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和主角绝逼是真爱 作者:BY颓 【完结】(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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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东西,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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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睁开了眼,怔怔地看着上方。明明他已经从时间回廊出来了,灵魂却像是被锁在过去中无法自拔。
“喵呜~”
命见修醒来了,它凑上前去蹭着修的脸。修直起身来,将他的契约魔兽抱在怀中。黑袍的巫妖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他看着一如既往喜欢耐在他怀中的八尾魔兽,不知怎么地就问出了口:“你知道混血种吗?”
“喵呜?”
“……你怎么看?”
命睁着它那一蓝一金的眼睛,懵懂无辜地看着修。修与它对视了一会儿,突然笑起来,那笑声充满了自嘲、苦涩还有彷徨:“呵,我和你说这些做什么……”
修茫然地看着无尽的光晕,从来没有像这一刻觉得孤独和无措。
原来由始至终,只有他是异类。
——《混血》节选
作者有话要说:???:你永远也找不到他!读者:你谁?主角:你谁????:……作者:呵呵。
第12章 读者:一定是我抢人的方式不对!
进入光柱后,弗兰多看着这片让他既怀念又悲伤的土地,陷入长久的沉默。站在他身后的天族眼中闪过一丝不满和着急,他有数次想要劝弗兰多快点前进不要在路上耽搁了,但一想到两人之间的等级差异,就算天族一向骄傲,也只能忍着不满继续等着。
——对方用一根手指就可以解决他,这就是人与神的差距。
然而弗兰多一站就是半天,他像是沉湎于过去的记忆无法自拔,眼中充满哀伤。
虽说对于他们来说,半天的时间只是他们漫长生命的沧海一粟,但是一想到光明神交给他的任务,那名天族就急得火烧火撩,只恨自己出来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小心小心再小心——离开天空之城的时候他被路过的弗兰多发现,当知道他的目的是失落之地后,弗兰多直接就把自己设为同行之列了。所有人都知道,混沌大陆最固执的是矮人,而矮人的祖先是侏儒,眼前的弗兰多正是侏儒的锻造之神——弗兰多。钢皮。
没有能力去说服一个固执起来的侏儒神,天族只能无可奈何地让对方跟着。到达失落之地之前还好,一进入光柱,锻造之神果然开始出状况了。眼看着弗兰多不知道要站多久,对光明神的崇敬让天族终于忍不住冒着生命危险上前说:“钢皮大人,时间不早了,我们……”他的话说到一半就戛然而止,一个神色冷峻身着银盔甲的女人拿着大剑挡在他面前。
弗兰多被打断了回忆,他瞥了一眼被护卫拦下的天族:“怕什么?怕完成不了光明给你的任务?”他张开双臂,明明身形矮小,却像是将眼前庞大的金属建筑物牢牢掌控在手中,声音充满了自豪:“只要他在这里,就无法逃脱侏儒的掌控!”
在他们的对面,一座钢铁做成的巨大金字塔沉默地耸立在光晕之中,它的表面布满黑色的深槽,数量众多却井井有条,毫无杂乱之感。只有经历过第四纪元的生灵才知道,当时侏儒的机械文明究竟是达到怎样一种盛况——它差一点取代了魔法文明。侏儒用他们的机械文明创造了很多奇迹,眼前的金属金字塔就是其中之一,它封锁了“通道”,隔断了大陆正面和反面。
有历史学者说,正因为侏儒那些过于逆天的行为,才被世界所抹杀了——侏儒们在某一日突然消失不见,他们为什么消失至今还是个迷,现在的混沌大陆只剩下侏儒的分支:矮人族。
弗兰多的目光中染上一丝悲凉,他看着忍隐的天族,叹道:“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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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泽学着修的动作向远方看去,但是除了光晕什么也没看见。
身为一个普通人的读者表示压力很大,尤其身边有个满身都是挂的主角作对比。修已经将千变拿出来变化成死神镰刀的形态,严阵以待。终于在杜泽眼睛都要瞪酸的时候,远远地出现了三个身影,两大一小,顷刻间来到他们面前。其中一个是穿着一身银甲的女战士,扛着一把与她身材成反比的大剑;一个是天族,两对白色的羽毛翅膀让杜泽心惊肉跳——在天族,翅膀越多代表实力越强,眼前的天族已经算是精英怪级别了;站在最前面的是一个小个子,近距离杜泽才发现他不是小孩,而是一个……侏儒?
这不科学!一页知邱早就在《混血》中声明侏儒族早就完蛋了,主角算是全大陆唯一一个活着的“侏儒”。但是眼前的小个子又没有矮人特有的胡子,难道是患有矮小症的人族?可是那尖尖的妖精耳朵明显不是人族应该有的啊!
然后杜泽就听到小个子这样说:“一个人族和一个亡灵?”他扭头瞥向身边的天族:“都是黑发黑眼,光明要的是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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