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舔了下上唇沾到的黑色酱汁,被咸的微微皱起了眉头,因为食物而沉下了嗓音,“我们那天看了电影,去了游乐场坐了摩天轮,晚上的时候‘他邀请了我去坐一坐’,于是我们找了个很不错的酒店,就这样结束了。”
“听起来是个美好的约会?”
史密斯猜测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毋庸置疑的。
“美好的约会。”简远仍然有些不开心,他大口大口的咬着卷饼,泄愤似的把那些油纸扯得七零八碎,看起来几乎可以说是有点儿怅然若失了。史密斯搞不懂他们年轻人的想法,既然有一个美妙的约会,美好的夜晚,也喝过茶了,还有什么值得不满的事儿,难道是嫌喝得不够多吗?还是茶不够浓?
史密斯又问道:“你很爱他?”
像是到了他这个知天命的年纪已经能够完全的体会到哪些人是生命里不可或缺的存在,而哪些人只不过是乱花迷眼,在人生道路上的匆匆过客,可是年轻人还不懂得这些道理。史密斯多少有点担心简远会做出错误的选择,毕竟他提起顾云开的时候,简直在像提他的男朋友。
老实说,迷恋堪称娱乐圈最难搞的男人可不是什么值得称赞的好主意。
就算是简远那个从未谋面,只能从只言片语里拼凑出据说性感火辣到酷毙的男朋友听起来都要比顾云开靠谱上不少。
毕竟在史密斯的认知里,愿意去游乐场跟电影院这两个地方陪男朋友约会的男人能坏到哪里去?他既不怕被大众发觉自己跟恋人的感情,也不介意游乐场这么幼稚的地方,就算性格不太好,也属于纯天然的无害生物。
可顾云开不同,史密斯特意了解过自己要用的演员——顾云开可是个实打实的工作狂,他同一段时间里只接一部戏,从来不会随便挪档期,鲜少请假,每次特训都认真到吓人,完全不会放水。
这种男人的确迷人,却也很危险,而且绝不是一个适合简远的好伙伴,更别提简远已经有男朋友了。
迷恋跟爱慕本身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感情,可人们总是很容易搞混它们。
史密斯想确保简远不会成为其中一员。
“当然。”简远忍不住叹了口气,他有那么多的话想要脱口而出,可真得张开了嘴巴,却一个字儿也说不出来,最终只是抿了抿唇,干涩道,“只是他不该被任何人跟事将就。”
他们在最适合的时候遇上了最合适的彼此,可却都没有成为那个最好的自己。
距离是他们之间存在最大的问题,却也是简远心甘情愿去承受的一件事,感情是一种很贪婪的存在,如同饥饿的猛兽,要么永远饿着,要么一口气吃饱。否则只要吃了一点,就会直接丧失理智,那种饥饿感会源源不断的涌上来,不停的吞噬理智。
在认识顾云开之前,简远很少会感到不开心,他总是很愉快,仿佛人生最大的折磨在小时候都已经消耗殆尽了。
自幼年期,简远就一直痛恨自己无法追上爸爸的脚步,孤僻古怪的父亲是他生命里巍峨高耸的一座大山,是一个时代的象征跟传奇。同样的曲子,在那个男人的表演下就显出截然不同的感受,他那时候以为只要努力,就可以达到同样的地步,后来长大了,他渐渐了解到天才与凡庸的差别,尽管还是会不甘心,却不再像小时候那样,疯了一样的练琴,就为了跟上父亲的脚步。
接受自己的平凡,花了简远很长的时间,可是放下它之后,就轻松得多了。
现实总是如此残酷,没有童话里那么唯美动听,泪水无法阻绝子弹,柔情亦不能令伤口复原,无论简远付出多少努力,有多么热爱音乐,都没有办法追逐真正有天赋的父亲。很长一段时间,简远总是在音乐上力求完美,却无意识的一味模仿父亲的风格,既然没有自己的灵魂跟思想,也没有自己的风格。
后来这种折磨就过去了。
简远开始过得开心,他不再让自己的生命只局限于音乐之后,学习许许多多的新事物,体验截然不同的成就与快乐,他随心所欲的去做自己的事,在吃晚饭时想起来就跟母亲谈一谈,想不起来就高高兴兴的睡着了。
好像人生简单的过去了,自己已经体验到当时的快乐,与他人谈论这些事,还要再说前因后果,难免累赘,因此就没有更多倾诉的想法了。
跟顾云开在一起之后,这一切就都变了样。
分明顾云开让他从音乐的窠臼里真正解脱出来的,在之前简远并没有放弃音乐,他只是尝试着不再让自己的人生里只有音乐,可直到顾云开的到来,他才真正的解脱出那些束缚,开始尝试自己的音乐。
一个人怎么能这么矛盾,既是他释放了简远,又是他同样成了简远新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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