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奇袭发动的时机,最好未过于夜间借夜色的掩护悄悄行动。时间选择在凌晨四、五点左右,这个时候人体休息时进了第五阶段,睡着最死,警惕性最低,也最易得手。
凌里十一点半,孙志新站在营地里中央的位置缓缓四顾。周围站着海风和猎人部族的所有人,除了守护在洞口那里的,无论男女老少,病的也好,残的也好,全都来了。全体人安安静静的看着人群最中央的两个族长,还有他们的吉玛。
此时营地里燃烧着最后一部份柴木,烧得火焰霍霍,树干在火堆里发出轻微的噼啪暴响声。所有人的脸色都在火光的映射下露出孤注一掷的振奋。此战是胜是败,关系到全族的生死,胜则生,败则亡,有生了没啥好说的,败了一切都不必再说。纳鲁和泰格各分左右站在孙志新身边,一人握刀,一人持剑,两人都面色如水,目光温柔的看着孙志新。
孙志新和众人作一样的相同打扮,里穿亚麻衣,外穿兽皮毛裘,脚蹬兽皮靴,头和头发用一块兽皮做的瓜皮帽子裹住,是为防御,也是为了保暖。他左手拿着布库发明制造的史前版投掷燃烧弹,右手拿着自己可以用来做来攻击锤用的强光手电筒,胸前挂着望远镜,腰间悬挂着十余枚鱼鳔,面色沉静的环视全场。
孙志新面色看上去沉静,其实心里是惶恐的。以前没有参加过像这样的自保自役——这是真实的生与死的战斗,不是什么一场在电脑显示屏前面参与的虚拟游戏。虽是做了各方准备,可战场里充满了无数的变数,成与败,生与死,往往是一刹那之间的事,所以诚实的说,孙志新是怕的。怕疼,怕流血,怕受伤,更是怕死。
“其实,你不用去的。”纳鲁道。
孙志新苦笑:“我不用去?一切都是我在策划安排,我能不去?做为你们的吉玛,我也有守护自己的鲁玛的义务,我能不去?布库是我的孩子,我也要保护他。奥格在前方冲锋陷阵,我这个当吉玛的好意思缩到他后头?人,有些事情可以不做,可有些事一定要做,眼前这件事,无论是从我是两边部族的一员,还是你们的家人这些个角度来说,我都要做,还要冲在最前面!”
泰格低声叹息:“以前总想着做个威风八面的族长,现在想来,有了你之后还不如当个普通的族人,这样你的担子会小很多。小新,跟我一起,你后悔不?”
孙志新笑笑,正色道:“你错了,我一点都不后悔,还觉得自己幸运得很。能拥有你们两个,是我从来都意想不到的荣耀!所以别再说什么,请睁大眼睛看着,你们的吉玛,也可以是守护自己爱人的战士!”
“好!”泰格喝了一声,扬眉道:“不劝你了,我和你肩并肩站在一起!”
感觉到了自家吉玛振奋的话里隐藏的惶惶不安,纳鲁沉着的一笑,道:“谁要想杀你,先踏过我的尸体!”
泰格也是一笑:“我的话都让纳鲁说了,那么,谁想击杀纳鲁,先杀了我再说!”
便是这两句话,孙志新心里突然就安定了下来。
是,无论情况怎么变,自己总有着最深爱且最深信的两人守护着自己。何谓勇气?勇气便是为了保护自己所爱的人滋生出来的力量!自己在守护别人,别人也在守护着自己,互相依靠,互相扶持,互相关照,便是生活的意义。无论风风雨雨,有再大的危机出现在眼前,大家一起风雨同舟!
想到这里,孙志新便笑了。
众人便恍觉又看到了那个风彩四射的毕达拉察阿苏!
启唇,先是露出大白牙笑笑,才轻声面向所有的族人问道:“大家怕不怕?无论战力还是人数,对方都远超我们。”
不待人答,孙志新又自问自答道:“说句诚实话,我心里怕得很。怕死,怕疼,怕受伤,怕流血,怕死去醒不来,怕再也见不我爱的人。”嘴里说着,下意识看向身边的纳鲁与泰格,又在人群里去寻的布库的身影,和年轻战士里奥格的位置,嘴里又道:“只是……”
霍然抬高了声音:“他们要杀我们,抢我们,吃我们,我们该不该保护自己的族人,自己的家园?”
“该!”底下哄然回应。
孙志新挺胸抬头,大声喝道:“是男人的,就该为自己的亲人家人朋友守住一片安全的天地!是勇士的,就该丢了命也要保护家园!各人有各人的义务,在场的勇士有的是兄长,有的是父亲,有的是丈夫,就该守护自己的妻子儿女幼弟幼妹。更重要的是,还要保护自己的族人,自己的家园,自己的领地。男人这个词,更深的一层意思是保护者!我,孙志新,绝不退缩!我不倒下,我身后的战士就绝不会倒下!为了我的族人,我将战斗到流尽最后一滴血,战斗到最后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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