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卡在胸口,好半天才沙哑地吐出那个名字:“……莫秋?”
我初中时,虽然淘气爱惹事,但因为成绩好长得帅,上到老师下到同学都颇为喜爱我,我就是年级里的孩子王,振臂一呼后头呼啦啦就能跟一大群人。
我永远闪耀,永远拥有数不清的赞誉,见谁都是朋友。而有受欢迎的人,就有不受欢迎的人,这仿佛一个找不到道理可言的定律。
如果说我是学校的万人迷,那莫秋,就是那个大家都避之不及的万人嫌。
第13章 遇人不淑
莫秋虽然有个十分少见的姓,读书那会儿却无论成绩还是长相都不太出挑,性格更是沉闷畏缩、阴郁寡言,整日戴着厚厚的酒瓶底眼镜,在学校里独来独往,从不与旁人结交。
成年人的社会有时候为了合群都不得不做出各种伪装与牺牲,少年人虽没有那么多利益纠葛,却有着更严苛的一套规则。
莫秋的古怪不合群很快让他成了白羊群里的黑羊,大家排挤的对象。
一开始只是私下对他性格的抱怨、言行的嘲讽,慢慢的,行为升级,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正面羞辱与欺凌。他所走过的地方,众人皆避让,他用过的东西,焚化炉才是归宿。
他彷如一个行走的核污染源,在哪儿都不受欢迎,连班主任也因为他总上不来的成绩对他意见颇大。
直到莫秋因日益加剧的霸凌被人从楼梯上推落,摔伤了一条腿,校领导这才引起重视,找班主任商量对策。
而他们商量了一下午的对策实在是很简单粗暴——在莫秋腿伤痊愈之前,由我陆枫,对他进行一对一的帮扶工作。不仅要做他的“腿”,还要指导他功课,带动他的情绪,让两人得以共同进步。
不得不说,想出这主意的人真TM是个天才。
我被强迫上岗,当起了莫秋的保护者,连座位都换到了他边上。
虽然大家仍然不待见他,但可能顾忌我的存在,也没再上升到流血事件。
而在结束帮扶工作后,由于我表现出色,莫秋的成绩有了很大改善,班主任一激动,任命我继续担当他的私人小老师,直到学期结束。
结果一学期又一学期,就这样,我当了他整两年的保姆加保镖加家教,最后只得了班主任一句“热于帮助同学,擅长为老师分忧”的毕业赠言。
高中后我就再也没见过莫秋。我和他私下本就没什么交流,他话少,我也自觉和他不是一路人,从一开始便有意识地保持距离。毕业后各奔东西,连个联系方式都没留。
今天这样突然地重逢,实在让我没有想到。
“好巧。”莫秋眼里都是惊喜,又有些怀念,“我们有好多年没见了吧,我还以为……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除了酒瓶底变薄了,人长高了,他性格方面倒是没怎么变。
我好笑不已:“你这话说得好像毕业了我就死了一样。”
莫秋一愣,连忙慌张摆手:“不是不是不是,我,我说错话了……应该是没想到还能再见你。”
也没多大区别。
我不再逗他,问:“你来是?”
他这才像是回过神,掏出手机给我看:“哦,对,我是来取写真集的。”
沈小石诧异不已:“罗峥云的写真集是你买下的?”
他打量莫秋的目光太过明晃晃,莫秋面颊一红,说话又结巴起来:“不,不是的……我是……我是职业插画家,因为他身材比例很好,我就想……想买本他的写真做为参考素材。”
他这也算此地无银三百两了,人家还啥都没问呢,他就着急忙慌把什么都抖落出来。
沈小石状似恍然大悟地“哦”了两声,捧着手机坐到沙发上打游戏去了。
我让柳悦去拿写真,自己则开了单子递给莫秋,叫他签字。
“谢谢。”莫秋签完字将单子递回给我。
我也谢他:“谢谢你。”
没有像他这样的顾客,我们的生意也做不下去。
罗峥云的写真被仔细摆放在一只精美的硬纸盒里,纸盒上印着和写真集封面同款的单人照。
四周皆暗,罗峥云坐在一把深蓝色的皮椅上,微弱的灯光照着他的脸,将他的五官描摹地犹如油画般古典,他微微将身体前倾,直视镜头,优雅中又透出一点目空一切的傲慢。
莫秋小心接过,一双眼都黏在照片中罗峥云的脸上。直到我提醒他验货,他才猛一回神,红着脸翻开写真查看。
验完没问题,我让柳悦找了个大袋子给他,他拎好了站在那里,没有第一时间转身离去。
52书库推荐浏览: 回南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