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同寝室里的人每天都勤恳地学习,吃饭的时候都还在讨论书本作业,他一个人太另类也不好,便也跟着大家一起学习了,早上和室友一起起床去做早操,然后吃早饭,去教室上早自习,只是当室友在午睡时间在教室看书的时候,他会在寝室睡午觉,下午放学室友在教室做作业的时候,他会去操场打篮球,晚上晚自习下课后在室友们都在教室里上自习上到宿舍熄灯前一段时间时,他会不知道跑到哪里去谈情说爱去了,其他的时间,他倒是一丝不苟坐在教室里学习的。
他们寝室学习最努力的并不是身体差的书呆子林景,而是另一个书呆子胖子吴小刚,晚上寝室熄灯了他都还要打手电筒看一阵英语单词。
在这样的寝室里,陈曦的帅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大家比起看他,还更愿意看英语单词数学公式什么的。
这中勤奋学习的状态不只是陈曦他们这405寝室的状态,是整个学校学生宿舍的状态。
县一中是县里最好的高中,曾经出过省状元的,师资力量强大,管理严格,教学设施也好,于是一般初中的人是很难考上的,每年从县城外的各个镇上初中考进一中的人并不是很多,这些人都是努力学习才得来的进一中的机会,自然非常珍惜,他们学习都很刻苦努力,这些人里面大部分的都是农村出身的,身上有城市里的孩子所没有的那股子对待学习的拼劲和狠劲,为人单纯,在高中里面,他们的成绩一般也会挺好。
而这些住学校宿舍的住读生基本上都是农村娃,所以,他们是这个学校里最勤奋的学生。
这些在第一学期的期中考试得到了说明,405全寝室的除了陈曦外全进了班级前十名,而且林景还是班上第一名,年级第二名,并且只差年级第一名两分,那是因为他的英语被那年级第一名拉了二十几分的结果。
从农村里来的孩子在英语上面总是没有城里的孩子好。
陈曦进一中是给的钱,而且是很多钱,作为年级组长的班主任以为他的成绩一定差得很了,在校长亲自给他说的情况下他才收下了陈曦,没想到陈曦这次期中考试居然到了班级前二十名,年级一百五十名左右,这实在让人欣慰。
陈曦被叫去表扬的时候,林景也站在办公室里接受老师训话,不过,是接受批评。
林景站在英语老师的桌子边上,黄昏的阳光从落地大窗户照进来映在他的身上,仿佛他的身体在发光,他的头发有点长了掩住了眼睛,脸颊白得像是能被阳光穿透般透明,下巴尖尖的,脖子被笼在对他来说很宽大的红白相间的校服里,他静静站在那里,随着英语女老师指着卷子的指指点点而不断点头。
班主任和陈曦说话的时候,陈曦的心思都在夕阳里的林景身上,办公室里有很多老师和好几个同学,吵吵嚷嚷地很吵闹,不过,陈曦觉得自己就那样看着林景,仿佛就处在安静而温暖的阳光里一样。
那阳光并不是来自窗外马上就要落下山的夕阳,就来自静静站在那里的林景本身。
林景很快就被英语老师放过了,他接过英语老师手里的卷子,陈曦注意到了他从袖子里拿出来的手,被阳光映着的手白皙细腻得仿佛白玉雕琢,比年轻的英语女老师的注重保养的手还要来得白来得纤细和漂亮。
陈曦记得班上有男同学私底下猥琐地说过英语老师的手很好看,陈曦此时只想说好看的是林景的手。
那时候陈曦还奇怪林景是农村里出来的孩子,手应该如同寝室其他几个农村出身的同学一样粗粝带着茧子才对,但林景的手并不是那样,细腻柔软地如同娇养的小姐的柔荑。挺久之后,在林景晕倒在他身边后他才知道,林景心脏天生有问题,根本不能做重活,他虽是农村里的孩子,但在家也从来不会做重活的,他在家就只看书学习。
林景出办公室的时候一直低着头,很快就飘出去了,他那样单薄的身子,陈曦真的觉得可以用飘来形容他走路。
陈曦几乎没有听到班主任在和他说些什么,之后嗯嗯敷衍答了两声,又听办公室里别的老师说起,“刚才那个就是你们班上的林景哟?”
“是呀,进校的时候年级三十九名,这次居然考了第二名。”班主任很自豪地回答道。
“就是英语不行,才考一百零五,错的大部分是听力,农村里来的英语听力都不行,我让他好好注意一下听力。”英语老师说道。
后来办公室里的老师的话题都开始围绕着农村里来的同学的英语问题展开了,班主任和陈曦说的话也说完了,陈曦出办公室的时候就在想可以把英语磁带和复读机借给林景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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