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真的就是我心爱的霆的故乡。
我尽量伸展着自己的肢体,深深呼吸着每一口空气,让流动的空气,抚摸我的皮肤。
我就这样听着这里的潺潺流水、吴侬软语,看着这小桥流水、青瓦粉墙,体悟着创造和孕育了我完美爱人的地方的灵性和每一点素材。
车窗外的街道特别干净。
道路两旁还有排列整齐的行道树。
这里的人们,穿着还是很前卫,虽然不能和深圳比,但是比起北京的规矩刻板来,已经很让人赏心悦目,耳目一新了。
霆一直紧紧抓着我的手,不管不顾出租车司机的感受,贴着我的脸,轻声地问:“累不累?回家你洗澡,好好歇一歇。
我上午去医院看妈妈,下午你再和我一起去,啊!”我故意装成若无其事的神态,却紧张地对他用极其轻微的声音说:“霆,别这样,司机……”霆笑了:“我花钱,他开车。
不要管我的事情,这和做MB一样,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我生气了,忿忿地瞪了他一眼。
他没有说话,轻描淡写地笑了笑。
又是那种让人梦牵魂绕、欲罢不能的笑容。
车到了他的家——一个由几座露着红砖墙的楼房围成的大杂院的大铁门外。
我们提了大包小裹,霆很熟识地喊了看门的一个老人家一声:“黄伯伯!”那位老人家用我完全听不懂得本地方言笑呵呵的和霆交谈了几句。
我惊喜地听着我的爱人口中说出的另外一种我听不懂的语言。
那种对他莫名的好奇心和偏爱,让我对他讲方言的样子,生起一种类似崇拜的心态。
我还没有来得及多想,霆就领着我,进到大院里面去了。
阳台上大大小小的花盆、不断滴水的空调机、长短间杂晾晒在铁丝上的衣服、伸出玻璃窗的抽油烟机管道、五颜六色的自行车,一切都沐浴在清晨还没有热起来的阳光下。
人们都忙碌着,买早餐的、送孩子上学的、上班的、大家都来来往往忙做一团。
偶尔有人看见背着行包、一脸朴朴风尘的霆,便特别热情的和他打招呼,霆也热情地回应着。
可霆刚还没有过去,指指点点和窃窃私议就已经开始了。
我跟在霆身后,穿过堆放着各家杂七杂八什物的狭小巷道,钻进一个单元的门洞。
楼道里帖满了各色治疗阳痿、不孕、性病、风湿、牛皮癣、肝炎、贫血的大小广告。
还有用红色、蓝色粉笔写在墙上的送液化气、通下水道、洗油烟机的传呼电话等。
甚至还有用钥匙划在墙上的,例如“宋志江大王八”等童言戏语和不成体统的涂鸦之作的痕迹。
海带、蒜辫、结了蛛网的废自行车将本来就不宽的楼梯变得更狭小了。
垃圾道的木门被钉死了,电表箱子脏得没有人愿意去碰,洋铁焊成的楼梯扶手上的天蓝色的油漆已被锈蚀得斑驳陆离,墙壁到处是一种久已蒙尘的灰黄色彩,甚至是各家各户的防盗门,也只有手柄是干净的。
我们到了三楼东边这一家的门口,霆把箱子放下,从背上把背包卸下来,放在箱子上。
然后打开背包的拉锁,取出一个挂着QQ公仔的钥匙串,选了一把钥匙,打开了防盗门:“这就是我家,很破烂吧?呵呵!你不会嫌弃我吧?”他又选钥匙开里面的木门。
我假做愠怒地:“讨厌!你怎么没完没了呀?”门开了,霆回身让我先进屋:“快!你先进来!”我刚要进屋,听见楼上不知道哪家的门开了,是一个中年男子和一个小女孩的声音。
那男子说:“西西不乖,又让妈妈生气了吧?为什么不吃早饭?”小女孩:“我不想吃嘛!”那男子:“今天彩色水笔带了没有?”小女孩:“带了!”一边说,一边往楼下走来。
我不想让更多人看见我,便赶快进到屋里来了。
我打量着房间里的一切。
那时一间很普通的民居。
没有华丽、没有奢侈。
有的只是一种浓浓的生活气息。
这也是我久违了的气氛。
自从我到外地上高中、大学,后来自己找工作。
基本上就不怎么回家了。
这样的气氛很能让我找到一种家的安逸和舒适的感觉。
这里应该是客厅或是餐厅了。
一张可以收起来的圆面餐桌,三把烤兰钢管折叠椅子。
一台不算很大的冰箱立在角落里,白色钩花的冰箱巾上放了一座很小的母子鹿的瓷器摆件。
窗台上是一个很小的碟子,碟子里有融化了的白色蜡油和半截没有燃完的蜡烛。
一边是两间卧室的门,都半开着。
一边是带着窗户的厨房的门,也开着。
从门和窗子里可以看见厨房里的一切,我来不及细看,只知道收拾得很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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