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栖潮吊了小白差不多三天, 才在小白把床板挠出凹槽之前,将垫子给它。
小白幽怨地看了崔栖潮一眼:这都被崔栖潮枕扁了!
崔栖潮看它,“那你要不要?”
小白一只爪子抬起来扒了一下垫子。
崔栖潮双手把垫子拍拍打打, 让里头的棉花又恢复蓬松,这才给小白。
小白跳上去踩了几下,满意地盘在上面。
“你总这么听话不就好了?老皮什么。”崔栖潮摸了摸小白的下巴。
小白抬起下巴哼哼唧唧几声,心想你才是老皮什么,哪天风水轮流转,我一压手掌你就给我坐下……
·
兰斯的身份在诺森伯兰堡有一点点尴尬,他的父亲是骑士,又是领主的表哥,但地位显然不是特别高,还是被俘虏来的,现在是每天忙碌的附庸,还不是很受管事们待见。
骑士并非世袭,虽然兰斯从小开始学习,但以后不一定能被册封。虽然男爵阁下对他不错,但他不大好意思以亲戚的身份自处,反而经常侍奉男爵阁下,跟着男爵阁下学习,就像骑士侍从那样。
平时,兰斯一起玩的伙伴都多是厨娘的儿子,管事们的孩子只有在他有糖吃的时候才和他玩儿。
这一次羊毛树收获后,兰斯就得到了一份礼物,是男爵让莉莉给他缝的布偶兔子,里头塞满了棉花,鼓鼓囊囊,软绵绵的,外头是雪白的棉布,眼睛涂黑,外头一周还用甜菜根的汁液染出了一圈红。
莉莉小声告诉兰斯:“老爷说,你父亲每天回来倒头就睡,让这只兔子陪陪你。”
兰斯抱着兔子就不肯撒手了,其实对于这时候早熟的孩子们来说,更喜欢兵器,但是独一份的玩偶也挺有意思。
兰斯把小臂那么大的兔子系在背后,带着它和厨娘的儿子亚伦一起玩儿。
亚伦对兰斯的兔子非常羡慕,摸了又摸,他有个三岁的妹妹,但是母亲不让他乱摸,“这里面就是羊毛树的羊毛吗?”
“对啊!”兰斯捏了捏玩偶的胳膊,“你看过他们晒男爵老爷的被子和枕头吗?都是树羊毛的。”
“兰斯,你的兔子,可以借我玩儿一天?”亚伦问道。
兰斯陷入了沉默,他非常非常舍不得,但是又想到老爷对人那么慷慨,老爷是他的标杆,他觉得自己也应该大方一些。
这个时候亚伦已经看出他的为难,不好意思地道:“还是算了吧,我就摸摸它,晚上你还要它陪着睡觉的。”
兰斯的脸红了,他根本不怕黑了,虽然,晚上抱着玩偶确实很舒服……
“你等着,我给你弄一只来!”兰斯握拳道。
于是兰斯就跟着他父亲与骑士队,一起去林场打猎了,兰斯已经在学习弓、剑,他挎着弓箭和骑士们在林场转悠了一天。
当晚,崔栖潮就听说兰斯打到了一只野兔,他把兰斯叫来夸奖,野兔跑得那么快,这小孩儿才多大,就能打到了。
兰斯期期艾艾地说:“您可以把兔子赐给我吗?”
领地上所有飞禽走兽都是领主的,而兰斯从来没有向崔栖潮要过东西,他觉得有点儿惊讶,“当然可以,你是想吃兔子吗?”
“不是。”兰斯摸了摸耳朵,“因为亚伦也想要一只兔子,但是我不舍得把这只兔子。”
“你很喜欢亚伦吗?”崔栖潮又问道,“我经常看到你们在一起玩,其他孩子你不喜欢吗?”
兰斯没想到自己私下玩耍老爷也知道,但下意识老实答道:“也没有,但我最喜欢亚伦,我们最要好,他善良又忠厚。”
“你也非常善良。”崔栖潮说道,贵族阶层的孩子通常是不会乐意和平民及以下阶层的孩子玩儿的,可能与兰斯出生后没有在那种环境下待多久就和他父亲到处流浪有关,后来又来了诺森伯兰,他属于有点儿歪的贵族阶层。
兰斯腼腆地笑了,然后拿着领主老爷送给他的兔子跑去找亚伦。
这只兔子还受了伤,他们给它包扎好,然后亚伦抱着它睡了三天。
第四天的时候,他们一起抱着兔子去找崔栖潮了。
“这只兔子我们还给您,阁下。”兰斯说道。
“这是怎么了?”
亚伦灰头土脸地道:“兔子身上有虫,我抱着它睡觉,虫子咬得我睡不着。我觉得,兔子还是熟了的比较可爱。”
“这一点我很认同。”崔栖潮说道,“这只兔子已经送给你们了,不用再还给我,去厨房烧了它吧。”
兰斯和亚伦面面相觑。
崔栖潮鼓励道:“去吧。”
俩小孩抓着兔子就往厨房跑,果然,玩偶兔子可爱是一回事,活野兔还是应该吃了!
厨娘把这只野兔做成了自己的拿手好菜,葱烧野兔,当然,她有悄悄参考老爷使用的方法,没有把兔肉挂到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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