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没有试图抗拒过冷酷的身世,他不是懦弱的人,在逆境中顽强生存和蔑视危险的意志成了他掩饰伤口的最好武器。
所以辰锋从不轻敌,更不敢小看女人,蒋冰琴也好,普莱姆也好,她们都是他的「上司」与「合夥人」,虽然在女人手底下干活常常会放不开手脚,但却也是强者发挥的最好屏障。
这个世界并没有纯净安逸的场所,辰锋知道,对自己这样的人来说,如果在原地舒服太久,就意味著一定会有坏事要发生了。
陪贵妇跳舞可不是个閒差,当人家的纤纤手指在他身上猛吃豆腐时,辰锋突然不可抑制地烦躁起来。
换作以前,美国捎来的一丁点消息,都常常令他有一种怀揣一枚定时炸弹的不安感觉,且不知道什麽时候就要再来一次动盪,可是这几日,他却发现自己平静如水,是真的已经习惯一个人面对问题了。
找个藉口安抚了女士,在傍晚六点前往酒店乾洗房取了那套极有口碑的绝版男装复古礼服,并支付了高额服务费请人将衣服按标准装入精致长型衣盒,送到洪政申所在的高级公寓,由保安签收转交。
辰锋不确定自己是要向他道谢还是道歉,不清楚人家乐不乐意出借衣服,如果这正好是对方的昂贵收藏品之一,自己最好不要自讨没趣。
他跟洪政申甚至没来得及交换任何个人资讯,所以,朋友都算不上吧,加上蒋冰琴的关系,辰锋不想同他有什麽牵扯,虽然这个人是他在香港遇到过的少数使自己产生好感的人,也不能消除他们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
辰锋告诫自己:那男人看来是个有钱少爷,而且气场强盛,尽量不要近身。在香港他没有半个男性友人,因为他需要规避风险;无须交心,酒友食客更不是他的选择,因此,除了应付广宇的客户,他这个社交场上的王子几乎没什麽私人约会。
当天过了午夜,独自从咖啡厅出来,在後巷里再次拨通了蒋冰琴的号码。
「辰锋?」
「说吧,要是我不答应条件,会有什麽後果?」
「我说了,这事我会帮你解决。」对於辰锋的单刀直入,冰琴的保证显得有些拘谨。
「你最好现在说清楚,否则别想我会配合。」
电话那头静下来,直到一声低微的叹息,女老板的声音才像是穿透冰川从遥远的地方传过来:「阿锋,那个人想要你。」
真相大白,辰锋反倒低笑出声:「他想怎样?」
「原话是:只要三个月,从此不再为难你。」
看了眼脚边的垃圾桶,他摇头:「我不陪男人睡觉的。」
「我甚至没有要求过你陪女人睡,你知道的。」冰琴语气无奈,「辰锋,你虽风流,却不会陪不喜欢的人上床。」
辰锋自嘲:「也许我只是不想染上乱七八糟的病。」
确实,作为老板,蒋冰琴待他不薄,辰锋既不像外界想像的只是一名专侍贵妇的「高级职员」,也不必当一个所谓欲望与悲惨经历交织的失足青年接手皮肉生意,除非是他自己想玩,否则谁都挡不住他。
总之,蒋冰琴从不干涉他,只要不触犯底线,都会使尽手腕护著他,这回当然也不例外。
作为朋友……如果他们称得上是朋友的话,是否应该继续这层美丽的伪装?
好运总要结束的,在避风港待足时日,就该按他过往的模式,卷入无休止的倒楣轮回当中,海船总有机会撞上鲸鱼。
约翰.史密夫,在某个领域一手遮天的人物,要是在过去,他恐怕还有兴趣将他介绍给外国同行,可现在,对辰锋来说,这个人只意味著麻烦。
他不适合再走回前线杀阵,或是暴露身分,方便那些无孔不入的监控者将他的真面目挖出来示众,无名英雄和人民公敌只一线之隔。
「这次,我至少不该给你惹是非。」
「辰锋,我从不想你用这种方式报恩,毫无意义。」
「那你打算怎样?」
「我摆得平。」
「他可不像同胞那样好说话。」
「要是能了解史密夫的癖好就好了。」
辰锋淡淡开口:「帮我找个男人同居,不过不要太讨厌的。」
「什麽?!」
辰锋也不隐瞒自己已经看出史密夫的意图,当时只是没有想到对方事後还会表达得那样露骨:「那个人喜欢男人,却专门搞异性恋。找个男人跟我同居,他就对我没兴趣了。」
冰琴惊疑道:「你确定?」
「这位大佬热衷於观赏强悍男人在他淫威之下痛苦屈服的过程,这能最大程度地满足他的变态性心理和控制欲,他享受这种凌驾於感官之上的恶心游戏。」辰锋懒洋洋地回覆,「这种家伙我见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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