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狼戏叔 作者:汐木【完结】(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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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何紫瑶,和爱人交换了个眼神,叹了口气──
“哦……黎,你不老实,罚你这个月给我做早餐!至于黑手党啊……唔,那我要嫁给黎,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喽,那就这么办吧……”
别人在心里苦苦挣扎不敢告诉他的事,心胸开阔的女子不过一句玩笑话便一带而过……对于别人求之不得的财富和地位,却活脱脱的一副嫌弃样、勉为其难嘛!
那小两口算是谈妥了,接下来就是大人们商量婚事的时候,黎拉着紫瑶回家洗脸,剩下何慕白他们和BOSS商量婚事的细节……刚才还剑拔弩张,可转眼就变成了亲家,情敌摇身一变,变成了妹夫,皆大欢喜。
“我有一件事不明白──”等那两个家伙走远了,何慕白看着亲家,若有所思,“我妹妹很漂亮,不过刚才那个形象实在不敢恭维;我妹妹聪明伶俐、才华横溢、但是绝对不是那种温柔贤淑的大家闺秀;而且还带着个孩子,就算你说的是真的,黎他不能生,但别人的孩子想找一个收养太容易了,这根本就不能成为她的优势……你到底看上她什么?答应的这么快?”
他们都是同一种人,可以把所有的心事隐藏于无形,而对于那小两口,出于宠溺、有什么都不说也是很正常的。
却不料,BOSS淡淡一笑,却意味深长──
“我其实是看上了她能在面对那么多枪口的混乱局面下,毫不犹豫的用身体挡在黎的前面……你有个好妹妹,豪迈、大气、勇敢,比起那些大家闺秀什么的更加耀眼!人啊,一辈子如果能有一个人肯在危险的时候不顾性命的挡在他前面,那个人一定是特别幸福的,因为他被爱着……我想让我儿子成为那个人,当然,我的儿子也是一个同样耀眼的人,换个位置的话,他也会毫不犹豫的挡在那丫头前面的……所以说,那两个笨蛋很般配啊!”
……那是一种他一生都没有拥有过,却又用了一生来向往的幸福。
他最宝贝的儿子,拥有了……这比什么都重要!
离诺在身旁静静地听到这里,突然愣住了……用余光偷偷摸摸的在这几个男人身上扫来扫去,每个人都发现了他、又每个人都回报给他最温柔的笑容。
……离诺从来都没有忘记,当初面对危险的时候,他们所做的一切……
如果说一辈子,能有一个人这样对自己,便是最大的幸福的话,那自己却有四个……
生了好几天气的心,突然间所有的委屈烟消云散,只剩下暖暖的感觉,伴随着让他害羞的甜蜜感……挥之不去──
这群笨蛋,让他怎么舍得离开?
第十四章 爱的故事,刚刚开始……【END】
穿短袖叫做夏天的话,那么德国只有7月8月!德国纬度较高,所以夏季气温不高且持续时间短……不过,很多人都会偏爱这个盛夏、百花绽放的季节。
所谓“爱如夏花”,不是因为它短暂,而是因为它的绚烂、醉人。
所以,次年夏天,德国──
虽然好事总是多磨,可多喜临门的日子总是让人格外的神清气爽!
这年对离诺和他最亲密的爱人们而言,最大的喜事莫过于何紫瑶的婚礼,这个聪明好胜、却又勇敢豁达的大女子,终于找到了可以许诺一声的归宿。
关于婚礼的举办地点,何慕白和黎的父亲可较劲了白天,何慕白的意思是要在中国举办,这是他的地方、他何慕白嫁妹妹,当然要摆出何家的隆重声势,大张旗鼓的把宝贝妹妹嫁出去;可黎的父亲坚持要在俄罗斯举行,动机嘛,当然也和何慕白差不多!
不过不止何紫瑶不是任人摆布的丫头,那黎别看白白净净、温文尔雅,那也是满脑子主意的人,干脆不声不响的下了请柬,然后才先斩后奏的通知各自家里──婚礼在德国举行!
……两遍都不得罪,省得老爸说娶了媳妇忘了爹,或者老哥说有异性没人性什么的,这下可都消停了!
只是两个年轻人之前坚决要自己操办,不准他们插手或者打听的婚礼,等当天到了现场,何慕白和黎家BOSS才都傻眼了……这未免太简单了吧?
郊外的小教堂,牵着手的一对璧人,专程来送祝福的老师朋友和同学,还有眼前一片大草坪上,有些路过的人送上祝福,也有些遛狗啊、散步的闲人微笑的观望……
何慕白刚想要上去表示不满,他的宝贝妹妹怎么能就这么草草嫁人?一定要重新选个日子大办一下才行,可是他刚迈出一步,就被洞穿了他想法的爱人轻轻扯住衣袖──
“慕,你知道最盛大的婚礼是什么吗?”
“恩?什么?”
“就是新娘幸福的笑容啊……你看,紫瑶笑得很开心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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