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楼吧。”李丛木打开门禁,让邓垒先进去。
程归用眼神问李丛木在搞什么,李丛木只回以大尾巴狼式的笑脸。
哼。跟我保密?程归心说:去嘉定的事,我也不告诉你。
推开家门,先听见一声狗叫。小夕正蹲在客厅里,跟一只狗培养感情,见到邓垒装作没看见,和程归邀功:“我找到你说的那条流浪狗了。”
狗吃着牛肉干,摇摇尾巴。
程归看一眼,“这是谁家养的吧?门卫说,这一带的流浪狗都被收走了。”
“啊?”小夕傻住。
邓垒咳嗽一声,“那个,我来找你有事。”
“什么事?”小夕站起来,脸绷得紧紧的,小狗在脚边打转转。
“我不是要结婚了吗,想找你给我当伴郎。”
“伴、郎?”
“你愿意吗?”
“没门。你到底有没有脑子?找我当伴郎合适吗?”
“有什么不妥?”邓垒问的时候,看了一眼李丛木,念课本一样说:“在上海,你是我认识最久的人。你当我伴郎,我的婚礼就圆满了。”
“圆满你个头!这事没门。”
“为什么啊?”
“全宇宙都知道,找伴郎要找个比自己丑的,虽然对你来说有点儿难度。再者,我可没兴趣给你闹洞房,我看过那么多次现场,早审美疲劳了。有那闲工夫,我去约妹子。”小夕一甩头,回屋把门摔上。
“砰。”
邓垒愣住,这跟他预想的结果不一样!“他不会有事吧?”看着小夕的房门,不放心。
李丛木拍拍他肩膀,“我送你下楼。”
在门关上的瞬间,听到李丛木说:“你要沉住气。”程归领悟了点儿什么。
这一夜,乌云在天空聚拢,小夕在床上折腾,就跟妖精修炼到了最后关头一样。当天空放亮时,他获得了新生。
“我决定,我要彻底放下邓垒。”小夕在早餐桌上宣布。
“真的吗?”程归也不知道该不该劝。李丛木则没事人一样吃着饼。
小夕说:“我已经想清楚了:我喜欢他,是一种病。他浑身都是缺点,抽烟、喝酒、粗神经。我小时的梦中情人,绝对不应该是这种德性。我就是和他认识得太早了,认识得太久了,被他拴住了,都没给自己机会去认识一下其他人。”
“对哦。”程归觉得小夕这话有几分道理,下意识地看一眼李丛木,嘀咕道:“认识得是太早了。”
“对吧?”小夕更来劲了,“这世界上好男人多得是啊,长得帅的,有才华的,特别是我们娱乐圈里,那鲜肉此起彼伏。我要解放自己,给他人机会。”
小夕充满斗志,干掉半杯果汁,翻出手机给程归看,“这个人粉我很久了,总给我留言,特别懂我,最近都在试探我。我决定给他一次机会。”
程归一看,是个卡通头像,ID叫“棒先生”。程归记得,邓垒喝醉那次跟自己说过,他总跑去给小夕留言。不会就是这个棒先生吧?看来人的审美,果然很难在一夜间改变。
小夕豪情万丈:“我已经发私信约他了,一会儿就在中山公园碰面。祝福我吧。”随即喷上难闻到死的运动香氛,雄赳赳出门而去。
李丛木开心了,“大周末的,就剩咱俩在家了。”
“哼哼,邓垒是你怂恿的吧?”
“我就是跟他说小夕心情不好,他就急着要过来。”
“他到底怎么想的?”
“他说想跟小夕和解,希望小夕参加他婚礼。我就说,那你请他当伴郎,两全其美。”
“哪美?”
“激励下小夕,这事关键在他。邓垒本身挺直的。小夕昨天要忍不住,就跟邓垒摊牌,让邓垒去选。忍住了,今天重新做人。”
“重新做人?”
“别再跟直男纠缠呗,多累。”
“你真机智。”程归笑眯眯夸奖。
李丛木飘飘然。
程归话锋一转,“可惜,他去见的那个网友,八成还是邓垒。”
“哦?”李丛木摊摊手,“那他俩就真是在劫难逃了。”
此时地铁里的小夕,打起一个喷嚏,自言自语:“谁念叨我呢?不造是不是棒先生。”
从福里小区到中山公园,要一个钟头。就算见光死,来回也要两个钟头。
李丛木觉得,他要充分利用这两个钟头!嗷!
“铃铃铃。”
该死的门铃,却突然响起。
半分钟后,裘致出现在门口。他一回上海就听说了程归辞职,特地赶过来问个究竟。
裘致把程归辞职看得很严重。他不想失去一个好兄弟啊,他要和程归并肩战斗在一生的战场上啊!
他怀着一腔热忱而来,面对的却是,程归和李丛木双双敷衍。
“已经决定了,以后还能常见。”程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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