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刚好有能力,让小明星拿着十分的礼物笑。
小明星感觉自己的鼓膜坏掉了,耳朵里咚咚咚的,都是自己急促的心跳声。
他的皮肤也坏掉了。
程喧很正经地握着他的手腕,教他瞄准,可他身体里的每一滴血,都在沸腾,烧红了他的脸颊。
连续打出五次十分。
程喧摘掉自己的耳机,又伸手摘掉小明星右耳的耳机。
耳廓被带硬茧的手指碰到,小明星敏感地一缩,耳朵尖都红了。
“你对硫磺过敏吗?”
射击馆用的子弹不是真弹,但为了逼真,还是加了一点硫磺。
射出去会有一股火药味。
程喧见过对硫磺过敏的新兵,程喧见到他时,他已经是炊事班的班长。
“不,不是。”
恰恰相反,小明星很喜欢硫磺的味道。
程喧从不用香水,他有时会想,程喧这样的人,身上该带着淡淡的火药味,危险又酷。
这是属于程喧的味道。
“别紧张,我们会得到平均十环的。”
“嗯。”小明星欲盖弥彰地低下头,他无法解释,脸红是因为程喧,程喧离他太近。
程喧拿起另一把枪,瞄准,射掉一梭子弹。
他要快一点,射完所有的子弹,让小明星早一会儿拿到礼物。
小明星只看到程喧不停地扣动扳机。
每一发子弹都射在同一位置,电子音刚报完上一次的分数,下一枚子弹就射到靶上。
“你真厉害。”小明星羡慕地看着。
程喧微微一笑。
小明星用崇敬的目光看着他。
他单手持枪,换弹匣,抬手,再次全中。
人在某些时候,会突然生出炫耀心,会想要显摆自己会的东西。
程喧的这个心理,出现在小明星瞪大眼睛看他的时候。
很多年前,辅导员让他给新兵做示范,他一梭子全中靶。
周围人都欢呼的时候,他没有任何炫耀心理。
第五次打破单手装枪的速度记录,却因为从事保密工作,不能接受采访时,他并不遗憾。
或许是因为,他刚入伍的第二年,辅导员就教过他,人不能骄傲。
他从此做的是头悬到脖子上的工作,一骄傲,吃的就是枪子。
通读完几本心理学著作后,程喧已经习惯用心理学思维剖析自己。
那时候他能心如止水,是因为围观他射击的人里,没有一个叫陆溪西。
而他看到陆溪西的眼睛,就不能自控地再射掉一梭子弹,其实是失控。
他并不讨厌这种失控。
事实上,在遇到小明星,不,应该说和小明星重逢后,他已经失控过很多次。
在今天之前,他已经有一年没碰过枪。
现在,他又失控又冷静。
他不是毛头小子,但他还是因为想让小明星开心,而再次拿起曾令他辗转反侧的枪。
从今往后,他不会再梦见让他不想拿枪的狰狞画面。
下次想起枪,他会想到小明星的眼睛。
大大的,像水晶一样纯真的眼睛。
小明星已经完全呆住,程喧的动作太麻利。
他还没看清,程喧已经换完弹夹,军事频道看到的比赛第一名,也不会有程喧这样快。
他艳羡地看看。
程喧已经回过神,“我教你换。”
“好。”
小明星欢快地叫道,他很快又失落下来,他从小就手工不好,学换弹夹是学不会的。
“还是教我连射吧。很帅。”
他双脚与肩同宽,肩膀自然下沉,手指紧紧握住枪,看起来也有几分架势。
“好,连射我需要握着你的手。”
“行。”
小明星做好了准备,然而被握住手时,他还是忍不住搭了个激灵。
程喧的手很粗糙,是一双做过各种活的手。
“抱歉。”
程喧缩回手。
小明星在心里埋怨自己,不就是被握个手,为什么自己要一哆嗦。
程喧担忧地看了一眼,小明星的手背已经红了,是他的手太粗糙。
他从衣兜里摸出一双白手套,戴好手套后,他再次握住小明星的手。
不是隔着衣袖,就是隔着手套,小明星有点愁。
程喧不知道他的心思,继续和他讲枪械的特点和射击的原理。
在程喧的帮助下,小明星的这一梭子子弹,也五发全中。
小明星的虎口都有些痛。
还好结果让人开心。
射完整整五十发,每一发都是十分。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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