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朵花长在了沙漠里。
为了守护沙漠里的这朵花,我那年吃过的蛋糕差点让我患上糖尿病。
我应该要感谢十九岁那年路笙回家路上遇到的劫匪。
那天刚开着摩托从小秋名山上下来,我撞见几个专门抢劫的人围住独自走在回家路上的路笙。
别说我的小美人被人欺负我冲上去就是一个暴打,难得一个英雄救美的机会来了,我怎么可能会放过。
可我忘记。
我虽然精神上忘记自己是女性十几年,但我的身体忘不了。
即便冲下去一个人挑他们一群,我也难以抵挡这四五个男生团结起来的力量。
千算万算没算到,我抓住的这个“英雄救美”的机会,在下场后顺手转给了路笙。
小美人的战斗力还是不差的。打垮那几个抢劫犯后,他朝坐在地上看傻眼了的我伸出手,问我:“没事吧?”
我尴尬。
我处境窘迫。
我无地自容。
手不敢给他,自己撑着地板爬起来,笑着说:“长得漂亮就不要自己一个人回家嘛。”
灰落落爬回我的摩托车上,戴上头盔,我要走了。
他突然来一句:“那你送我回去吧。”
来,上来,姐姐的摩托后座永远为你敞开。
我开车载他疾驰在无人的街道上。
一年的穷追无果,使我人生陷入绝望。
最无望的时候,想最后一次滥用我不成熟的年纪,用不成熟的方式为这场初恋画上句号。
我把车开上了小秋名山。
坐我后面的路笙高声问:“这条路不是回我家的路啊?”
我说:“是啊,我要把你带到山上杀了埋掉。除非你说你和我交往,我就放过你。”
那年温和得泉水一样的路笙,不知道上辈子干了什么毁灭地球的坏事,倒霉到遇到那年疯子一样的我。
在我后座的路笙沉默。
我在猎猎风声中大声问:“怎么样?如果你不答应,我下车后就亲你了。”
一直把车开到山顶,路笙都没给我回应。
他可能宁愿被我杀了吧。
抵达山顶,我刹车,从车上下来,一边拿藏在车座下的绷带,一边对四处张望的路笙说:“快点吧,快点趁你有生之年最后看一次夜景,马上你要死在我手上了。”
手臂上有伤,是刚刚和那群劫匪打架留下的。我用嘴咬出绷带的头,缠在手臂的伤口上,嘶了一声。
路笙走过来,拿过我手中的绷带,细心地替我缠好。
我抬眼看了看他的脸,用不认真的玩笑语气说:“是和我交往,还是让我亲一下?”
他替我处理好伤口,不作声。
他看了我一眼,随后,轻轻地亲了一下我的脸颊。
我怔了怔。
沾到一个亲脸的甜头,可我的爱情之花正在飞速枯萎。
叹出一口长气。我想,我不杀他了,从这里跳下去自杀。
这个因为怕死怕疼而不可能会去实践的念头,在我心里打转。
这时,路笙说:“我不太懂得恋爱,这个需要学习。但是我觉得,我能够照顾好你。”
我一个大懵逼。盯着他的脸。
他好看到天崩地裂的脸,在夜空下绽出一个好看到银河要颤动的笑。
那些年的我从未留意过,自从路笙知道我的名字叫杨遇后,从此给我的每一个蛋糕,都是洋芋蛋糕。
我第一次如此热爱自己的名字。
我的爱情之花非但没有枯萎,还在一年后结出果实。
路笙上辈子一定是干了毁灭宇宙的大坏事。而我,一定是重启了那个宇宙的人。
第66章 〖番外三〗真正腹黑的到底是?
路爸爸寄来一盒洋芋蛋糕,说是自己亲手做的。
周怀曦拆开蛋糕盒后,闻到那股西点店才能闻到的香味,迫不及待拿起一块吃了一口。里面的馅儿是奶香味的土豆泥,入口即化,带着淡淡奶香,好吃到周怀曦怀疑人生。
周怀曦一边咬着蛋糕,一边看着路言勋,疑惑:“我老丈人厨艺这么好,你这小子怎么遗传不到一点半点?”
路言勋:“不知道,可能是我妈的基因比较强大吧。”
路言勋浑身上下的特点,没有哪一点是周怀曦在他父母身上找不到影子的。唯独一点——腹黑。
路言勋的腹黑,经常让周怀曦在为他心软后又想拿拖鞋抽死他。但几次和老丈人跟老丈母娘接触,他都没从两位身上发现,路言勋的白切黑继承于谁。
路妈妈是不可能的。她从来不腹黑。她里外都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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