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奴 作者:冬日暖阳【完结】(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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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他说的是实情,可是上天已经把我生成男儿身,这辈子也改不了!而且,想来想去,我还是觉得做男人自在些。
然後又过了一段时间,格瑞在跟怀了他孩子的那个女孩子协商了几次之後,终於还是答应娶她。而只要能够嫁给格瑞,大概就是那女孩儿最大的梦想,所以格瑞提出的所有条件她都答应,甚至还跟格瑞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而在那之後没多久,趁著女孩儿的身子还不显眼,两个人及早举行了婚礼。
那个女孩儿叫锺韵倩,很漂亮,气质也很好,真正比较起来并不比萧云慧差多少!只不过萧云慧显得高贵,而她,非常妩媚!
郭扬天夫妇好不容易盼到儿子结婚,本来就开心到不得了,加上那个锺韵倩嘴又甜,特别会讨人喜欢,把郭扬天夫妇哄得一出手就送了几百万的珠宝首饰给她。
等到出嫁那一天,场面宏大的几乎把整个上海市都惊动了!每个人都在称赞新娘子好漂亮,每个人也都在羡慕她好福气!因为她不但嫁入豪门,而且新郎还高大威猛,英俊无匹!
只有我在为这个女孩儿今後的命运感到担忧,因为她今後的生活不可能有真正的幸福可言,就算再怎麽有钱,也不会有真爱!而没有爱的生活,就不可能有幸福!
那个女孩儿好像一点也没意识到这一点!或许她自以为凭著她的条件就算格瑞现在不爱她,等到结婚以後也一定可以让格瑞逐渐爱上她;也或许她真就像格瑞说的,她更爱的还是格瑞的钱,起码就目前来说,只要能够嫁入豪门,心愿既足,爱不爱的无所谓!所以从头到尾,她的脸上一直都充满了幸福和甜蜜!
第十四章
那一天我本来不想出场,因为担心会引起某些闲人的注意。但是格瑞一定要我做伴郎,用他的话说,除非有我在身边跟著,否则他会不放心!因为说不定我这个小骗子就会在他正结婚的时候,一个心里不舒服,又会跑的无影无踪。
可是我知道他不光是因为这个,他是在他人生的最重要时刻,需要我在他的身边!他不说,但我知道是这样。
幸好我妹一直在我身边,一直挽著我的胳膊,成功的将人们的注意力从我身上引开!因为人家会以为她是我的女朋友,而既然我有女朋友,那我身上就没有了什麽可供闲谈的价值可言!
汤姆森也从美国赶过来,毕竟格瑞是他最好的兄弟。我跟汤姆森已经有六七年的时间没见过面,一见面,他就说我看起来一点没变,三十岁的人了,还像二十来岁的样子,就是气质变得安逸而优雅!我知道他难免有些恭维的成分,不过我的外形这几年变化也确实不是特别大。不像他,虽然还是很高大,还是很帅气,但是……居然已经开始有那麽一点秃顶!──不知道别的人怎麽看,但是我发现,好像体毛多的人,往往会很早就开始秃顶。
斯密斯没有跟他一起来,好像是有重要的事情走不开。有趣儿的是他们俩居然还在一起,而且两个人已经开始考虑放弃独身生活,结成合法的终身伴侣!所以汤姆森看起来容光焕发,以至於他的那一点秃顶,不但没有令他的形象大打折扣,反而给他增加了一点学者的气质!
所以他就吸引了很多少女少妇的目光,而我,当然不会再为他有丝毫心动!
跟汤姆森一样吸引少女少妇目光的,还有一个高明峰!他现在已经是上海市广告界颇为出名的广告设计师,也是一位身价很高的钻石王老五!但是我听王昕说,最近他好像又喜欢上了一个小男孩儿,而且是特别喜欢,好不容易才追到手,所以他已经准备向不断催著他结婚的高爸高妈摊牌。
不过那一天他并没有带著小男孩儿出席,我想他不是不想带,而是顾忌著我跟格瑞的关系本来就遭人揣测,他不想再跟著添上一把火。
格瑞跟锺韵倩举办的不是西式婚礼,而是中式婚礼。格瑞是美国人,而那个锺韵倩事实上也崇尚西洋文化,但是格瑞坚决拒绝举行西式婚礼,别人不知道是为什麽,只有我很清楚!因为西式婚礼会有一个向著上帝以及所有亲友立誓的环节,他不想跟一个他不爱的女人立下不离不弃、相守一生的誓言。
那既然是中式婚礼,就少不了要喝酒,本来作为中式婚礼的伴郎,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要替新郎挡驾敬酒的客人,但是我既不会喝酒,也不会跟人打客套,所以在新郎新娘敬酒的环节,我早就躲得远远的了。结果那一晚,虽然有另外一个伴郎帮助抵挡,但是客人实在是太多,格瑞还是喝了很多酒。
到了婚礼结束回到家,我洗了澡躺在床上,想到从此格瑞就是一个有家室的人,再也不可能每天晚上陪著我搂著我,心里还是会有些伤感,也空空的感觉很难受!不过我拒绝多想,在床上翻来覆去一会儿,终於迷迷糊糊睡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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