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妻要从小开始养 作者:羲玥公子【完结】(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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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宋宇辉生火烧水,先让两位老人家洗了澡睡觉。
林皓熙从洗澡房里出来,一边用毛巾擦着滴水的头发,一边走到宋宇辉旁边的矮凳坐下,“我行了,你去洗。”
“嗯。”灶里的火已经熄灭,只剩下下火星,宋宇辉用铁架子从草木灰里翻出两个煨番薯和两个芋头,放进竹篮子里筛掉土灰,“哥,给你的。”
林皓熙擦头发的动作顿了顿,“你快去洗澡,等会每人两个。”
“你吃三个,我刚才吃得很饱,你随便留一个就行。”宋宇辉站起来,准备进房里拿衣服。
“宇辉。”
走到房门口的宋宇辉顿住,扭头,“嗯?”
林皓熙看着他,“穿新衣服,明天跟我一块去镇上买点东西。”
宋宇辉点头,“嗯。”
宋宇辉洗澡出来,穿着一身深蓝色的上衣和牛仔裤。林皓熙把脖子上的毛巾盖在他头上,用手揉了揉,“衣服都湿了,快把头发擦干。”
宋宇辉摘下林皓熙的毛巾,“我用自己的毛巾。”
“就用我的,吸水性高一点。”
等宋宇辉擦干了头发,两个人坐在堂屋,把电视的音量调的很小,边看电视边吃着煨番薯。
林皓熙把番薯剥了皮,咬了一口,再看了看宋宇辉手上的,“你的是甜的还是粉的?”
宋宇辉说:“粉的。”
“给我咬一口。”
“嗯。”宋宇辉把自己手上的番薯递到林皓熙旁边,给他咬了一口。看着林皓熙咽下去,他再问:“要不要再来一口。”
“不用,你吃。”
宋宇辉就着林皓熙咬过的地方咬,满嘴的烤番薯香味。
第二天,吃了早饭,林皓熙就带着宋宇辉去镇上。
正好赶上三天一次的赶集,镇上比平时要热闹,绵延千米的长街挤满了人,大多都是从大山里来的。
林皓熙先去了农信社,取了几千块出来。
“这里哪里可以买手机?”
宋宇辉摇了摇头,“镇上好像没有,县城里才有。”
林皓熙无奈,本来想给宋宇辉买部手机,以后保持联系,却没想到这个地方还没有手机店。
去县城的车一天只有两趟,一趟是早上八点,一趟是早上十点,现在已经过了。
试想没有手机的年代,人与人一旦分离,就等于失去了联系,要是没有共同的一个目的地,也许这辈子都不会再相遇。
大街小巷的电视新闻都在播报着08年的奥运进度,倒计时还有七百二十天,似乎每天的新闻都离不开奥运,鸟巢和水立方等奥运场馆的建设进度,或者是一些关于奥运的宣传活动。
中国初次承办世界级的奥运会,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都是一种至高的荣耀。所以,就算这里地处偏僻,也能时常听到关于奥运的话题。
宋宇辉带着林皓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穿梭。林皓熙拉住宋宇辉的手,进了上次来过的服装店,在衣服架上挑了两套衣服。
这一次他既没有给宋宇辉试,也没说什么。买的衣服都是大码,显然是宋宇辉的尺寸。
从服装店出来,林皓熙拐进附近的小商店,开了冰箱回头问宋宇辉,“想吃什么雪糕,过来挑。”
宋宇辉走到冰箱前,拿了一个五毛钱的甜筒。林皓熙挑了一个两块五的递到宋宇辉面前,“吃这个,那个色素多。”
宋宇辉放下手上的五毛钱雪糕,接过林皓熙手上的,林皓熙转身掏钱包付账。
林皓熙本来想给两位老人家买点东西,但想来想去也想不到一样既能让宋奶奶宋爷爷欣然接受,又适合老人家的东西。
两位老人家的脾气林皓熙已经摸清,对上一次擅自给他们买东西还心有余悸。两位老人家大概一辈子都是这么过来的,不轻易接受别人的恩惠已经在思维里面根深蒂固。
林皓熙最后还是决定买点酒,这一次不买药酒,药酒给人的感觉就是送礼。两位老人家饭前喜欢喝点白酒,虽然喝的都是自家酿的,但偶尔试试买的也不错。
回去的时候,林皓熙在商店买了两罐冰冻可乐,边走边喝。
八月的阳光很灿烂,晴空万里无云,走在山路上有一种要随着蒸汽一并蒸发的感觉。两个人坐在树下乘凉歇息,林皓熙拿出手机看了看,有李毅发来的信息。
回复了信息,林皓熙收起手机,扭头看旁边的宋宇辉,“你们这的县城离这多远?”
“从镇上坐车要坐一个半钟头。”
“你去过没?”
“跟爷爷去过一次。”
“就一次?”
“嗯。”还是八岁的时候。
林皓熙没再问下去,明天他就要离开这个地方,回去属于自己的地方。那个地方高楼林立,车水马龙,夜晚霓虹灯闪一夜不休眠,听不到虫鸣鸟叫,只有各式的车从马路上呼啸而过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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