奔放的SOLO在酒吧嘈杂的空中猛然响起。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几乎所有歌手自弹自唱时喜欢来段SOLO开场,习惯不同,爱好不同,弹出的曲子自然也不一样,比如蹲坑,看似姿势相似,实则细微之处大了去。
短暂的沉默后,台下口哨和欢呼四起。
宝宝也一样被震撼,身为酒吧老板多少懂一些音律,他高兴的一拍大腿:“看不出这人有两把刷子,秦哥……秦哥你怎么了?”
在他印象中花心大萝卜妖般的秦松痴痴看着舞台,恰好五颜六色的镭射灯扫过,那眼神极深极远,像是有某种克制不住思念呼之欲出,眼角,有晶莹微光闪烁。
应该是他眼花了吧。
半响后,秦松嗓子有些沙哑:“待会他唱完,帮我,帮我把他请过来。”
舞台上,一曲高难度的SOLO技惊四座后,白锦寅陷入茫然中,刚才发生的一切很不真实,不受控制自然发生,就像做过次数太多已经烙在了骨子里,
熟悉的感觉如海浪一波接着一波汹涌而来,偏偏脑中却想不起。
直到下面有人不耐烦喊了嗓子“帅哥,你倒是唱啊,大家等着呢。”,白锦寅才恍然记起站在这里的原因。
他记忆其实记得的歌曲并不多,大都是零星片片雨,最熟的只有一首,既然是应聘驻唱歌手,自然要唱拿手曲目。
白锦寅沉思片刻,像在亡灵界那般望向空中,张开嘴引颈高歌:“ABCDEFG,,HIJKLMN,OPQIST……I CAN MY ABC。”
台下众人:“……”
感觉看到一名芭蕾舞演员上台来了个华丽的亮相,就在以为会是场高雅的视觉盛宴时,他却扭起了东北大秧歌。
第4章 他的头盖骨很好看
来酒吧寻得是乐子,听的是小曲,唱字母歌请出门左拐再右拐去幼儿园。
懵逼数秒,众人醒悟过来想要抗议,却个个张着大嘴没有发出声音。
这字母歌不一般。
确切说,是唱歌的人有些不一般。
他嗓子不沙哑厚重,也不高亢明亮,但却有种难以欲说的奇妙波动能够直击灵魂深处,就像你披头散发起了床,一脸眼屎去楼下买早餐时恰好遇到了初恋情人那般茫然——窝草,我是谁,我在哪里!
字母歌很短,不到一分钟即演唱完毕。
白锦寅看到台下观众的表情,悠然升起股被认可感。
在亡灵界的时候,基本上每天都要唱那么几遍,然而听众都是没有自我意识,沟通水平停留在点头YES摇头NO的骷髅,个个该挖洞的挖洞,巡逻的巡逻,不会有任何回应。
他从来不知道唱歌还会有这种美妙的感觉。
情难自控,白锦寅忍不住开启了重复循环模式:“ABCDEFG,HIJKLMN,OPQRST……I CAN MY ABC……”
众人:“……”
短暂沉默,众人拿起塑料烟灰缸敲得桌子震天响,再好听它也是字母歌,您哪怕是唱首国际歌也成啊。
宝宝用了毕生功力才没让人设当场崩塌,跑向舞台拉着白锦寅到了下面咬牙切齿问:“哥们,存心捣乱的吧,别告诉你只会唱这一首歌。”
白锦寅皱眉挣脱开,想了想坦诚相告:“这首唱的最熟。”
宝宝:“……”
若不是财神爷秦松在一边等着,恨不得当场轰出去。
“行了,这事待会再说,那里有位金主看上你了,”宝宝压低声音,“人帅钱多,机会难得。”
白锦寅听懂了钱多俩字,欣然前往。
跟着宝宝来到卡座,目光看到秦松的刹那,白锦寅愣住了。
这人穿了件白衬衫,袖口挽得老高,胸前的纽扣不知自己扯的还是别的原因只系了三颗,线条流畅的胸肌一览无遗,他长得十分俊秀,是那种狂野和潇洒并存的复合俊秀,手中拿着空酒杯若有所思,神色颓废,见到白锦寅过来,眼神变得灼灼火热,像两朵骤然亮起的小火苗,让人情不自禁想对着吼上一句:你的大眼睛,明亮又闪烁,仿佛天上星,是最亮地一颗……
然而这是正常人眼里的秦松。
骷髅领主白锦寅看到的却没那么肤浅,而是——深至入骨。
骨骼大而强壮,头骨圆润结实,特别是平整的后脑勺难得一见,若是变成骷髅的话,即使放到昔日数以万计的骷髅大军中,也能称的上是一朵健美的骷髅花。
集强壮和观赏性为一体的骨架,向来是贴身护卫的不二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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