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话虽如此,如果没有人庇护,胎儿也很容易夭折,毕竟尚且幼小,蒙蔽无知的村落与周遭人的排斥,会使他生存艰难。
“山人愚昧无知。”裴澜之不悦道。
他们沿着烂泥山路,走了半柱香,终于看到了散在各处的屋顶,他们来到怀有灵胎的人家,只是还没有敲门,就察觉了不对劲,“血腥味?”
“开门进去看看!”
陵珑谨慎地推开了柴门,方寸大的篱笆院落,入目就是满地暗红,那是血液凝固后结了痂,喷射状的血点到处都是,甚至还有某个物体被重重拖行的痕迹,从门槛一直延伸至屋内。
然而正屋的木门紧闭着,上面束着一道明黄色的封条,不知用朱砂墨写了什么鬼画符,就听隔着篱笆墙传来一个猎户汉子的焦急喊声,“哎哟——你们是哪儿来的莽撞小子!可千万别拆!拆不得的啊!那里面闹鬼!”
陵珑脸色一沉,“那怀着孕的妇人去哪儿了?”
汉子浑身一僵,他终于看清了裴澜之和陵珑不似凡人的仪态,这才眼神几变道:“你们是谁?原那妇人怀了鬼子,自知无颜面对婆母,自行离去了!”
裴澜之道:“什么鬼子!灵胎现世,方圆十里百邪不侵!”
汉子道:“是道长说了,那妖孽会害我们全村陪葬!”
哪里来的搅混水道士!陵珑冷声道:“孩子呢?”
“自然是埋了。”
汉子脸色有异,裴澜之见状心中了然,单手抽出腰上系的短刀,冲他一指,“滚!”
汉子吓得脸色一白,闷声掉头跑了。
裴澜之径直踹开贴了封条的门,血腥味顿霎时扑鼻而来,入眼就见那简陋的石床和被褥上全是血——只怕那妇人得把全身的血液都流干。
屋里没人,他们走访了附近的猎户,结果家家闭户,没有敢回应者。
“怎么办?”裴澜之问道,其实他也不懂陵珑为何要带他来到这里看一个所谓的吉兆。
陵珑答应过荆雨,不能把实情告诉裴澜之,可是眼见裴澜之在情爱一途实在愚钝,如果他不能帮他一把,且不说荆雨去了裴澜之会不会留下遗憾……如果这对于荆雨来说是一线生机呢?
他点拨道:“荆雨心善,在你和他之间,能有孩子缓冲一二,再好不过,加上这灵胎生来吉利,召入宫中抚养是应该的。”就好像曾经抚养裴澜之那样,如果荆雨愿意用心接纳这个孩子,那么他离世的时候是否会留恋?是否会不舍?如果他能有一个新的牵挂,是不是就能怀有一点点对未来的希望?
裴澜之没能全然理解陵珑的用意,只是心想,寻常百姓家夫妇不和,有了孩子以后也能关系和缓,这倒是个好主意。
他和荆雨这么多年,他们……他们还有过肌肤之亲……按照民间的习俗,他们算生米煮成熟饭,这会儿,也是该有孩子的年纪了。
荆雨哥哥要是不喜欢他了,有孩子夹在中间,也能缓冲一二。他的耳尖有些发红,对待寻找灵胎更上心了一些,也就再不提陪伴陵珑前去祭拜的事宜,与陵珑相谈结束后,于归宁山下分道扬镳,回了邺城,通知官府调查此事。
就在骏马狂奔往回赶的路上,他路过了一家搭在街角的馄饨摊子。
他下了马,面前支起的摊子简陋得仿佛摇摇欲坠,但在他的记忆中,老板已经在这卖了十几年馄饨了,手艺好,馄饨皮薄馅大,鸡肉掺一点点虾泥,一勺新鲜葱花,用骨头熬成的白汤淋上芝麻,再配几滴香油,能香得街边玩耍的小乞丐个个口水直流。
曾经他也是那群小乞丐中的一员,每每等待荆雨归家的时候,总会站在摊旁边偷看老板十指翻飞地包馄饨。
荆雨知道他想吃肉馅馄饨,可是他们还得买食物,买药材,攒一些钱,这样以后才能置办一处田产,才能在邺城落地生根。
他虽然任性,但也知道荆雨营生艰难,直到有一天,他因为和别的小乞儿打架,气得嚎啕大哭,荆雨怎么也哄不好,便牵着他的手来到这里,点了一碗鸡肉馄饨哄他。
荆雨一口都没有吃,只是看他终于破涕为笑,大口狼吞虎咽,轻声道:“小心烫。”
馄饨摊子的老板一如既往地佝偻着腰杆,眼神不好,但现在裴澜之这么一个身姿雍容的公子站在摊边,他还是注意到了,“这位贵人,来一碗鸡肉馄饨?”
裴澜之怔愣一瞬,立即摸出一两纹银,“来一碗。”
老板忙道:“十文一碗,小的实在找不开。”
裴澜之道:“不用找,把碗一起给我。”
老板上心地把馄饨装碗。
端着一碗连汤带水的馄饨回宫,哪怕还用食盒加固过,裴澜之路上骑着颠簸的骏马,还是很怕将碗里的汤水洒出,等进了文星宫的宫门,他想,早知道,把馄饨摊子老板也一起带进宫就好了,因为多走了半柱香,手中的碗沿也有了些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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