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离正站在道路中央发着呆,忽有横冲乱撞的小童手中拿着糖葫芦撞了上来。粘腻的红糖丝蹭到了莫离的粗布衣裳上。那小童摔倒在地上,看着自己的糖葫芦滚落在地沾满了尘土,顿时大哭起来。
莫离抱起那顽皮小童,也不介意自己的衣服被他弄脏,掏出零钱给那梳着总角的小孩儿买了串新的糖葫芦。看着未曾相识的小童破涕为笑,莫离的心情越发地好了起来。
未过多时,那小童的娘亲寻了过来,知道孩子闯了祸,抬起手便要打。莫离淡笑着阻止了她,只道没事没事,摸了摸孩子的头便转身离开了。
想起之前刚掉入这个时空的无所适从让他在找到客栈这一安身立命之地后便再也未曾离开过。如今经历了这么多的风浪,又听到了孟清漓所说的各地的风土人情,莫离更是羡慕不已。忽然惊觉之前的自己就像是井底之蛙,未曾了解到世界之大。如果这次真是一个转机的话,他愿意尝试着放下之前的包袱,用一种全然不同的心情去体会这个俗世。
只要有手有脚,总不会饿死人的。
莫离一开始就没打算用那些景德帝为他准备的钱。他不用看也知道,那些银票的数目必定非常惊人。但以他这样身无所长的平凡之人,就算用这笔钱财置办了豪屋大宅,估计也只能成为贼人们觊觎的对象。
想起前世在医院为职的时候,他曾看多了生老病死的世间百态,那个时候确因年少气盛也一度对此感到过厌倦,但现在站在一个新的起点回头看去,却也觉得正是这种最为碎屑杂碎的柴米油盐与嬉笑怒骂往往才能真实地承载起满满当当的情感。
莫离越发地觉得之前自己的幼稚了。
淡然地笑笑,莫离漫无目的地在偌大的城市中走着,那一处处砖瓦房肆、歌台楼亭在他眼里皆自成了一道道独特的风景。
走着走着,他忽然被一个人扯住了手臂。
被小小地吓了一跳,莫离抬眼一看,拉住他的人是一个普通打扮的店小二,这才放下心来。
那小二哥满头大汗地抓着莫离问道:“小哥,看你面生,初来乍到的吧?”
莫离有点警觉地看着他,问道:“怎么了?”
那小二哥道:“小哥你是不是要找工作啊?我们饭庄的另一个小二跟隔壁李家的小丫鬟私奔了,这么大个店就我一个人顶着,忙不过来啊!”
莫离笑道:“原来是这么回事,但你怎么就挑上我了呢?”
小二哥憨笑着露出一口白牙:“一看你就是个老实人,而且我见你在城里晃来晃去好几次了,不是找个活计那是什么?”
莫离正好也想找个地方落脚,现在既然有了现成的工作机会又提供食宿自然是再好不过了,便也点头应允下来。
于是接下来的时间里,莫离便就在这饭庄里打起杂来。
那小二哥名叫王三,是店老板的远房亲戚,难怪能自作主张地将莫离招了进来。
王三是个心底纯直的小伙,见莫离手脚勤快,干起活来从不拈轻怕重,便对这相貌平平的老实人很是信任,还将自己在伙计房通铺中的好位子让给了莫离,自己则睡到了相对较差的那边去。
莫离好笑地看着整个晚上都在打呼磨牙的王三,加上他在之前的生活中早就习惯了华衣软被的伺候,如今又再度躺在了蚊虫满天硬得咯人的木板床上,一开始差点没被整得患上失眠症。但久而久之莫离竟也慢慢习惯了,最后估计是那蚊虫对他的血都已经感到厌倦了,身上的红疹子渐渐好了之后也就没再长新的。
莫离庆幸腐败奢侈的习气没能在他身上产生过大的副作用,摆脱掉了那些,莫离在这小饭庄中的日子是过得平淡如水、闲然自得。
某日,在天刚朦朦亮的清晨,莫离便被王三连人带被地拽下地来。
莫离揉着有些水肿的眼问道:“怎么了?地震啦?”
王三叉着腰朝莫离嚷嚷道:“别睡了,我表叔(即饭庄老板)陪着他新纳的小妾回乡省亲去了,这饭庄今天我最大!”
用脚踹了踹莫离的屁股,“赶快起来陪我干活去。”
莫离叹了口气,从地上爬了起来。
这还真应了那句老话——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了。
莫离无奈,只得赶紧穿衣洗漱,又往嘴里塞了几口干馒头,然后磕磕巴巴地被王三给扯出了门去。
待到莫离在驴车的木缘上打盹打了老半天,等再回魂过来的时候天色早已大亮。这时的莫离才忽然明白为何王三这么早就将他拽了起来。原来他们是要出了城门,去郊区的菜地跟老农们收购新鲜的食材。
老毛驴摇头晃脑地甩着脑门走着,挂在胸前的红绳配着铃铛砸得咣咣直响,王三在驴子的眼前吊了一根红萝卜,那驴子看着眼馋,直奔着萝卜去了,速度竟也快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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