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前一天,老攻失忆了 作者:廿乱【完结】(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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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均不满意他的叫法:“大哥,他是我男朋友,尊重我一下我呗。”在家人面前还是要维护一下男朋友的面子。
  李晋:“行行行。”服了他弟。
  李均:“反正你们也不是第一天知道我喜欢他。”
  李晋:“以前他就像一个游戏里的纸片人,现在活生生站在我面前,感觉不一样。”
  李均:“好吧。”纸片人,形容得也挺贴切。
  李晋从李均说了事情他自己会处理后,李晋就不再提了。
  两人吃了一顿时饭后,李均就回家了。
  他们吃得早,出门时才七点半,他大哥还有下半场,他可以提前回家。
  他才刚打开家门,就闻到一股浓浓的烧烤味儿,真是熟悉的味道。
  姜衡:“沙子,这个烤牛肉好吃,可惜你吃不了。”
  姜衡:“我点了六串烤韭菜,老板才给了我五串,晚上要是影响我的发挥,我就找老板算帐。”
  姜衡:“牛油烤得也香。”
  姜衡:“黄喉和掌中宝也好吃。”
  姜衡:“小均应该九点才回,家里味儿应该散了。”
  李均换上拖鞋轻手轻脚绕到他背后,压低声音阴森森道:“姜老师……也给我来一串黄喉……”
  左右手拿着烤串的姜衡被这么一吓,直接跳起了脚:“啊啊啊啊啊!”
  作者有话要说:
  姜衡:小均!
  李均:好玩吗?
  姜衡:不、不好玩。[使劲抹眼泪,吓吓坏了!]
  李均:[叹气]胆小鬼。
  ……小可爱真给我长评了!跟大家一起分享鸭!……
  我之脍炙(一)
  (太激动了,写的有点具体,还很剧透,慎;还有点长,不浪费,分成两波发)
  喜欢这篇文的原因很简单,合我胃口,几乎是每一处、每一个方面都让我欲罢不能。估计字数会比较多,不废话了。
  →[划重点]以下是对这篇文的粗浅理解,也并非是说别的类型的文不好,而是恰好这篇文的遣词着笔恰到好处地让我心动。如果哪点我的描述让您不开心了还望见谅,并非针对。
  是从别的太太推文过来的,因为现在我基本不看不太熟悉的作者的娱乐圈文,当看到这篇的时候,因为眼熟作者所以专门搜了,还没开始看正文的时候,名字、设定让我以为这会是一个“传统而典型”的狗血失忆梗加上娱乐圈独特“酷炫”滋味的文。但它给了我巨大的惊喜,从补完前文到一路追更到现在,没有每天只看了一章或者两章的感觉,而是像品尝一道佳肴一样,非常流畅。我觉得这大概首先是因为节奏的缘故。
  我以前看过的娱乐圈文不少,大多会讲拍摄,一拍就是多少部电视剧、电影、综艺、或者其他东西,当然这并不是不好,而是这篇文的节奏把我直接带慢了。它只写了主角们的一次参加慢综的经历,这个综艺贯穿了整篇文章,正好似这个慢节奏的综艺改变了其中的参与者们一样,这篇文章从这里体现出的慢节奏也让我觉得很舒服。每天看更新仿佛喝水一样自然,不是紧赶慢赶地要干什么,即便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也沉浸在那种非常“宁静”的生活里。描述起来有点难,也可能是个人感受,但是这篇文读来确实流畅而自然。
  除却节奏之外,人物也是让我非常非常喜欢的一个地方。先说主角,均哥这种放在我以前看的小白文里会变成一个“你失忆了居然忘了我/你居然怀疑我的爱/你居然对我这么冷淡”等等情绪之下有点作有点高傲的男主,但是均哥的性格,就好像对他产生了改观的嘉宾们一样,我从第一章 开始认识的就是这个均哥,前期的“预设形象”几乎和他没半毛钱关系。相比傻傻的大影帝,均哥无疑是个很聪明的人(我真的没有嫌弃衡哥傻!真的!),只要他愿意,他可以搞好一切关系、活跃一切气氛、让每个人都很舒服、让每件事都恰到好处,他懂得包容,他会努力去救一只鸭子,他会尽力去妥善处理家里人的关系,虽然还没看到,但是我想李家兄弟们的和睦相处,每一个人都一定有着理解,不过如果仅仅有这点,那我也只会是喜欢均哥,但是!均哥!面对男友失忆还只忘了自己还刚开始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当然也会觉得小不爽,男友做错了事当然也会想要教训一下,也会有懒得去应付不想应付的人的时候,也有想要恶作剧一下的时候,也会只愿意为了男友而去社交搭理别人,也有真正生气的时候,所以他性格中也有异常鲜活也有微妙“阴暗”的一部分,这才是一个完整的人,不过如果仅仅是这样,我也只会是非常喜欢均哥;他会用一个真正成年人该有的态度和一对恋人该有的信任去包容我们的傻影帝,他会把那点是人就会有的“恶意”消磨掉、露出自己那副看上去冷淡却其实温柔的心肠,他会看到别人的变化的时候报以真切的平和的一点引导、而我觉得很高兴的是,在别人有所变化的时候,均哥的性格似乎也起码稍稍的更外放了一点。这样我就非常非常喜欢均哥了!这么短的话根本没法概括他,细细读,最后如果真的只让我用一个词来形容均哥,只能用一个词的话,我还是要用温柔这个词。拒绝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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