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昨晚一人单挑全场时不知道被哪个小混混剐蹭了,但剧烈运动时肾上腺素分泌高,一时半刻不会感觉到痛,清晨冲澡时也没注意到。
“肿了,”吴雩说,“我给你上个红药水吧。”
步重华第一反应是不用上了,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微妙地默许了这个提议。吴雩便打电话问招待所前台要来红药水和棉花,步重华坐在床边,后领稍微拉下来一些,吴雩一条腿半跪在他身后的床沿上,用蘸水的毛巾在伤口周围抹了两把权当消毒,然后用棉花浸了药,仔细涂抹在略微红肿的破皮上。
步重华属于天生色素浅淡那一挂的,瞳孔偏琥珀色,皮肤也比较白皙——是健康、结实、均匀的白皙,跟吴雩那种常年作息颠倒疲于奔命导致的苍白是两种色调。他头发也很浓密,在晨光中微微发亮,带着洗发露好闻的气息,跟吴雩经常自己对着镜子瞎几把剪两下的凌乱黑发非常不同。
“这细皮嫩肉的,”吴雩有点泛酸,嘲道:“有点儿小伤就这么明显。”
步重华说:“我倒更羡慕你这样的。”
“羡慕什么?”
吴雩背部、腹部乃至手臂上,细碎的瘢痕伤疤和创面愈合后留下的痕迹比比皆是,穿着衣服或在昏暗处时不会觉得,但如果白天对光仔细打量,便颇有种触目惊心之感。步重华略微一动,似乎想回头又按捺住了,望着面前洁白的酒店床单说:“伤疤是男子汉的勋章,你不觉得吗?”
吴雩忍俊不禁:“勋章个屁,没本事的人才受伤,有本事的人连根寒毛都掉不了。”
“什么意思?”
步重华一回头,只见吴雩把棉花团一团扔了,也懒得多解释:“行了,注意点儿别发炎。”
他起身去拿那瓶没喝完的矿泉水,冷不防水瓶却被步重华眼明手快抽走了:“回来,领导问你话呢。”
他们两人一个坐在床边,一个跪在床垫上,视线上下僵持几秒,吴雩有点怂,低头在自己身上逡巡一圈,随便指指左手肘一小块伤疤愈合后暗色的增生。
“——这个,水泥地上拖拽出来的。两大佬酒后余兴,要看各自的小弟争强斗狠,两边分别派出一个手下人,结果对方那哥们是个泰国拳王级别,从头到尾连根头发都碰不着。你说这能叫勋章吗?分明是耻辱的印记吧。”
步重华看着他,一时发不出声音。
“有本事的人勋章是金子做的,没本事的人‘勋章’才是血肉做的。”吴雩说:“得了,赶紧破案吧,也许五零二破案以后咱们也能有个集体功勋章戴戴。”
他抽回矿泉水瓶,步重华的手在半空中顿了顿,慢慢才垂了下去。
就在这时手机叮当一声,提示有新邮件——是廖刚发来的询问笔录。
吴雩一边喝水一边靠近了看,还以为是昨天晚上李洪曦他老婆左秋的询问材料,谁知打开却是孟昭前后几次去医院询问刘俐的记录:“你看这个做什么?”
步重华一偏头,近距离看着吴雩的眼睛:“我昨晚看了左秋的笔录,始终觉得有些疑问。”
吴雩眼底疑惑,稍微仰后拉开了点距离,示意他说。
“我们现在知道五零二案的凶手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有组织、有规模的团体,打印店老板见到的‘巴老师’在这个团体中占据很高的地位,甚至有可能是领袖。郜灵离家出走第三天,‘巴老师’连夜赶到李洪曦家告诉了他这个消息,同时说郜灵带走了一笔‘大生意’,他要安排人手去解决这件事。这个所谓的人手应该就是高宝康,他收了‘巴老师’十万块钱,跟踪郜灵伺机动手,但期间因为暴露行踪,导致四月底郜灵报过一次警。”
吴雩点点头。
“‘巴老师’之所以安排高宝康而不是李洪曦去解决郜灵,可能是因为李洪曦有文化、有资本,在这个组织中的地位也比较高,并不是高宝康这一类的底层打手,也就不需要亲自出马去做脏活儿。”步重华话锋一转:“但我想不通的是,郜灵是五月二号被杀的,不论李洪曦潜入郜灵和刘俐家是出于什么目的,为什么他要等到五月九号警方发现尸体以后,才摸到郜灵家去呢?”
吴雩想了想,迟疑道:“因为上了热搜?”
“对,”步重华沉声道:“因为在上热搜之前,这帮人没法确定郜灵是不是还活着。”
——也就是说在没上热搜之前,他们不知道这个杀手有没有完成任务,高宝康跟组织是失联的!
“他是不是已经死在了四里河里?”吴雩意外道。
“从五月二号那天四里河流速及水位情况来看,溺毙的几率相当大,但高霞反映她侄子经常夏天跟人游野泳,对水性极其娴熟,所以也不能排除另一种可能,就是他跑了。”步重华顿了顿,缓缓道:“如果这个假设成立,那么警方现在搜寻的目标就不仅仅是他,还有他带走的那个……人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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