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崇的脚已经没有知觉了,这么摸不会痒。但很害羞,他急着要把脚缩回来,可女人不让,用毛巾一点一点的擦,促进血液流通,直到脚趾温热,才慢慢放到水中。
高崇怔怔的看着坐在自己面前的女人,看她发根有些发白的头顶,看她弯曲的头发。
“我们崇崇长大了,知道照顾弟弟。”女人用一种无比自豪、无比怜爱的语气这样说道,“是大孩子啦,真是让人放心……看这小脚给冻得,我好心疼。”
高崇嘴唇颤抖,紧咬牙关,眼前模糊的几乎看不见东西。
他想问问,什么样的人,会为他心疼?
从高崇懂事之后,就再没被人这么摸着脚,柔声说话了。
有时候死心塌地也只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高妈妈温言软语的半年悉心照料没能让高崇放松警惕;给他倒了盆水,就让高崇下定决心,这辈子当高妈妈的儿子。
慢慢上了高中,初枫也到高崇的学校读初中。从这时起,到初枫读大学之前,他的个子都在一米三到一米七间缓慢递增。有段时间初枫人矮,又瘦,不爱说话,让人欺负。
初枫给人揍了也不说,顶着个熊猫眼回家,让高妈妈担心。
高崇自读书起就一直是班里的班长,责任心很强,加上初枫总喊自己哥哥,高崇看他这样,就让初枫每天放学后到自己教室跟他一起自习,等高崇也下课再一起回家。
老师都知道高崇在本校有个邻居,因为高崇学习好,人特乖,老师也就对初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大学时,情感细腻的高崇选择了中文系,他考上了一所很不错的大学,应该说是相当不错,说出名字都让人羡慕的那种。
初枫就没有高崇这么能读书了,他大学一年级时突然长高,从一米七几直接长到一米九几,简直是人生中第二次青春期发育。
而高崇,尽管在初中他的个子很高,教训人时格外有气势,但高中和大学时个子几乎没长,就平均水平而言,算是有点矮的了。
当初改姓叫高崇时倒没觉得有什么,现在就觉得这个名字有些好笑,似乎是在暗示、或者嘲讽。
因而高崇特别不爱和初枫站在一起。约他到学校门口小餐馆吃饭,改善饮食,高崇都要和他面对面坐着。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小萝卜头一样的初枫,也快大学毕业了。
高崇抿了口啤酒,眯着眼问:
“你打算继续读书吗?”
初枫高高瘦瘦,手腕都能看得见骨头。他端起酒瓶对着口咕咚咕咚喝了一会儿,慢吞吞地说“不读了。反正没法和你一起上学,我想毕业就找工作,最好能离你近点。”
初枫的父母在他上高中时接连去世,留他一个孤零零住在家里,大概是太寂寞了,就算初枫现在是成年人,站起来不比谁矮,但依赖心也非常重,时不时说些让人啼笑皆非的话。
比如高崇一逗他,初枫就会急,面红耳赤地说:“不行……!我不让你找女朋友,不然……你该不疼我了……”
说得高崇弯腰大笑,觉得初枫幼稚的他人难以望其项背。
他却从未想过初枫究竟为什么会说这样的话。
回想起初枫有趣的回答,话题就开始往那边提。两个男人,聊的无非就是女人,女人,女人。
“将来,找个跟我妈一样的,不用太漂亮,性格要好,能安心过日子的。”高崇定定看着虚空中的某一处,眼神温柔又深邃:“养个小孩儿,过一辈子。”
初枫没吭声,闷头喝酒,好像有点不高兴。
“这样多好,”高崇一喝多就爱说话,他拍拍初枫的肩膀,“兄弟,你也跟我一样……”
第107章 副cp
初枫读大四时,高崇已经顺利保研。高妈妈近些年身体慢慢变得不好,因为心脏问题,已经没办法出去工作,只能在家里做简单的家务劳动。
高崇想给她最好的治疗。可他一个穷学生,哪里有那么多钱呢?于是课余时间高崇都拿来打工,当家教、送传单……什么都干过,挣来的钱全上交给老妈,一点私房钱都不留。就这样,高崇的学业也没落下过。
导师知道高崇家里情况,横向课题从不为难他,还时不时请高崇吃饭。
高崇总想省钱,留钱给母亲治病。但高妈妈比儿子爱她还要爱儿子,她病得很重,却经常出门给高崇买东西。反正高崇的钱都在她手里,她想买东西,也不用跟高崇提前商量。
高崇知道母亲想让自己过更好的生活,每每欣然接受,往往第二天就把衣服或其他买来的东西退掉,留下的钱攒起来给母亲当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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