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那个屋子里静静地坐着,从天亮坐到了天黑,脑海里一直浮现着跟那人相遇以来的点点滴滴。
那个人对他很好,很温柔,会微笑着抚摸他的头发,会在睡觉时替他盖好被子,会在每天早上亲吻他的额头,会陪着他一起看电影,到外地的时候还会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他报平安。哪怕昨晚做爱的时候,也温柔细心的顾虑着他的感受,小心翼翼如同对待珍宝一般,让他体会到最美妙的快乐……
——你不会真的以为,我爱上你了吧?
这行字在眼前跳跃着,像是在讽刺。
是啊,只有他这样的笨蛋,才会傻乎乎的被那些伪装出来的温柔所迷惑,才会因为一句句甜言蜜语而心跳到快要窒息。
手指攥紧,指甲深深刺入掌心,心脏像是被用力扭转了一般,痛到麻木。
故意接近他,只是为了拿到那份资料。
那个温柔的男人,居然是叶敬辉的死敌——
关天泽。
阿齐嘴角扬起个难看的笑容,把关天泽留下的字条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笨拙地站起来,双腿却还在发颤。强撑着一口气站起来,把凌乱的床铺收拾整齐,再换了条新的床单。
然后等叶敬辉回来,处置他。
他不知道叶敬辉会用什么方法处置他,他清楚记得,钟叔曾经说过,背叛店长的人,从来都不会有好下场。
叶敬辉是他的救命恩人,也是他最亲,最敬重的人。
而现在,他成了叛徒。
(二)
那年,他十四岁,大雨天,无家可归的他正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钟叔开着车从机场接叶敬辉回来,路上遇到红灯,车子停了下来,叶敬辉扭头看着窗外的风景,嘴角带着淡淡的笑容。
第一次见到叶敬辉,他就觉得这个男人很漂亮,那种特别的气质让人过目难忘。他忍不住好奇地盯着叶敬辉看。叶敬辉对上他的目光,也不生气,打开车门,慢慢走到他面前,还把他抱了起来。
他很怕自己满身的泥水会弄脏那个漂亮的人昂贵的西服,紧张地手都不知往哪里放。可那个人却毫不在意,直接把他抱进了车里。
叶敬辉把他带回了家,亲手替他洗了澡,还给他穿上干净的衣服。
可他依旧很害怕。他被那群小混混揍惯了,极怕陌生人的接触,他缩在床上,用被子把自己紧紧包起来。
叶敬辉笑着逗他:“既然无家可归,长得又不错,以后你就跟着我吧。”
他不敢说话,戒备地看着叶敬辉。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叶敬辉继续问,见他依旧沉默,于是笑眯眯地道,“我在秋天捡了你,就叫你齐秋吧,谐音气球,很好记的。”说罢,还摸摸他的头,问:“喜欢吗?”
阿齐垂下头,良久后,才轻声说:“谢谢。”
其实在那之前,他一直没有名字。
他经常被街上的小混混打得鼻青脸肿,那些小混混叫他杂种。
后来才被叶敬辉捡了回去,取了个名字叫做齐秋。
店里的人,都叫他阿齐。从此以后,阿齐这个名字就一直陪着他。
叶敬辉是他的救命恩人,是他心底最尊敬的人。年少时很多个哭醒的夜晚,叶敬辉总是温柔的一遍一遍拍着他的肩膀说别怕。刚来夜店上班总是被人调戏,甚至有人开出天价要买他的初夜,叶敬辉笑着说,这是我弟弟,不是任人欺负的男妓。
那一刻他真的很感动,他知道店长有个亲弟弟叫做叶敬文,那么俊美优秀的男人才是店长的弟弟,像他这样连名字都没有的小人物,怎么能跟“弟弟”这个词联系起来?
可心里还是很高兴的。他在叶敬辉身边跟了这么多年,叶敬辉并没有看轻他,还处处护着他,他知道店长对他好,所以他心里也暗自下了决定,以后就算店长让他去死,他也不会有丝毫怨言。
只是没有想到,最后……反倒是他背叛了叶敬辉。
弄丢了叶敬辉交代一定要保管好的重要资料,他不知道,该拿什么去还。
没有想到的是,叶敬辉回来之后并没有处置他,连打他一下都没有。
只是赶他走。
像他这样的小人物,随便哪天死在街头,也不会有人记挂。让他去哪,他也能活得下去。
只是,他舍不得这家夜店。
因为他把这里当家。
(三)
他到了另一个城市,用这些年的积蓄买下一辆二手的出租车,老老实实做一个出租车司机,以此谋生。
他是在一个学校门口遇到陈然的,穿着运动服的男生,脸上的笑容灿烂而耀眼,健康的蜜色皮肤上,汗水一滴滴的落下来,富有朝气的大学生,怎么看都觉得阳光帅气。
52书库推荐浏览: 蝶之灵
情有独钟