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我怎么忘?”孟钦时低头看着他,眼尖的捕捉到了那藏在发丝之间若隐若现的红,他微微弯腰,趁着此时四下无人,轻声低语道:“这是我和你的初吻,我要记一辈子的。”
滚烫的呼吸喷洒在秦锦脖颈处,逐渐加快的心跳几乎要从秦锦的胸膛震出,他下意识的别过头,伸手推了孟钦时一把:“你找死。”
这力道,跟挠痒痒没区别。
“打情骂俏的先歇一歇!”身后响起一个明亮的男声,秦锦回过头去——是刚刚那个乐队主唱江慎,他穿着一条极为夸张的破洞牛仔裤,笑起来时带着一股痞里痞气的味道。
孟钦时唇角一弯,冲着迎面走来的江慎仰起头打了个招呼:“干嘛?不去招摇过市了?”
“嗓子都冒烟儿了,歇会儿。”江慎往旁边一站,目光在秦锦身上转了个圈,然后又回到孟钦时脸上:“学校也是有毒,非要我们唱唱跳跳的招新,有必要吗?爸爸往那儿一站,那就是活招牌,还怕招不到人?”
孟钦时随手扔给他一瓶矿泉水:“少他妈不要脸。”
江慎拧开瓶盖灌了一口,意有所指道:“不介绍一下?”
接收到信号的孟钦时眉眼一弯,轻轻拍了拍秦锦的肩膀,冲着江慎道:“秦锦,我的——”
秦锦眼皮一抬,用冷冰冰的目光发出无声的警告——敢说什么不该说的就死定了。
孟钦时接收到对方的讯号,眼眸里闪烁着耀眼的光芒,扬起嘴角,笑容明媚:“我的小竹马!”
“哎呦——”江慎砸了砸嘴:“当我没问,太虐狗了。”
秦锦脸皮薄,很显然已经挂不住了,越到这种时候他的脸色就越冷:“我走了。”
没等人回应,他已经迈开长腿朝着教室的方向而去。
江慎一只手搭着孟钦时的肩膀,目送着秦锦清瘦的背影,喃喃道:“你小竹马脸皮这么薄?”
“你以为都跟你一样,脸皮比城墙厚呢?”孟钦时说完,甩开了他的肩膀追了过去:“小锦,你等等我!”
很快他便追上了那抹修长高挑的影,二人并肩走在夕阳下的操场上,拉长的身影交织在一处,看上去格外亲密。
江慎站在树荫下冲着人大喊:“喂!明天晚上我们有演出!带你小竹马来看啊?”
孟钦时伸长胳膊,冲着身后的江慎比了个OK。
第9章 秦锦,我眼里是不是有小星星?
秦锦住的居民楼前有一棵一看就上了年纪的枫树,如今正值红枫满地的季节,风一吹就四处飘散,有一片火红的叶顺着秋风落在了窗台,在秦锦手边停下。
耳机里传来富有磁性的男声,正吟唱着这个年纪的学生耳熟能详的歌曲。
手里的书又翻了一页,上面写着——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注1)
夕阳的余晖照进窗台,他干净修长的指尖被包裹上一层薄薄的金光,莹润而剔透。
周玉兰在厨房里切切洗洗,给空荡荡的两居室增添人间烟火的气息,秦锦没有把房门关紧,他想听听这屋子里除了自己以外的动静,因此隔着房门的缝隙都能闻到炖汤的浓郁香气。
按理说,这是一个安宁平和的午后——
“滴滴滴——!”摩托车的鸣笛声越过窗檐,连同着林俊杰富有磁性的声线一起钻进了秦锦的耳朵。听到这个声音,他就下意识的皱眉。
“秦——锦——!!”孟钦时仰着头,朝着秦锦家书房的窗台大声喊道。
捏着书的指尖轻轻一颤,下一刻调高了耳机的音量,使得音乐声灌满了耳朵。
听不见听不见听不见,秦锦默念着。他可没答应孟钦时去看什么演出,也没兴趣在大热天看一群非主流少年在阳光下摇头晃脑。
咚——
小小的白色的东西准确的落在书桌上,秦锦用余光瞟到蓝白包装纸上的大白兔,直接拿指尖将它一弹,这颗大白兔奶糖咕噜咕噜的滚到了笔筒边。
不吃,晚饭前吃什么糖。
咚——
又是一颗,稳稳当当的落在了秦锦手里的书上面。秦锦正要伸手把它弹开,随即接二连三的落下了十来颗,噼里啪啦地滚了一桌子。
这得是整整一包的量吧。
秦锦终于忍无可忍,他把耳机取下来,探长身子从窗台往外看。孟钦时斜倚在摩托边上,逆天的大长腿微曲着,一只手里抱着头盔,夕阳零碎的洒在他的肩头,墨眸里堆满了笑意,嘴角上扬时露出一排洁白整齐的牙。
秦锦突然想到了刚刚看的书里的一句话,可他一时想不起原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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