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现在公司没什么事儿,过段儿时间可就真没准儿了,也许要忙了。
你必须要陪我……”霆抱住我的肩膀拍了拍:“好,陪你,永远陪着你!你可不许烦我!烦我我也不走,和你纠缠到底!”我最喜欢听到霆这样说了,这样说意味着霆也深深的眷恋着我,无时无刻不在眷恋着我……
第二天,我一早起来就给公司打了电话。
告诉周勇,我今天不去公司了,有什么事情就记录下来,等我回来再处理;急事,就打到我手机号码上。
霆也很早就起来了,很认真的洗漱之后,穿了一身他已经好久都没有穿过的极其前卫的衣服。
上身是一件类似纱质网眼的T恤,大觉得大街上可能很少有人这样穿衣服,至少在北京是这样。
这样太过性感,未免招摇了些。
下面则是一条薄料子的牛仔裤。
那牛仔裤在左腿膝盖位置上还破了一个大洞,洗得简直发白了。
我实在看不出这样的衣服好在哪里?一点也不美观,又不能表达什么。
可霆却夸耀说那是一种世界知名品牌的高档货,这种有破口的样式,是特制的,很有品位,比普通裤子还要贵很多呢。
总之我是看不明白,也不想去明白什么。
霆在穿衣打扮上,和我的审美确实有很大的分歧。
不过这也无所谓,至少我可以不出门,就看到现在街上最流行什么,看到北京街头也难得一见的帅哥酷影,何乐而不为呢?
霆在脖子上戴了一种象是铁链子一样的所谓“项链”,腕子上也是那种皮革和金属质地的很宽的腕饰。
鞋子是那种类似运动鞋的“百事流行鞋”,还在鼻子上架了一副那种磨砂透明框架的宝石绿色眼镜,还小心翼翼的把自己好久没戴的两只小白金耳环拿出来,戴在左耳上。
霆很会打扮自己,总使他自己在人群中特别显眼,靓丽无比。
至少在以前我和他一起上街的时候,总会引起大部分人的注视和侧目。
女孩们的爱慕,男孩们的妒忌,中年人的欣赏,老年人会心的微笑。
也许是霆的面孔太漂亮了,身材太好了,所以才穿什么都好看?也许是霆的身世和经历让他具备了一种特别的气质,让人难以读懂和接近,才产生了距离的美感?霆喷过赭哩的微长碎发,梳理得特别让人心动,是那种有点凌乱却又不乏自然的感觉。
擦过防晒露的皮肤,显出很健康的颜色。
配上他那“嘎嘎”的微笑,真是“情感杀手”了。
我在身后看着镜子里欣赏自己的霆,真有些发愁。
一则我不知道应该穿什么样的衣服,才能和他走在一起的时候不会太不和谐,让人觉得诧异;二则我真的不知道我该如何面对街上所有人对我们的瞩目和窥视?毕竟霆太突出、太惹眼了。
我正在为难的时候,霆头也没回地说:“只要别穿衬衣领带就行了,稍微休闲一点。
你和我不一样,你的魅力不在外表,在于你的内在涵养和气质!”我无奈的摇摇头,心里嘀咕着:“真是默契!我想什么,好像你全都知道?怪不得我们会彼此欣赏,这就是理解,这就是缘分,这就是俗话说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吧?绝对是命中注定了我们的一切!”我随便穿了一身类似运动套装的休闲服,霆在旁边指手画脚的帮我参谋着小饰品。
但我还是坚持了自己较为保守的风格,戴了极细的“满天星光”式的白金项链,和霆送给我的没有任何花饰的戒指。
霆看我戴上了那枚戒指,脸上顿时没有了笑容,盯着我看了半天,才点点头,倔犟地咬着嘴唇,说了声:“谢谢,谢谢你一直这样珍惜我……”
我故意笑呵呵的撒娇般的搂住霆的脖子,踮着脚尖在霆的额头上吻了吻:“是我该谢谢你,给了我今生最灿烂的爱情经历。
即使在你离开的那段日子,还有象征我们爱的理想的信物,带着你的体温和消息,陪我度过漫长的等待,陪我等得春暖花开,陪我把你等回来,永远留在我的身边……”霆心里对我怀着歉疚,可又对我的调侃忍俊不止。
只好抱住我的头晃了晃,象是疼爱,又象是哄孩子般的来了几句:“你看你,大脑袋!怪不得这么聪明。
不过小心早早就把头发掉光了,没听人家说吗?‘聪明的脑袋不长毛’!”我半真半假的问:“我哪儿聪明了?”霆呵呵的笑着,露出了洁白的牙齿:“都快成诗人了,这么出口成章了,还问我你聪明在哪儿了?你这不是埋汰人吗?”我也禁不住笑了。
那天,我听从了霆的安排,没有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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