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才知道,那种刮心刮骨的遗憾和後悔,有时候比死还难受!
但是,就算遗憾,就算後悔,一切,已经无法挽回!因为高明峰已经离开,而且根本就不再联络我。
他当然已经配了新的电话卡,因为我听见过他跟格瑞通电话!我本来有很多机会可以从格瑞的手机中翻出他的新号码,但是好多次,我都已经将格瑞的手机拿在手里,最终却什麽也没做!
他说他不想再难受,所以他但愿能够忘记我,所以他才不跟我联络,不把新的电话号码给我!而我,永远都是属於格瑞的,我无法将自己完全的交付给他,那麽我,又凭什麽还要去打搅他?
但这只是部分原因!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却是,我有我可怜的自尊!事实上对於他的不再联络,我很伤心,也很赌气!我在想,你想忘记我,那麽好,咱们看看谁先把谁彻底的忘记。
我想我真的就是一个薄情寡义之人,因为我说得出就真的能够做得到!
就在格瑞又一次跟高明峰通电话的时候,我借口洗澡躲进浴室,然後站在水龙头下,我哭了很久很久,把所有的思念所有的後悔和遗憾都尽情发泄出去。然後从浴室里一走出来,我就自我感觉好了很多,好像真的什麽都忘记了。那天晚上本来格瑞已经约了女朋友,但是我缠著格瑞求他不要出去。那是我第一次求他不出去,最终格瑞依了我,但是警告我说下不为例!然後他把我抱上床,跟我说了一堆下流的粗话,问我是不是……啊!那个字眼实在太难听,我还是不说了,反正那个字眼很明显不但刺激了我,也同时刺激了他自己。
所以他尽情的、竭尽全力的折腾我,直到我实在是承受不住,不停的哀求他饶了我,他才将激情发泄在我体内,然後压在我的身上,在我耳边说了一句:“看看你这个小笨蛋还敢不敢随便发情!”
呀!不好意思,还是把那个字眼说出来了!很难听是不是?不过,这难听的字眼,和格瑞狂热的折腾,成功的把高明峰留在我脑海中的影子,全部清理了出去。
你说我薄情寡义也好,怎麽样也好,反正是高明峰先不理我先不联络我,所以,怪不了我!
我决定从此以後不再想他,我的心里,仍然只有格瑞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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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那个时候当然已经开始了大学生活!我随格瑞报了商业管理专业,但说实话我根本就不是读这个专业的人才,很多东西我根本就搞不懂,只能是将一些理论的东西死记硬背!而格瑞,很快就在班级中脱颖而出,常常在课堂上跟教授就某一个实际案例展开激烈辩论,甚至於在很多时候,教授反过来被他折服。
所以他很快就成了管理系各科教授推崇备至的一个学生!而我,只会死读书的一个人,再也没有一个教授注意到我的存在。
幸好格瑞也知道让我读商业管理实在是难为我,所以他私下里这样教训我:“我妈一直在催我爸回美国,所以等我大学一毕业,我爸肯定要把中国的生意全部交给我打理,到时候我做老总,你就是我的助理!但是要成为一个好的助理,很多东西你都必须要懂一些,包括商业管理,也包括财经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等!我知道你绝顶聪明,只是不懂得跟人打交道,所以尽量多的去听这些课程,不要管成绩好不好,就算以後拿不到学位也无所谓,现在先将一些理论知识吸收进去,到时候真的要应用的时候,自然会慢慢的跟实际融会贯通!”
那他既然这样说,我就放下负担,另外又选修了财经管理。我也会留意一些其他的相关课程,只要在时间上跟我主修的两门专业不相冲突,我都会去做旁听。那这样一来,大学生活本来是相比高三的时候要轻松一些,但是我的时间却几乎不够用!幸好我绝佳的记忆力这时候发挥了作用,我就像格瑞说的,先把那些理论知识囫囵吞枣记下来,理不理解不重要,有没有用等以後再说。
而这样忙碌的结果是,我根本就没有余暇去想其他人其他事,包括高明峰,我真的将他很快的、真正的抛在了脑後。
格瑞事实上入校不久就再次成为管理系的风云人物。学校里当然有很多外籍留学生,但无论是本土生还是外籍生,最耀眼最出众的仍然是他!很快的,就有比高中时期更多的女生追在了他身後,也有比高中时期更多的男生把他当作了偶像。
我跟他的关系在学校里并不显眼,因为大学课堂很宽松,并没有固定座位,不一定每堂课你都必须听,也不一定要你按时上学按时下课。不过幸好格瑞对於商业管理有著浓厚的兴趣,而且在高中时期已经跟我一起养成了不迟到的习惯,所以只要是有该听的课程,他一定会去听,而且不迟到。但是因为我要听的课程太多,很难跟他在时间安排上达成一致,所以很多时候我都是一个人打的上下学。幸好中午吃饭的时间,他会尽量跟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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