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剃就剃吧,我估摸着我迟早得有那么一天。”燕飞不当回事地翻着书,音箱里换了一支歌,熟悉的男声带着寂寞的苦涩——我会将头发长长的留,把往事一束全都垂在脑后……
王其实心里一悸,隐约觉得燕子的话怪不吉利的,却又说不出什么来。甩甩头,换了个话题。
“燕子……你皮夹里的那张照片,是谁啊?”
“我老师,你见过的。”燕飞低头看着书,手里拿着笔写写画画。
“是……吗?我怎么没印象了,你把老师的照片放钱包里干吗?”
“不干吗,喜欢。”燕飞的口吻很欠揍——至少在王其实听起来是这样。
“那咱俩的那张照片呢?怎么没见你搁钱包里。”王其实恶狠狠地咬着馒头夹鸡蛋。
“因为……”,燕飞合上书,笑眯眯地对上王其实,“我老师长得比你帅。”
……
第14章
那天早上的阳光很好,暖暖地从破旧的办公室的天窗上照下来,斜斜地投射在燕飞的身上。燕飞坐在老式的旧藤椅上,全身都是阳光,脸上是天使一般的笑容——这一切一切都让王其实不适应,似乎完全不一样了,不光是人,还有心情。王其实觉得,燕子,似乎是真的要离开,要飞走,再也不回来。
“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子说,“你不愿再陪我过一夜吗?”
——王尔德著《快乐王子》
……
“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说吧,你找我,不是为了叙旧吧?”燕飞的一只手离开了书,逆着阳光的方向伸出去,像是想把光线抓在手里。
那是一个飞翔的动作。
“你这叫什么话……”王其实打着哈哈,虽然燕子说得没错,自己的确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王其实觉得,那些都不重要,自己想要的,其实不过就是这样,两个人坐在一起,听听音乐,看看书,聊聊天。
“是你哥叫你来的吧?难得啊,你怎么会那么听话了。”燕飞掏出烟盒抖一抖,扔过来一根烟。自己也抽出一根点上,轻轻吸一口,再慢慢吐出去:“告诉他,死了这条心吧。”
一句话,直接而冷酷,王其实的脸火一般地烧,如坐针毡。他感觉自己就是那个过江来劝降的蒋干,什么都被人家一眼看穿了,自己却还蒙在鼓里,沾沾自喜洋洋得意……
“我是不可能去市局的。从小在那儿长大,我待腻了。”燕子看着自己的手,追逐着那一缕光线。
“那……如果,是我呢?”王其实定了定神,郑重其事地看着燕飞。
燕飞的手停在了半空:“你?”
“对啊,我。我想你回来,燕子,来市局吧,好吗?燕子你就回来吧,我想你,真的,很想你。”
“开玩笑,”燕飞愣愣地望着他,不相信地摇着头:“你明明……”
“我明明把你当成最亲的哥们儿,最亲的朋友,最亲的兄弟!”王其实打断了燕子的话,“我想要你回来,咱们还像以前一样,形影不离的该多好。做一辈子好兄弟,永远不分开,该多好……”
燕子的手微微地有些颤抖,又拿出一根烟,却怎么也打不燃火,折腾了好半天。终于,他狠狠地吸了一大口烟,抬起眼深深地看着王其实,苦笑了一声:“我以为,你根本就不想见到我。”
“怎么会!燕子你胡思乱想些什么呢?”王其实差点没跳起来。
燕飞慢慢地吞吐着烟雾,摇了摇头:“我是真的不想回去。我不喜欢那个地方,我在那个地方失去了我所有的……所有我不想失去的,全都失去了;而所有我想要的,却从来就没有得到过。”
王其实低下了头,忽然觉得自己很残忍,血淋淋地剖开了燕子的伤口,逼着他面对全部的伤害。
“让我再考虑考虑吧,反正离实习期结束还有一点时间。”燕飞站了起来,扔掉了书,“咱们还是想想怎么过这个周末吧。”
“燕子,你说,想干什么我都奉陪,呵呵。”王其实轻松地笑了起来,如释重负。
“我无所谓啊,去哪儿都成,只要——”燕子伸出一根手指头,“别再提让我回市局的事儿。”
……
那天他们去了地质礼堂的保龄球馆,打了一整天的比赛。燕子的体力和王其实没法比,准头却不错,一开始就连赢了王其实三顿饭。后来就坚持不住了,频频失手,累得手脚都软了,一个劲地挂免战牌,到底让王其实把三顿饭全赖掉了。
两个人在‘马兰拉面’吃的晚饭,吃完了王其实提议去看电影,燕飞一听脸色就变了,什么也不说就是摇头,王其实只得作罢,有点扫兴地和燕子在街头分了手。
走上天桥,红红的残阳如血,燕飞的长发随着风一上一下地翻动,就像那本古老的童话书里描述的:“有天夜里,一只小燕子从城市上空飞过。”王其实呆立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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