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我一点儿都不自愿,我也不是他情人,估计你看出来了。”李小居撇撇嘴。
“那你是谁呢?”马尾巴兴致很好,和林权一样,是个喜欢问问题的人。
“你看过电视剧吧,有那种新婚前夜新娘子跑了,但是女方又不能不嫁,就找了别人替嫁,我就是那种。替嫁的起码还知情,我完全不知道。”李小居回答。
“这是个惊喜。”马尾巴论断。
什么惊喜,是惊吓好不好。自从遇到白简,他就处处受惊吓,幸亏他命硬,要不然早被吓死了。
“这样吧,我把杜乐明的爱好告诉你,你放我走吧,反正你留着我也没什么用。”李小居跟马尾巴商量。
马尾巴看着李小居,突然伸手摸上了李小居右手,揉了揉,又把他的衣袖撸上去,摸揉着他的胳膊,摸的李小居浑身发毛,却不敢把手抽回去。这马尾巴仿佛有种奇怪的魔力,让人不敢也无法反抗他,天生的人上之人,仿佛就该居于掌控位置。
“等乐明来了,我再放你走。”马尾巴摸到李小居肚子了,还准备朝下摸,李小居赶紧拉住他的手,勉力的扯了个笑出来:“我,我没洗澡,有味儿。”
“哦?”马尾巴把手抽了出来,慢慢放到鼻子前面闻着,眼睛却一直盯着李小居。
李小居的脸瞬间暴红,眼神飘着,不知道该看哪里好。变态更有才人出,一代新人胜旧人,李小居对这些人的认识度又提高了一个档次,没有最变态,只有更变态。
“味道还好。”马尾巴如同品味红酒一样的语气。
李小居的脸更红了,跟熟了的西红柿似的,红的透亮。
马尾巴一直盯着他,李小居觉得该说句话,他说:“原味。”其实他想说原生态健康品,但是这场合似乎不适合幽默。
马尾巴呵呵低笑起来,身体都笑的抖了,笑够了才说:“我喜欢原汁原味的。”
尴尬的扯了扯嘴角,李小居决定闭嘴,他不准备再和马尾巴说话,因为马尾巴完全没有羞耻观念,是个什么事儿都能拿到明面上说的主儿。
“你挺有意思的,可惜了先有杜乐明,要不然你这样的也算是抢手。”马尾巴很实在的评价。
李小居正了正脸色,一本正经的说:“我喜欢女的。”
“哦?”马尾巴摆明不信,白简不都说了么,跟李小居睡过。
“我和白简那次是个意外,杜乐明给我下药了,他想折腾我,正巧白简回来了,两人一吵架,杜乐明出去了,剩下白简和我呆在屋里。”顿了顿,李小居继续说:“其实原本白简想掐死我,结果他中途改变主意了,就那样了。”
“你接受能力很强。”马尾巴笑眯眯的看着李小居。
不强难道还要死要活啊?那会儿他光想着活命了,根本就没有想自己和男人发生关系的事儿,对比性命,那些事情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当然,有件事情还是需要计较的,那就是关于他隐私的秘密。
“还行吧,也没办法,我又不是杜乐明。”李小居很明白,要是演电视剧,他就是陪衬,如果陪衬跟主角要死要活的闹腾,那绝对是个二货。
“你想当杜乐明?”
“完全不想。”李小居赶紧摇头否认,虽然杜乐明长的好看,但是性格毒辣,而且跟只金丝雀一样被白简囚禁在身边,那种生活,他可不想要。
跟马尾巴聊天其实挺轻松,只要马尾巴不说那种露骨性话题,李小居还是挺喜欢马尾巴的,马尾巴这种人是危险藏在表皮底下,表面很和善,不跟白简似的,直接的兽性外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个坏蛋。上辈子他绝对害过白简,所以这辈子纯属来还债的,李小居希望自己以后别遇到白简。
马尾巴名叫赵丰锦,家里财粗势力大,不仅是个商人,而且家里世代在朝为官,还是个被红色笼罩的高干子弟。
投胎真的是个艺术活儿,有个好的投胎,人生的路就能畅通一大半。投胎的时候,一定要看准了,哪里富贵哪里去,这关系到人生百年大业。
跟着赵丰锦还算不错,赵丰锦摆明只看上毒孔雀杜乐明,把李小居安排成了贴身助理,跟贴身保姆一个样。
不贴身伺候永远都不会明白这个人的本性,跟着赵丰锦,李小居算是彻底了解这句话的意思了。譬如经常半夜的时候呼唤李小居,说饿了,让李小居给做面条,做完了又嫌难吃,让做米饭炒菜,做完了,他又说突然不饿了,倒杯果汁就行了。又譬如赵丰锦跟人在酒店做那种事情,却偏偏让李小居在门口站着,说是贴身助理就得贴身伺候,以备不时之需,李小居只能和两保镖一起在外面站着,赵丰锦当然不会就这么放过李小居,一会儿让李小居去买某个牌子他最喜欢的某个味道的避孕套,一会儿呼唤李小居送酒进来,这种事情多了,即使赵丰锦和床上的人直接在办事儿,李小居都能面不改色的进去,完全是被折磨出来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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