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月明买两个,挑拳头大小的要。他分一个给路晓笙:“再大要不好熟。”
“嗯。”路晓笙接过去,依然不对他讲谢谢。邓月明倒是从来不介意,就着灯光剥红薯皮。现在物价可怖,做副食生意的对顾客格外热情,买红薯要赠两份晨报。红薯包在晨报里,皮上拓印了:“东亚共荣大势所趋”。方方正正的豆腐块文章,泼天的大道理,被邓月明嫌不干净,要染乌手指头,油墨气又重。
路晓笙看了却很刺激,想起沈文昌。他认定了知道沈文昌与邓月明的关系,却偏要再问一问,像是偶然间闻到手指头上来路不明的腥气,一定要多闻几遍,仿佛闻多了,腥气就会被吸尽。
“你和沈先生是不是……”
“是。”
“是不是他……”
“不是。”
“你是不是……”
“不关你的事。”
“你都没有听我把话讲完!”路晓笙着急着说:“你知道我要说什么吗?!”
“我和他是那种关系,他没有强迫我。我爱不爱他,不关你的事。”
“……”
他们即将话不投机,但是关于这件事,路晓笙还有危险的谈资。
“我要去告诉沈太太。”他严厉的讲到:“她是白梅的堂姐!我要告诉沈太太!”
邓月明既不吃惊,也不害怕,手掌心里抱一粒红薯,像是抱一颗拨了皮的,要碎成一滩泥的心。
“路先生,我们才认识多久,你就想要我的命。”他略为有些困惑的问路晓笙,言语也有些伤心,并不非常,却要更显得真。
“我……怎么会想要你的命?!”路晓笙下意识的回他,讲出口却要后悔:自己是见过这种事的,现在的表现简直天真的不合时宜,要被邓月明笑话了。然而后悔之余又要毛骨悚然,他不去告密,别人大概也是要去的,白家沈家不动女婿,就要拿邓月明来开刀——只要沈先生与邓月明划清干系,发誓将对爱情永远忠贞——女人总是信男人的,且永远认为一切都是狐狸精的错,自家的先生不过一时迷惘。何况邓月明或许,的确,真的是狐狸精,是该死的一方。
“沈先生朋友很多,又送玫瑰花,又要送火油钻,直接用法币还嫌俗气。”他事不关己般讲着:“他送我一套西装,一件衬衫,一件长衫,一条夏布的裤子。对了,还有一只日本天梭表。裤子我在穿,其他的衣服没动过,都存在师哥那里——简直穿不出来,穿出来要被当作是发迹了,口袋里有钞票,别人暗地里要来翻。我哪里有钱,口袋空空,只能请你吃烤番薯。别人翻不出东西来,又要记恨我。你看,他送的东西与我毫无用处,不值大钱,又麻烦不断。现在那些拿真金白银火油钻的逍遥法外,我这个藏着麻烦的反而要去死一死。路先生,我情愿当作没有认识过你。”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不会去讲的。但是我不讲,别人不见得不知道,不见得要替你保守秘密啊。白梅知道吗?”
“大概知道吧。”邓月明不在乎的吃着番薯。他的吃风不好,站在路边吃小食,吃相却很好,有种与生俱来的优雅感。
“那她大概也要讲的!我看她的样子不见得有多少喜爱那位姐夫啊……还有沈先生的那些乱七八糟的朋友,争风吃醋要去讲,借刀杀人也要去讲!你这是图什么呀,要钱可以来是是演戏,我有很好的剧本!是不是他……”
“不是。”
“你在维护他!”
“没有。”
“你这简直……”路晓笙哭笑不得,几乎要以为邓月明是地下情报工作者,翻来覆去的“不是”“没有”。
“你就这样不清不楚的和他混在一起?”
“嗯。”
他和路晓笙的郦三少一样倔。这笔情事仿佛一颗柔软的钉子,摊涂在墙上,化成一块污迹,永远盘踞在他的人生里。
路晓笙想邓月明大概是爱上了沈文昌。风度翩翩的新政府官员,英俊大方,会送西装给他。这令路晓笙感到烦躁,因为爱情动机往往太过简单,太过抽象,所以尤为虚无缥,尤为不讲道理。
他在不知不觉里,把拯救邓月明定做了自己的目的。
“我还是想你来演我的戏。”他想如果邓月明留在他身边,自己总有办法来纠正他的不德:“演戏可以出名,将来可做公众人物。这样万一沈太太晓得了,也不能将你怎么样了。”他是这样的循循善诱,这样的好言相劝。
邓月明低着头,专心致志的把番薯皮裹进报纸,又游戏般把报纸折成一只“田”字。他瘦长的手指穿梭在报纸间,像一幅清冷的,却又暗染情欲的日本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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